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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康平縣張強鎮派出所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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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我是遼寧省康平縣張強鎮大法弟子,一九九六年得法,得法後師父給我淨化了身體,我真正感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美好。那時我時時刻刻用「真善忍」來要求自己,因此家庭變的和睦了,從此我學會了怎樣做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犯罪集團發動了一場對法輪功的殘酷打壓和迫害。我所在地的惡官惡警對大法弟子進行嚴密的跟蹤、監視,大法弟子沒有了任何人身自由。在這種情況下,我和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訪。

當走到河北省三河縣時,被三河縣火車站派出所的警察非法劫持。兩天後,被張強鎮副書記、「六一零」主要負責人,帶領鎮派出所警察王福志、鎮裏的孫秀雲將我們劫持到瀋陽市第五拘留所,非法拘留我們十五天,逼迫我們每人交一百八十元伙食費,還強迫家人交二千元罰款。

之後又被康平縣公安局,將我們劫持到瀋陽市女子自強學校,非法關押六天,這六天又逼迫家人交六百元罰款。還直接向我們本人要錢,那裏的警察十分邪惡,天天讓我們做手工活,晚上還得加班,把我們和犯人關在一起,讓犯人包夾我們,不准我們說話,那裏的商品價格比外面的要高出好幾倍。

六天後,康平縣公安局又夥同張強鎮派出所,把我們劫持到事先就準備好,用來關押我們的張強鎮敬老院的一間屋子裏。晚上就讓我們睡在冰冷的土炕上,沒有水也沒有飯,當時的張強鎮派出所所長高中峰,進屋就惡狠狠的破口大罵,抬腿就踢,還氣急敗壞的把我們銬在暖氣管子上,只能在地上蹲著,還僱人對我們進行日夜看守。

在我們被非法關押期間,張強鎮派出所,每天都派人到我家騷擾、威脅、恐嚇逼著家人交錢。我丈夫在他們的威脅下,為了交罰款,整天四處借錢。他們還恐嚇我丈夫,如交不出罰款,也要把我丈夫送去拘留,嚇得我丈夫飯吃不下,覺睡不著,整天整宿呆呆的坐著發愣。最後我丈夫被逼交了一千元罰款,他們才把我放回,至此前後共勒索我家二千七百元錢。

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八,張強鎮派出所警察王福志和司機陸軍,把我和另兩位大法弟子劫持到派出所,同時把家人也哄騙到派出所,告訴家人說:他們師父要上天安門最後一次正法,怕我們去天安門,所以先把我們軟禁起來。把我們非法關押兩天才讓我們回家。

正月初六張強鎮派出所的王福志和陸軍,說是上面要來檢查,再次把我們三位同修劫持到派出所,所長劉春雨見到我們破口大罵,辱罵師父,下午才讓我們回家。

二零零一年春,因有個同修發真相材料被迫害,派出所聯防隊員劉雨波等人,把我再次劫持到派出所。當時他們正迫害一位女同修,女同修的手被銬在身後,對她連打帶罵,用電棍電她的脖子和臉,電的臉和脖子都是水泡。他們將我關在另一個屋裏,所長劉春雨放下電棍過來,惡狠狠的抓住我的頭髮就往牆上按,讓我面壁思考問題,並邊按邊說:看一會怎麼收拾你。

在同一屋裏還有一位女同修,也遭到和那位女同修一樣的迫害。迫害完她倆,所長劉春雨指使聯防隊員陳文龍,把我的雙手反銬在背後,然後用電棍電我的臉和脖子,脖子和臉被電出許多大泡,我們在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一宿,第二天他們將我和另一名同修放回,另一位被非法教養。

這幾年我們家被迫害的經濟很危機,為了交罰款,丈夫借了許多債。二零零一年春大連市來我村招工,我們沒有其它生活來源,為了還債,我就報名要去大連打工。

第二天我剛到車間,還沒等幹活呢,我村書記白慶海和村組長李樹奎,連夜打車追到大連,說奉張強鎮副書記薛玖玲的命令,要打工可以,但得跟他們回派出所寫不修煉的「保證書」。

幾年來,這群惡黨豢養的惡警對我們說罰就罰,說抓就抓,為了還債我們連打工的權力都沒有,我們連最起碼的生存權都被這幫流氓惡棍剝奪了,我們沒有一點人權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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