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大陸同修認清投資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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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五日】近來,有幾位同修涉足一筆買賣,投資數額很大,他們自己的錢遠遠不夠,就在同修中借錢,引起同修反感,也有同修把錢借給他們,因為牽頭的是一位協調人。有一位同修把結婚買房子的二十萬塊錢也借給了他們。很多同修勸他們別這樣幹,他們聽不進去,又到外地同修那裏借錢。

這幾位同修基本沒有經營管理和商務投資經驗,這方面的知識和社會閱歷也明顯不足。他們涉足的這筆買賣聽起來離奇:據他們講,有一位法國商人投資三個億,支持他們開發某種工業用油,他們既沒有廠房又沒有資金,只要往銀行匯款到一定數額就可以到香港拿到那筆鉅款。目前他們已經投進去了幾十萬,而對方還要求繼續存錢。

同修們分析認為這是一個陷阱,不是黑心商人的騙局就是國安特務的圈套,其欺騙性已經超出了正常人的邏輯和常識,想一想,誰會把上億的資金交給一個空中樓閣、都不過來看一眼、考察考察呢?沒有任何公證、擔保、合同、條款就讓把錢匯入銀行賬戶,那不等於白白扔錢嗎?

參與此事的幾位同修,請冷靜的想一想,作為大法弟子,我們的當務之急是甚麼?不是救度眾生嗎?大陸大法弟子在經濟上被邪黨嚴重迫害,大家省吃儉用做著救度眾生的事,怎麼能在同修中借錢搞甚麼投資呢?這和打著各種旗號在大法弟子中集資有甚麼區別呢?關於借債和集資,師父的法已經講的很明確了。請幾位同修靜心學學法,放棄人的執著和藉口,趕快拔出來,不要越陷越深。這方面的教訓已經很多了,千萬不要因為一個執著毀了自己萬古艱辛成就的修煉機緣啊!

所有直接或間接知道這件事的同修(包括我本人)也要看一看自己是怎樣對待這件事的,是不是用法來衡量,用正念來看待,真正對法負責、對同修負責、對自己修煉負責。這件事的發生,也暴露了我們整體修煉中的不足:利益之心較重,遇事不夠理智,對協調人不能正確認識(對其依賴順從、當成了常人中的權威),礙於情面、不敢當面指出同修的錯誤,善與慈悲不夠,聽不進去不同意見等。歸結為一點,就是要真正學好法、修自己,不給邪惡任何市場,一正壓百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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