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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集賢縣惡警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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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我是黑龍江省集賢縣大法弟子,是在惡黨迫害大法後的二零零一年得法修煉的。學大法使我明白了人活著就是為了返本歸真。當電視中反覆播放「天安門自焚」等誣蔑大法的鏡頭時,我清楚這是栽贓陷害,與法輪大法風馬牛不相及,心裏感到氣憤。我向別人講大法修的是真善忍,有甚麼不好?我抱定一念:我要儘快向世人講清真相。

我得法的第四天,在本地前進派出所門前向一位年輕警察講真相。由於學法不深,爭鬥心強,慈悲心不大,正念不強,我在講真相中沒能有效的清除其背後的邪惡,被其綁架到派出所。惡警讓我指出其他大法弟子,我不配合。它們就抓住我頭髮往牆上撞,又把我送進縣看守所。在那裏讓我吃窩頭,把握和犯人關在一起。我堅定大法正念,每天堅持背法。一次在夢中看見天上出現一本大法書,頂天立地,非常大,我笑了,從此心裏更堅信大法。關押十五天我出來後又投入到證實大法的洪流中。

二零零二年夏,惡警闖入我家,讓我寫所謂「保證」、照相、按手印,我不配合,他們幾個把我硬抬上車拉到河東派出所。惡警王亞文等人拳打腳踢毆打我,用鞋跟狠跺我沒穿鞋的腳面,用肘狠搗我的後背,抓住我的手強按手印和簽字,然後才讓我回家。從此惡警不斷到家騷擾、抄家等。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日,集賢縣公安局政委耿振東帶領許多警察到我家,說有人舉報我還修煉大法,並強行把我綁架到河東派出所進行毆打,又把我綁架到公安局毆打,強迫我不煉並說出同修。我不說,它們就繼續毆打我,然後把我送到看守所。我不服從、不配合,耿振東就把給重刑犯帶的鐐銬給我戴上,每天叫我到他辦公室侮辱我、誹謗大法和師父。我與他講理,他見講不過我,就不說了。為了抵制迫害,我和裏面的同修一起絕食,要求他們放我們出去。一次耿振東從公安局過來,我用手拍門讓他過來,叫他放我出去,他竟說我「鬧獄」,讓獄警給我用刑(背鐵門)。當時我正在絕食中,加上幾天的背鐵門,身體非常虛弱、非常痛苦,我就感到自己像耶穌一樣被釘在十字架上。他們還不罷休,又把我銬到鐵欄杆上,用抹布往嘴裏塞,還把我吊起來,只讓腳尖著地,夜裏也不讓睡覺,還把我按住強行給我灌食。

二零零四年二月,耿振東們見我不「轉化」,拿我沒辦法,又把我送到綏化勞教所繼續迫害。綏化勞教所的惡警偽善的對我說這裏環境好。我當時大腦產生不正確念頭,想在這裏放鬆下來、呆下去。這一念之差被邪惡鑽了空子,在那裏遭受了迫害。他們先是逼迫那些邪悟者向我胡言亂語、顛三倒四的灌輸他們那套東西,逼我看誹謗大法的電視,強迫我幹活,見我仍不「轉化」,他們用一種坐板凳的方式迫害我,讓我始終用一個姿勢坐在板凳上,不准長時間閉眼,否則打我。

長期下來,我的臀部由開始的疼痛,到後來的麻木沒有知覺,肌肉萎縮成一個坑,導致腳時麻時痛。在綏化勞教所的惡警和他們指使的犯人用多種非人迫害手段的摧殘下,致使我大腦意識經常錯亂,神情緊張、精神恐懼,虛弱疲憊,至今時而還會出現這種痛苦狀態。

現在我被迫害得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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