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28日,李瑞霞與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到前門派出所後,早上五點多鐘,值班的幾個警察分別來暗示:「有三千元錢嗎?」意思交三千元錢就可以出去。李瑞霞等三人沒有配合,並且沒有報地址姓名。警察在沒有盤問出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認為是哈爾濱人,便通知黑龍江省駐京辦事處。於是三人被帶到了黑龍江省駐京辦事處所在地,被分別關押、審訊。黑龍江省駐京辦事處通過卑鄙的欺騙手段從另兩個法輪功學員處騙到地址,於是將三人帶到大慶辦事處,用手銬銬在床上整整五天,直到肇州公安局政保大隊和單位來人。
將三人押回當地的途中,公安局警察將李瑞霞三人銬在一起,晚上銬在火車床上。李瑞霞不配合警察,孫麗非法審訊時說:「讓警察王學軍來。」因惡警王學軍毒打大法弟子出名。賈秀娟就是被惡警王學軍用帶釘子的木板毒打,臀部兩側被打成黑紫色。
後來將三人送進看守所,三人絕食反迫害,惡警王忠進行辱罵和野蠻灌食,用看守所的鑰匙板撬開牙往裏灌,灌的是鹽水加點奶粉。在看守所一關就是兩個半月,然後,被非法判兩年勞教,關押到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
(一)在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遭迫害
到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的當天,警察和邪悟人員輪番圍攻「轉化」,晚十點多鐘還不讓休息。由於李瑞霞不配合,管教張春景,還有一位戒毒所借用的不知姓名的管教,用繩子將她綁在椅子上。每天五點起床,晚到深夜不讓睡覺,警察、邪悟者輪流攻擊,直到寫「三書」為止。
法輪功學員只要一進到這裏,就被剝奪了一切權利,受到非人的虐待,遭受種種的刑罰。
一、刑罰和虐待見於最基本的日常生活中,也就是學員隨時都可能受到刑罰和虐待。
1、最常見的刑罰是蹲小號。
一次,因為傳經文,李瑞霞被罰蹲小號,坐鐵椅子六天。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不敢公開,等李瑞霞腿腳消腫後才讓回到集體中。在小號期間,每天早晨只給幾口粥,少半個饅頭;中午不給飯吃;晚上給一點飯,餓不死就行。廁所不讓上,水不給喝。還強行罰款一百元。本來勞教所裏沒有罰款這一先例,後來因李瑞霞揭露惡警迫害,隊長李全明說:「上次沒想罰款,這次就罰你款。」
一次,惡警隊長李全明和惡警董少欣倆人互相配合,讓法輪功學員罵大法、罵師父,還逼問每個法輪功學員口供,不配合此行為的法輪功學員李瑞霞被拽到廣播室,進屋就被左右開弓打嘴巴子數十個,當時李瑞霞被打的兩眼冒金星,拽到小號一蹲就是六天。
後來李瑞霞又多次被關小號迫害,蹲銬在鐵護欄上。一蹲至少就是六天六夜,由刑事犯看著,一動不能動,動一下就會遭到瘋狂毒打。
如:一次李瑞霞在小號被迫蹲著的時候,惡警董少欣指使刑事犯張數玲嚴格看管李瑞霞。成天成宿蹲著的時候,腿不許動,腿動一下就要受到猛打。每當刑事犯張數玲毆打李瑞霞,李瑞霞被打的條件反射般的站起來時,張數玲就要心虛的喊:「累死了。」(其實是嚇壞了)
又一次在小號被迫蹲著時候,惡警指使刑事犯趙媛媛掐人。掐的時候,專挑人的身體敏感部位掐,如乳房、大腿根兒裏側,而且要掐很少的一部份肉,使李瑞霞的疼痛達到極限。有的法輪功學員的肉被掐掉了,有的被掐的像雞啄似的血肉模糊,有的被掐以後變成了死肉疙瘩。
時間最長的一次,是將李瑞霞雙手反銬在教室的暖氣管子上,讓李瑞霞蹲蹲不下、站站不起來,有時讓長期蹲在地上,一共連續九天。惡警迫害大法弟子是見不得光的,一有領導來檢查,就趕緊將大法弟子放回去,或藏在隱蔽地方,等檢查的走以後,再繼續迫害。
非典期間,李瑞霞正在被關小號迫害。小號四面不透風,而且便桶在屋裏。外面封閉、隔離、消毒,可小號裏不僅不進行正常的隔離消毒,而且上廁所得審批,一拖就是一上午才可以去一次。每天只給兩頓飯,每頓只給少的可憐的一點點,餓不死就行。一次李瑞霞報告,要求上廁所,隊長張力不說不行,只說:「等一會兒。」一拖就是一晚上,第二天一上午還不讓去。
2、比較普遍的迫害方式是惡警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找小腳」、「穿小鞋」,找個理由就「收拾」一頓。
一次上課時,惡警姜周讓大家唱歌,因嫌李瑞霞唱的聲小,便讓李瑞霞單獨唱,李瑞霞說:「我唱不好。」姜周說:「唱不好也得單獨唱!」李瑞霞單獨唱後,惡警姜周還嫌唱的不好,就讓上走廊站著。之後,姜周又把李瑞霞帶到男幹警值班室,進屋二話沒說,左右開弓打嘴巴子,打了一陣,李瑞霞想解釋,姜周根本不聽 。一陣瘋狂毒打之後,帶回洗腦教室。
一次洗腦後,在從走廊往樓上走時,突然惡警隊長李全明大喊一聲:「李瑞霞,你說甚麼呢!」隨後將李瑞霞叫到辦公室,問:「你說甚麼了?」李瑞霞回答說:「沒說甚麼。」話剛一出口,李全明上去就是一個嘴巴子,然後說:「上次沒罰你款,這次就罰你!」李瑞霞一次次揭露她的迫害,她就把李瑞霞正常的減期都撤掉,而且還說:「到期也不放你。」李瑞霞繼續揭露她超期關押及其它方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罪事實,她又換了嘴臉,說超期關押、撤減期不是她的責任,都是教育科的事。
一天,教育科長突然去勞動場所──地下室,正好走到李瑞霞面前,李瑞霞詢問教育科長撤減期和超期關押的事,教育科長聽後,當場就把李全明給罵了,並說都是她們隊裏的事,跟他們教育科沒關係,都是她們隊裏報的。李全明知道陰謀被揭露,惱羞成怒,惡狠狠的對李瑞霞說:「就不放你!關一次小號就加期三個月!」以後把李瑞霞還有幾位法輪功學員被關在一起,坐小板凳兒,不讓出屋,每天只給兩頓飯。直到超期關押兩個月,走的時候還得搜身,因為害怕把揭露她們的材料帶出去。
一次,因為李瑞霞不配合寫洗腦「作業」,惡警就讓蹲著反銬在寢室床欄上,當晚不給飯吃。有的法輪功學員實在看不下去,拿出餅乾給李瑞霞吃。惡警王海英發現後,將寢室裏的人一一叫出門外,下令不許給吃的。
一次在看電視時,惡警李志宏無端就說李瑞霞和寇景紅說話了,當時把寇景紅叫出去說:「你和李瑞霞說甚麼了?」目的是想要找機會治李瑞霞,寇景紅不配合,就被關在樓上審了兩天,不讓正常生活。
一次在操場,李瑞霞有點兒心跳加速、頭暈,做不了操,跟惡警小隊長劉祝傑請假。劉祝傑不給假,說:「不做操就得看病、吃藥,不去看病就得寫檢查。」
一天晚上,學員在幹活。法輪功學員魏郡想把白天沒寫完的申訴材料寫完,剛一動筆就被監控室的小隊長張力發現。張力帶領一個惡警直撲過來,搶魏郡手中的稿子,魏郡情急之下將稿子遞給坐在對面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張力就又到對面去搶,對面又傳給魏郡,張力又過來搶。魏郡將稿子傳給站在地上的李瑞霞,張力像猛虎一般撲了過來,用力搶奪。情急之下,李瑞霞把紙塞到嘴裏,張力便將李瑞霞身體向後背九十度按倒在紙殼箱上,然後掐住李瑞霞的脖子,將手伸到李瑞霞的嘴裏去摳那張紙,摳了足有幾分鐘,直到魏郡示意李瑞霞將稿子給她,張力才鬆開掐住李瑞霞脖子的手,將沾滿口水和鮮血的稿子交到隊長處,然後連夜突擊審訊,直到午夜才將魏郡放出。
3、惡警最陰毒的一招是經常以安檢為名,對大法弟子進行搜身,並翻檢衣物,目的是搜經文。
一次,惡警小頭目劉祝傑指使惡警小王丹將李瑞霞的羽絨服和棉服割開,等李瑞霞穿羽絨服到外面掃雪時,人們見到李瑞霞的身上不時的有羽絨飄落下來,覺得很蹊蹺,仔細一看,羽絨服被割壞三處。後來又發現棉服被割壞兩處。劉祝傑在搜身時,甚至胸罩、內褲都得脫掉,墊的衛生巾也得拽出來看一看,並口口聲聲說「我不嫌髒」。劉祝傑曾矢口否認李瑞霞的羽絨服是她指使割的,後來李瑞霞要解教前幾天,她有意透漏說:「你的羽絨服不是我割的,是小管教割的」。目的是怕李瑞霞解教回家後揭露她。
二、戒毒勞教所還強迫法輪功學員超負荷勞動。最典型的是在地下室修亞麻布期間,每天長達十四五個小時,持續一個月。有的法輪功學員累得眼睛直流眼淚。夏天溫度最高的時候,地下室不透風、不透氣,學員都感到胸悶、呼吸困難,請示惡警要求休息。惡警向上級請示,上級沒有批准。過一會兒,帶班惡警頭暈、噁心、胸悶、氣短,自己說不行了,這種情況下帶班隊長才說收工。
除了修亞麻布以外,還幹過揀頁子、挑筷子、挑牙籤兒、做手工藝品等活兒,時間最長的幹過通宵。
三、在吃的方面,平時的菜都是稀裏光湯,可黑板上總寫著幾菜幾湯。檢查的來了菜就幹了,而且量也增多,檢查的走以後立刻照舊。通常一碗混湯裏有著一兩個純粹的雞骨架(因為見不到一絲肉)或雞屁股尖兒,腥臭難聞,有很多學員根本吃不了,只好就著自己買的大醬乾吃飯,回去再喝水。
六月裏,酸菜缸的酸臭味兒很遠就能聞到,酸菜已經生蛆,還用來做湯給大法弟子吃。
七八月份,市面上茄子最便宜時,所裏還捨不得給學員吃,只能吃勞教所院兒裏學員種的已經起蟲子的小白菜,湯裏漂著一層黑色的膩蟲,偶爾還漂浮著幾根肥碩的綠蟲子,學員因吃不下去不去打湯,教導員寧立欣就認為不吃就是造反。每當開飯時都如臨大敵一樣,弄一幫惡警按桌巡視,對不喝湯的法輪功學員怒目相向。有學員向伙食科長反映伙食情況,伙食科長說:「找你們教導員去!」
冬天裏,蘿蔔條湯一吃就是幾個月不換樣,以致把人都吃怕了,一見到蘿蔔都打怵。
以前還給吃白麵饅頭,後來就給吃非常粗糙、牙磣、生了蟲子、像糠一樣的玉米麵窩頭。有學員問惡警劉祝傑:「我們伙食怎麼下降這麼厲害?」劉祝傑說:「上面規定,就這樣了,以後就吃這個了。」後來法輪功學員揭露、抵制迫害,都想以絕食的方式抗爭,惡警一看架勢不好,就趕緊恢復以前的伙食。
最具有諷刺意味兒的是,一次三月八日,伙食科興師動眾的在廣播裏發表了一通慷慨陳詞的演說,最後說:「為了慰勞婦女同胞們,伙食科特意做了幾個菜。」管教也信以為真,對學員說,今天你們可以改善一下伙食了。可到了食堂一看,不禁令人大失所望:每12個人一桌的長條桌上,只比平時多了幾小碟少得可憐的小鹹菜。
戒毒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例數不勝數,以上所說只是冰山一角。
(二)二零零一年李瑞霞被非法拘留和勒索
二零零一年八月末,李瑞霞被不明真相的常人舉報。三名警察剛到李瑞霞家門口,正碰上從地裏幹活回來的李瑞霞,第一句話就問是否煉功,進屋就翻,讓把書交出來。警察翻出一套講法帶、兩本書,用「去核實一下」的欺騙手段將李瑞霞帶到派出所,讓寫「保證書」,寫「保證書」就可以回家,不寫馬上拘留。於是,將李瑞霞非法拘留二個月零幾天時,李瑞霞絕食抗議,公安局夥同610勒索李瑞霞家屬3000元錢,並讓家屬又簽字、又找人擔保,才將李瑞霞放回。以後,片警經常到李瑞霞家騷擾。一次,以家裏有明慧資料為由,將李瑞霞帶到派出所,後經人說情,將人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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