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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如土匪 舒蘭大法弟子楊國樞一家遭綁架、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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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我叫楊國樞,家住舒蘭市城建局二號樓三單元六零二室。我一家四口都是大法弟子。

2007年1月26日上午九點多鐘,吉林省舒蘭的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和北城派出所的數名警察僱用110開鎖人員非法打開我家住宅樓防盜門。當時我長子楊俊蜂在室內休息,這些警察不由分說就對他拳打腳踢,逼問我和我妻子的下落。惡警打完後用黑頭罩扣上頭部將我長子綁架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並在我家沒有人的情況下非法抄查,沒有搜查記錄和開列扣押物品清單,沒有被搜查本人和家屬以及鄰居或其他證人在場。

這種明火執仗的搶劫、打家劫舍的行徑,不是土匪又是甚麼呢?

2007年2月1日早晨,舒蘭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李甲哲、李卓等人將我長子楊俊峰從看守所非法提到國保大隊進行長達十幾個小時的刑訊逼供,直到2日凌晨3點多才押回看守所。

2日晚十八時在辛和帶領下,國保大隊惡警李甲哲、李卓等六、七人夥同長春寬城區西三條派出所警察七、八人,到我和妻子居住地(寬城區芙蓉路65316部隊軍宅11棟201室),以查看頂樓是否漏水為由詐開房門。進門後一惡警勒住我的脖子,致使我不能喘氣更不能說話,一惡警給我戴上手銬,將我押到車上。他們將我和妻子林松柏抓綁架到西三條派出所,而李甲哲、李卓繼續在我的住處蹲坑,等我的次子楊俊琦回來。19時左右,我次子從外地出差回來,他們不由分說將他按倒在地,將手反背戴上手銬,用長圍巾勒住我兒子的脖子,令他呼吸困難,手銬勒進肉中,至今還留有傷痕。惡警把他抓到西三條派出所進行迫害。

對於這種嚴重違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以下是我家被惡警劫持的財務:

長春居住地被搶劫的物品:大法書籍若干本、人民幣9150元、楊俊琦的存款摺2本共17000元、交通銀行卡一張、手機3個、充電器2個、諾基亞3310、電子書3個共660元,mp3播放機三個價值500多元、Mp4播放機四個、隨身聽2個。

舒蘭家中被搜走的物品:
人民幣10750元;彩電信號發生器2台;電子示波器一台;500型萬用表;手電鑽m6鑽頭一台;小台鑽一台(待修);100w220v隔離變壓器一台;12v整流電源一台;9v整流電源一台;喊話器電瓶8個;塑料軟導線0、5m四捆每捆50米;觀光用望遠鏡一個德生九波段收音機一台;袖珍2波段收音機2台;汽車音頻轉換器一個;重低音耳機一個;雙屏程控電話機一台;三星485手機一部;半導體收音機3台;各種電源變壓器20個;黑白電視機行輸出變壓器10個;彩色電視機電源電容器400v/500f─100000f各種大功率晶體管100支;各種整流三極管200支以上;雙面敷銅板20Cm×25Cm兩塊;維修工具包一套;儀表螺絲刀兩套;尖嘴鉗、斜口鉗、鑷子、大小螺絲刀、裁紙刀、扳子、捲尺、銼刀、電工畫板各一個。其他各種晶體管、電阻、電容,計500支。以上電子儀器、儀表、電子元件是我在開家電維修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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