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明白問題還就在我這兒。因為我與乙接觸的多一些,對乙的家庭和她做的證實法的事有所了解。而好幾次乙見到我總是會說一些家庭和大法事情對她的壓力。有時我見她很為難,心中不自覺的就產生了對她的諒解與憐憫。時間長了,當別的同修指出她的不足時,無形之中我就不自覺會維護她,替她說話。現在想起來這不就是情的因素嗎?
符合自己的觀念,卻不符合法。維護人,而不是維護法。這顆不純的心真隱蔽啊!這不是縱容乙的怕難,怕苦,想安逸的心嗎!不正是有我的支持,它才死纏乙同修而不能被清除嗎!問題還真夠嚴重的。
還有,有同修安裝新唐人接收天線,對同修不收費,我想這是不是也是一種情的表現?大法對眾生的標準是平等的,我們也更應該平衡好法對我們的要求。師父說我們是未來的參照,我們就更應該讓大法弟子的行為正起來,留給未來的眾生一部偉大的見證。當然,我不是批評同修,同修做的我是很佩服的,我只是想讓我們的行為更純正、更殊勝。
我們在其它的方面也要注意一下,不要陷入人中,因為我們畢竟是身在情中心在法的大法徒。
謝謝師父的點化和大法的無邊內涵!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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