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亂花同修錢、盲目建立資料點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修煉和救度眾生是最嚴肅的,在助師正法的關鍵時刻,針對多個地區發生的事件,特別撰寫此文,望引起同修重視。

長久以來,許多不懂和不願意學電腦的同修形成了一種認識上的誤區,認為「懂技術」會電腦或者是資料點的同修有多麼了不起,做資料點的工作比其它救度眾生的工作高難、高級、更高看一眼。也有同修誤認為做資料風險高,有人願意做就不錯了,於是就不考慮當地是否需要,負責資料點工作的人員是否合適,就拿同修們的血汗錢盲目建點來說,結果這樣建立起來的資料點幾乎每個都是沒做甚麼、剛建不久就被邪惡破壞掉了,而一些相關同修也因此被非法關押。這樣的結果是每個人都不願意看到的,但卻是同修們自己造成的。

比如某地區有人一直以來不顧本地同修反對,專心張羅建立資料點,除此之外甚麼也不幹。並以此為名,三天兩頭要錢、要物、要機器耗材,也有不少認識不清的同修隨聲附和,幫忙向不了解情況的同修要錢。有同修不給他,這人喊出「憑甚麼這錢就興你花」這樣的話。

大法弟子做甚麼都要講實效,達到證實法、救度眾生的效果。不能為了建資料點而建資料點,更不能把建立資料點當成個人的工作和事業。要知道,不是建資料點就多麼了不起,救度眾生,無論是發放真相資料,直接講真相,搜集相關電話號上網,打電話震懾邪惡,寫信、發郵件,等等,採用各種有效的方式都同樣是在證實大法。要說神聖,都一樣神聖,要說平常都一樣平常。而且,同修的錢也不是給哪個個人花的,是必須用來有效的救度眾生的。

還有個買過耗材的同修甲花錢糊裏糊塗,同修放在他那裏的錢竟然不知道花哪去了,東西用哪去了。同修問起來,他卻說:有些同修把錢拿來可從來不問都幹甚麼了。很明顯,不論是講這話、做這事的同修,還是負責把大家的錢交給他的同修,都不夠嚴肅負責,容易出現漏洞。還有同修乙花錢買耗材各方面花錢都花的很多,不論是否需要都買最好的,想買就買。同修指出來,還誤會同修對他不放心。結果甲乙兩同修都相繼被舊勢力鑽空子加以迫害。

還有人以做資料方便為名和同修要錢(有同修個人出的,也有資料點的錢)買過好幾輛新摩托,都是三四千塊的,日常生活中也騎著到處遊走,而且很不愛惜。而一兩年前花資料點的錢買的摩托車還在這個人的手裏,從來不知道主動交出任何屬於大家的東西,而且同修不去問他這個車的事情,卻還給他錢一下子不止一輛的買新車。便利的交通工具是方便做資料,但應該是自己掏錢才對。怎能亂花同修的錢呢?給他錢的同修同樣負有責任哪!

更有人無論走到哪裏,除了張羅資料點,甚麼也不幹。有些同修為甚麼不想一想,救度眾生有許多事情可做,為甚麼他這麼多年來無論走到哪個城市鄉村,他都只想做建立資料點的事情?我們都知道只有資料點才能管到錢,而經這個人建的資料點哪個沒有出事?有幾個運作時間長久了?這個人建立資料點的特點向來是今天缺這個,明天缺那個,打印機等甚麼東西都要新的,有舊的也不要。亂花、亂用、亂支配同修們省吃儉用用以救度眾生的血汗錢,其罪何等之大?而負責要錢的同修,能負的了整個責任麼?能對得起拿錢的同修麼?

其實這些年,該地區已經有好多因為用錢不當而被迫害的實例了,這當然就是邪惡迫害的最大藉口之一。不知管錢的同修是怎麼想的,怎麼能拿大家用來救度眾生的錢亂支配、亂給人呢?有沒有想過自己能否為此承擔後果?能否承擔的起?還有同修說那麼多資料點出事了,他不是沒出事麼?同修,做的對錯,是否符合大法,不是以是否出事來評判的,如果這樣的話,那些不修煉的常人都不會出事,能說他們修的好麼?不出事並不代表不錯,難道非要等其執著被邪惡利用完了,出事了,才停止麼?如果大家都有這個想法的話,是不是整體上的執著?舊勢力可不可能因此有意放這樣的人在同修之中搞破壞?雖然我們不能互相不信任,不能不給其改正的機會,但是已經做了很多這樣錯事的同修如果真心改正,為甚麼不能做發放資料等等很多很多其它救度眾生而又不涉及到錢財物,能夠不讓其他同修產生懷疑的事情?為甚麼這個人不聽勸,卻非要建資料點,其本人也根本不會上網以及打印、打字等最基本的操作。

有的人雖然拿出了一部份資料(未必是他印的),但做大法的工作是有代價、有目地的。雖然正是壯年,年富力強,卻從來不找工作養活自己,反倒每天遊手好閒,理直氣壯的讓同修養活,做證實大法的事就像常人上班掙錢似的,對指出其錯誤和提出不同看法的同修造謠撒謊,挑撥離間。還有很多事根本不像個修煉人,甚至欺騙女學員錢財情感,做的不如常人,還說別人思想骯髒,讓別人閉嘴。有一部份同修明知這樣卻總是圍著他轉,認為他畢竟在做資料,到同修中去為他要錢,給他市場。這是何等的縱容!還一起反過來對提出意見的同修產生看法,而不敢直接對那個人提一點意見。

都知道意見不合時間久了會影響整體,產生間隔,都知道發正念清除間隔,為甚麼不想一想,間隔從哪裏來?師父是慈悲,特務都度,可是我們不能因此而對產生負面作用的人和事不管,甚至縱容。對真心改正的人當然可以給予機會,給予寬容,但絕不是給其繼續犯錯的機會,更不能以繼續讓其他同修出事為代價。請問負責和參與此事的同修能保證這點麼?有誰聽過這個人承認過自己的諸多過錯?

救度眾生的事情,真正在法上的同修都是儘量自己支付所需費用,不用大家拿錢。而且隨著正法的形勢,大家的經濟都逐漸寬裕,認識不斷提高,主動掏錢的同修多了,拿出的錢數也多了,資料點的錢總能剩很多,那就不要再收同修的錢了。同修之間也不要建立常人之間的任何金錢情誼的關係,當同修真正困難需要幫助的時候,同修們當然應該暫時給予援助,但絕不是長期供養,甚至有人連衣服褲子都給買最時髦的,床被褥都給買很貴很新的。人中都有句老話叫「君子之交淡如水」,大法弟子應該達到更高的境界,怎麼能把心思用到這方面呢?情是我們要捨去的東西,更不要在同修之間產生這些東西。

大法弟子的經濟是有限的,師父富有整個宇宙,卻還為澳洲學員來美國聽法要花路費而考慮很久,還曾表示心領弟子的心意而不讓破費買花獻給師父。難道我們不應該好好反省一下麼?資料點不能再以專門養一個人專職做的形式走下去了,遍地開花的方式也不是要這樣的資料點,而是隨著電腦深入家庭,大法弟子們基本都能自給自足或者小範圍的供給少量同修廣泛救度眾生的需要。當普遍同修都能達到的時候,還需要誰供給誰呢?事實證明,救度眾生要看效果,不能只是追求轟轟烈烈,相反,春風化雨,潤物無聲卻總是事半功倍。我們為甚麼不能走一條更寬更廣的路呢?

層次有限,不當處,歡迎同修們慈悲指正,並借助明慧平台繼續切磋探討。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