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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離失所淪為難民,戶口註銷成為「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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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九日】我叫張淑雲,是吉林省蛟河市奶子山街新立村人。1998年5月得法,得法後身體很多病都好了。

1999年7月20日中共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奶子山派出所上門查看我是否還煉法輪功。在2000年農曆正月十五,為了證實大法我去了北京,在北京被抓。身份證被沒收,一直到現在也沒有給我。回來後街道把我們十幾個同修關在街道大門邊的一個空房子裏。北方的正月天氣十分寒冷,晚上就睡在水泥地上。幾天後別人給我拿來了幾個紙盒就用它鋪在地上,但卻被街道管林業的樸某搶去扔掉。在那裏它們不讓睡覺、罰站,每天兩頓飯(每頓一小碗飯,一小盆湯給十幾個人吃)。有時街道的人吃剩下的菜底放在湯裏,我們才能看到一點點菜,而且每月要交200元的伙食費。就這樣我們被關了38天,並且我們每人被罰3000元人民幣,還得寫下保證書才放我們回家,後來派出所又不斷上門調查。

2000年7.20前他們又到我家和同修的家裏、沒收了同修家裏的大法書籍,人也被他們抓走了。而我家也被收去了兩本書,因家裏養了幾條紅色觀賞魚,他們要了魚就沒有抓我。2000年9月30日街道又一次把我們抓去,非法關押一個晚上,直到10月1日下午才讓我們回家。

10月3日因有位同修進京,他們又把我們抓走,這一次他們把我們關了40多天。10月份正好是秋收的季節,家家很忙。一位同修家果園的果子收回家卻沒人去賣,結果全部凍了。還有一位同修家的約7000多斤紅薯,因無人收穫也被全部凍掉了。到了2001年新年前,臘月23小年的那天,街道610、宋寶權領了6、7人到我家抓我,我不肯去,他們就硬把我抬出去,一直關押到除夕下午才把我放回家。

2001年正月十九那天,因為我們做真相被查出,僅有一人逃脫,我們3人又一次被抓。我到街道之後,一個不知姓名的人打了我好幾個嘴巴子,把我和兩個男同修銬在一起。第二天把我們送到了蛟河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關了38天。我們三人被非法勞教,我和一個男同修被勞教一年,另一個男同修被勞教三年。他們兩個去了吉林歡喜嶺勞教所,我去了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到那之後因身體檢驗不合格而被返送回來。回來之後惡人在蛟河龍生賓館給我辦了十多天的學習班,每天交30元生活費,又讓我們寫保證才放我們回家。回家後心裏很難受,後來看到同修的文章上面寫的「在甚麼地方摔倒就在甚麼地方起來」一句話點醒了我,於是我就寫了一切「保證」作廢的聲明,給蛟河610郵去了。我出門半個月才回來,得知派出所正在抓我,從此我被迫走上了流離失所的路。

到了2003年9月下旬蛟河市街道知道了我和當年被抓時走脫的那個女同修和她丈夫的所在地,奶子山派出所兩個民警把那個女同修抓了回去,我和她丈夫走脫了躲在山裏。秋天的天氣很冷,我們又沒有穿厚衣服,晚上回不去家,在山上凍的受不了。多虧家裏人送來了大衣,就這樣我們在山上呆了七天。因為環境實在無法在此生存,我們被迫逃往他鄉。在朋友那住了半年,到了2006年,兒子上大學時,我才發現自己的戶口已經沒有了。同年12月份,家人查到是邪惡的派出所把我的戶口註銷了。

我今天寫出來是揭露在中共邪黨獨裁的紅色恐怖下,邪惡之徒(街道、派出所)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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