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不屬於大法中的東西拉進大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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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現在許多大法弟子供師尊像並上香,有的在法會等集會上也上香。有的同修講,為師尊上香後心裏很舒服,也有的講能受師尊保護,因此安全。當然敬師、信師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個人怎麼做是個人的事,但大法修煉中沒有這個要求,不應該搬到法會上。

師尊告訴我們大道無形。師尊在《轉法輪》中明確講了大法與宗教的區別。宗教會引起人們對宗教形式的執著,嚴重的影響了人們對神的正信。師父講過「形式有影響修煉人的提高因素」(《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

另外,在法會上唱大法弟子創作的歌曲和跳舞等現象,我認為同樣是不理智和不嚴肅的行為。因為這種歌曲是大法弟子為救度眾生而編的,不是法,也不是師父要求的那種心得交流。把這樣的歌推廣給常人是應該的,但在法會上唱是偏離法的。

師尊在《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中講:「但是大家都知道,大法弟子要圓滿,所以任何事情都不能干擾了今天大法弟子證實法的這個形式,這是事關重大的事情。除了學法,任何東西都不能插進來,所以絕對的不能夠在大法弟子中流傳不屬於大法本身的任何東西,絕對不能對大法弟子造成干擾。」

對照師尊的教誨,我認為應該歸正上述幾個問題。以上是我個人認識,想與其他同修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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