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桂芹,女,四十六歲,內蒙古科爾沁區錢家店鎮四方地人,於一九九八年四月喜得大法。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她進京為大法說公道話,被科爾沁區惡警和孔家派出所惡警抓回,非法關押在河西看守所一個月,並讓她承擔他們的旅差和內蒙古駐京辦事處某人的一個家屬看病的車費,共計一千多元(有據為證)。
二零零二年,科爾沁區惡警邵軍、王波、劉巴圖夥同孔家派出所七、八個人開兩輛警車來到蘭桂芹家,搶走大法書籍,並強行綁架了蘭桂芹和她的丈夫王剛(大法弟子)。在公安分局,夫婦二人被分別關在兩個房間,同時遭到惡警們的暴打,揪住頭髮撞牆等等。之後,他們被非法關進河西看守所,王剛被罰一千元,又交了三千元所謂「保證金」(以後退回),一個半月後回家。
蘭桂芹在河西看守所被非法關了近十三個月,後又被送到保安沼女子監獄。七個月後,又轉到呼市女監,前後被非法關押近三年才回到家。
在河西看守所期間,因堅持煉功被戴「豬鐐子」兩次,一次是七天,一次六天。所謂「豬鐐子」是將雙手腕與雙腳腕用鐵鏈鎖在一起,間距不到1尺,不能直腰,更不能吃喝,不能穿衣服,不能上廁所,根本不能睡,非常疼痛,甚麼都做不了,生活不能自理。為反迫害,兩次她都絕食抗議。
在保安沼女子監獄,她整天都被迫幹重體力奴役,又因堅持煉功,惡警周建華罰她蹲著,並用腳踹她的頭,給她戴了兩天一夜的背銬而且不讓她挪動。又因拒穿囚服,被惡人舉報,惡警就把她的衣服搜去,要打上「囚」字,致使她在零三年入秋前後只能穿著單衣,直到轉到呼市女監後,獄方才把她的衣服還給她。
在呼市女監,她又因拒穿囚服遭到犯人的暴打;因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們用電棍電了半個小時又關進潮濕的浴室兼廁所裏(當時小號還沒修好),背銬在水泥管上十一天,她絕食抗議迫害。到晚上,受惡警縱容的犯人對她進行暴打,直至將她打得昏迷過去。後又因拒絕剪頭髮,遭二十多犯人圍毆,並強行剪了她的頭髮,她又被關進浴室達四、五天。
二零零七年五月份,新上任的科區公安國保大隊隊長王波帶一夥惡警到蘭桂芹家騷擾,闖進了她家院子。蘭桂芹嚴厲的斥責他們,並把屋門從裏面閂上了,惡警們才不得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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