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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吉林省檔案局副處級幹部遭受的經濟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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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五日】我原是吉林省檔案局副處級幹部,《蘭台內外》雜誌社副總編,我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具有一定的政治、文化地位和較穩定豐厚的經濟收入。因為我堅持信仰使我身心受益的法輪大法,遭到了中共持續八年的迫害,多次死裏逃生,同時也遭受了嚴重的經濟迫害。中共的經濟迫害主要分幾個方面。

一、斷絕經濟來源

其實,中共歷次對民眾的迫害都或多或少的要與經濟上掛鉤。但從沒有過像對法輪功群體迫害這樣的赤裸裸毫不掩飾。因為我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利用午休時間組織同事們學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剛一過,我就被上級領導多次的告知說,上邊開會的精神是,如不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修煉,就將被「三開一拘」。三開即開除黨(團)籍,開除學籍,開除公職;一拘即拘留剝奪人身自由整天與危害人類危害社會的犯人為伍。這裏的開除公職在中國大陸就意味著被斷絕了經濟來源。後來,江澤民及其爪牙乾脆下達了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惡毒指令。

當時,我經過一段時間痛苦的波折和思考後,認為按真善忍要求自己,煉法輪功修心健身沒有錯。惡人們居然就要在我母親剛去世幾十天之際,剝奪我們姐弟團聚的中國民間最隆重的節日──過大年的權利和自由。就這樣,我於二零零一年過大年的前兩天在被劫持到洗腦班的路上走脫,流離失所三年半(期間被綁架、關押數次)不敢去單位和回家。隨後我也就被開除了黨籍和公職除名,我應得的住房公積金等也沒給我發下來。當時,因為要躲避惡人們的抓捕,我不敢打工露面,加上我要不斷的向世人揭露迫害講真相,生活上只好接受了好心人接濟照顧。由於沒有經濟收入,不忍心花別人的錢,我曾經是在租住地一塊豆腐泡醬油當三頓的菜吃,也沒有買過衣物。在中共的恐怖下,作為丈夫和父親,我無法承擔起養家糊口的責任,家中面臨著經濟困難,我只有在內心默默的請求上天來關照妻子和女兒。

二、綁架勒索錢財

我在多次被中共惡警非法抓捕中,明白了法輪功學員為甚麼把這種抓捕叫作「綁架」。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零七年六月為止,我先後十餘次被抓,多次被抄家,惡人們為了抓我,還有兩次在夜間派很多人同時分頭闖入我的姐姐們和弟弟的家,並在他們家附近也分別「蹲坑」埋伏。我的家人親友在我被抓後,為了讓我早日離開人間地獄,寧可耗盡積蓄湊錢也要試圖贖回我,因為誰都清楚我面臨的關押十分可怕,我隨時都面臨著生命危險;因為他們知道了我是如何的遭受酷刑及看到了酷刑留下的傷疤。這種抓了人了可以用錢贖回的伎倆不正是土匪強盜慣用的嗎?一次,我在酷刑餘生中逃離後不到半年時間,在與家人不聯繫的情況下,我又一次被綁架時,我的親人不只一人的同時夢見了我再次遇到了危險的情景。談到綁架勒索錢財,屢見不鮮:有一些學員是多次被勒索,有的一次被勒索萬元以上。

三,直接搶劫財物

我在多次被中共惡警綁架中,看清了中共惡警是多麼的卑鄙和無恥。一次,我和幾位法輪功學員租住在永春路的房間被惡警們「蹲坑」(有法輪功學員被抓,但我不知惡警們已「蹲坑」了)。幾天後,我回去時發現惡警留下的是許多煙頭和啤酒瓶子。他們沒再抓著人,可卻把我們使用不長時間大勺、菜刀、電飯鍋等炊事用具「拿」走了,他們將我們離開時電飯鍋裏剩的飯倒在了屋地上。後來知道,他們連有的功友家的衣物、電子鐘、床單甚至農村功友家的口糧、地板革炕席等都掠奪走了。真應了那句俗語「賊不空手」。

二零零一年九月的一天晚上,我們三位法輪功學員正在租房地點(白天用於印真相資料)睡至半夜時,突然房門被打開,長春市公安局一處七八人衝了進來,為首的手裏舉著手槍,叫道:「都別動!」他們將我們的手用透明膠帶捆上,問我們叫甚麼名,我們沒人回答。隨後,惡警副處長李士常也進來了,向外打電話報功,同時,他們開始分頭翻東西。我的2萬多元人民幣(包括功友湊的)就在簡易桌子(用紙盒箱子翻過來用)上,都是面值百元的放了兩摞(及一些個人物品)被掠走。我褲兜裏的五六百元,被一處一惡警翻到後,極其迅速的揣到了他的褲兜。二零零二年三月,到劉海波家串門被抓走時,寬城分局一惡警也如出一轍的將我褲兜裏的五百餘元翻到後,極其迅速的揣到了他的褲兜。法輪功學員的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各類印刷機、手機、各種音像器材、BB機、電子書、Mp3、Mp4等被中共惡警掠走的無計其數,他們掠走錢物時,很少開具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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