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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晃縣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遭惡報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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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五日】吳國平,四十歲,新晃縣民政局局長。在二零零三年他初調進民政局,大法弟子就給他講真相,他沒有接受,由於想往上爬,曾多次配合國安、610派單位人員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指派單位幹部參與洗腦班迫害大法弟子。特別是在二零零三年配合本縣610、國安和貴州玉屏縣公檢法,無理將本單位法輪功學員楊秀銘非法判七年重刑。大法弟子多次給他講真相,他不聽,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因闌尾炎住院,當天晚上就開刀做手術,第二天就昏迷不醒,經過幾個月的住院治療,藥費花了上十萬無效,現已出院,成了植物人,生不如死。

李永謙,五十多歲,原新晃縣捲煙廠副廠長。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一直主管本廠迫害法輪功,積極配合610、政保股迫害本廠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無理扣押本廠職工(法輪功學員)的工資上萬元,二零零一年七月配合政保股、610將本廠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勞教。這期間,李永謙還對法輪功學員加重迫害,扣發工資,不給家屬子女發生活費,造成法輪功學員家庭及家屬生活極度困苦。李永謙在二零零二年就得了重病絕症,幾年長期醫治無效,於二零零五年死亡。

吳言海,四十多歲,新晃縣方家屯原派出所所長,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法輪功遭無端迫害後,他積極參與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吳言海在任所長期間,多次配合610、政保股上法輪功學員家裏抄家、罰款,搶奪財物、家禽、糧食,對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留、判勞教,還揚言要拆法輪功學員的房子。二零零四年六月,吳言海因家庭矛盾,為錢與妻子爭吵幾句後就上吊自殺在自家客廳。

曾賢文,七十多歲,居委會退休人員,陳祥周,民政局退休職工(二人是夫妻)。二人因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後一直配合610、政保股迫害法輪功,多次舉報法輪功學員,從中得到舉報費,致使法輪功學員遭到公安、610無理上門騷擾,抄家、拘留、罰款、勞教。曾賢文在二零零三年就遭報癱瘓在床,丈夫陳祥周得腦血栓不能自理。這期間,法輪功學員去看他們給他們講真相,夫婦二人不接受,陳祥周於二零零六年得絕症,曾賢文因癱瘓在床幾年,夫妻二人於二零零六年前後近兩個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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