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中廣電台三月二日報導,二零零三年台灣有將近百位法輪功學員前往香港參與法輪功活動,結果有八十多人被香港政府遣返,當時台灣跟香港一共有五位法輪功學員聯合控告香港政府,將在三月五日進行實體審理。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勛二日表示,宗教跟信仰自由是民主國家最基本的條件,香港政府當時確實沒有保障台灣民眾的權益,陸委會將提供台灣民眾必要協助。
劉德勛表示,陸委會在事件一發生就立即責成駐港機構,緊急要求香港特區政府馬上停止這種不友善的行為,而且不得再有類似的做法,劉德勛說:『我們也一再的跟港府表達,就我們的看法是宗教跟信仰自由是民主國家最基本的條件,香港本身來講是一個國際城市,我們願意相信,香港也是以這樣的一個宗教以及信仰自由的基礎,來面對所有人員的往來、或者是香港有關各種的活動、或是社會進行的動態的一些狀況。』
劉德勛指出,香港政府應該重新再思考,如何在尊重有關人權跟信仰的自由上,做妥善的處理,否則香港自由或是民主的形像,將會受到相當程度的嚴重打擊。
劉德勛說,香港政府應該嚴肅考量台灣跟香港政府之間,多年來和諧密切的往來,將會因為個案受到相當程度的影響,因此希望香港政府以後對於台灣民眾進入香港後,自由、合法及應有權益的保障,以及停留期間的各種人身安全,應該加以重視,而且完全保護。
劉德勛強調,陸委會將請駐港機構持續關注審理進度,即時給予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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