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7日我被邪惡綁架;12月30日被非法關押在齊市第二看守所;2002年4月10日被非法判刑5年,上訴被非法駁回,維持原判。
一日,齊市第二看守所給我們照相。因我們不配合,因而大法學員楊豔秋、王淑芳、張淑哲、劉永娟和我,都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警察呂征把我們五人叫了出去,見大廳裏有好多男警察還拿著照相機。他們把寫著我的名字的牌子給我,我將牌子扔在地上,他們氣急敗壞的蜂擁而上,棍棒、拳腳齊上,劈頭蓋臉的猛打。這時又聽到其餘四位大法學員高喊「不許打人」「法輪大法好」。
2002年9月19日,第二看守所將我們送往哈爾濱監獄。從早上天未亮出發下午1點多到達哈爾濱監獄。沒讓我們吃午飯就把我們分別帶到各辦公室進行所謂的轉化:採用罰蹲、背銬、電棍、拳打腳踢等手段毒打我。我一邊向他們講著真相一邊勸善,他們手中的電棍不停的觸在我身上,閃著電光。
過一會兒,他們又將我們送入小號。第二天他們又把我們分別叫出去,用同樣的惡劣方式對我們所謂的轉化,還是未得逞,送回小號。第三天讓我們喊「報告」 背「監規」,我不從而被四、五個惡警按倒在地暴打,我心想我是大法學員「信仰無罪」,死也不會聽從你們的安排。後來又把我送入小號。就這樣在小號迫害26天後又將我們送到三樓中廳。
當時的610辦公室惡人讓我們坐在水泥地上,戴背銬,上廁所也不打開銬子;又播放誣陷大法的邪惡錄像。當時的北方夜裏非常寒冷,可是晚上我們就戴著背銬睡在水泥地上。第二天我們絕食抗議這種迫害,惡人們便將我們送到集訓隊。在集訓隊每位法輪功學員由兩個刑事犯看管,走一步跟一步,不讓我們說話,很快又把我們分到大中隊。
到了大中隊,法輪功學員由四個犯人看管,實施株連手段,只要法輪功學員「有事」,就扣犯人的分,在我們和犯人之間製造矛盾。大法學員因為相互講話而被犯人毒打。一次,我和嫩江縣大法學員陳偉君(已被迫害致死)傳經文,惡警將我倆叫去,一人打一耳光,還揚言扣犯人的分。
2003年11月,我與被非法關押在七監區的大法學員一同否定點名,而被拉到室外冷凍6-7天。中午不讓吃飯,從早上站到警察下班,有的被凍的昏了過去。到晚上點名時,把不報名的大法學員往下按,強迫蹲下,不蹲就打。隨後,我們開始不戴名籤。因而我們12名大法學員被關入七監區水房、便衣庫遭受體罰。水房地面都是水,白天只許站著,晚上躺在水上,當時我的左腳及小腿腫的厲害,有時昏了過去。
2004年正月十五前幾天,我們五位大法學員在便衣庫學法,被監獄長在監控室發現,當即闖了進來,把我、孫玉芝、李冬雷押入小號,24小時地環背銬,一天只兩頓稀粥。19天後我被送回監區。另兩位在小號被迫害一個月才回監區。
2004年4月,因不戴名籤我們8位大法學員被上大掛,我的腿被吊的不能站、不能蹲,雙手被銬在床的梯子上,心裏噁心,一會兒就虛脫了,等醒過來,全身都被汗水濕透了,有的被吊掛四、五天,後來我們被送到車間由專人看管。
2004年7月,惡人對絕食、不點名、不戴名籤、不穿囚服的30名左右大法學員進行殘酷的迫害。我被雙手反銬、腳尖著地、吊掛,雙手疼痛的已麻木,這時一犯人說:不好,快點把她放下來。我的手臂已被銬子卡入肉裏,鮮血直流,她們把我抱起才能把銬子拿掉,我被平放在地上。當時我已經四天沒吃飯了,她們又開始灌食,兩次插管都未插進去,而且返出血液和粘狀物質兩大灘,滿身都是。她們又採取靜脈注射,出現發燒症狀,又出去拍片送到病號監區繼續迫害。在病號監區我瘦的皮包骨,整日躺在床上。
2006年10月,監獄將我送到醫院檢查,確診為肺結核,我才被「保外就醫」送回家中。後來得知,我被非法關押期間,五年來,我的家人為了我少遭罪而被監獄勒索錢財。可是最終,我沒少遭受殘酷的迫害;同時我的家人、家庭又遭受中共惡警在精神和經濟上的雙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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