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同修對待錢的態度看自己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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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我認識這樣一位同修,她在修煉的路上走的很穩,一直對自己要求很嚴格,師尊要求的三件事也做的很好。在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她為了拿出一些錢來做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的事,在租房子住、準備買房的情況下,只有在丈夫、女兒都在家時,才同他們一起吃飯。平時她丈夫早出晚歸在外打工,女兒上高中也走的早,回來的很晚,等她丈夫、女兒回來時,她就說:「我已經吃過飯了你們吃吧。」

她平時很少吃糧食,兩元錢一絲袋子的大蘿蔔,她一次買了六袋,每天就靠吃大蘿蔔度日,吃時只放一點鹽。就這樣她每天還要出去做講清真相的事,走很遠的路,餓了就煮大蘿蔔吃。大蘿蔔不禁餓,有時一天要吃好幾頓。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她拿出一萬多元錢做證實法的事情。後來她給人家看小孩,看小孩掙的錢,全部拿出去做證實法的事。

有的同修不理解,不論別人說甚麼,她只是笑了笑,儘管看小孩,可師尊叫做的三件事一件也沒有落下。孩子睡覺時,她學法、煉功,平時總能找出時間做講清真相的工作,就連三十晚上,別人都在家看電視、包餃子,她還出去做兩個多小時的發放真相資料。

她的勞保工資比較高,但她生活卻很簡樸,無論吃、穿、用、從不浪費,在她手上沒有扔的東西,她幾年也不買衣服,穿的都是過時的。有一次她來我家,穿的衣服是我送給另一位同修的,那位同修又送給了她,當時我的悟性很差,就說「這衣服是我早就淘汰的了」,她聽了又是笑了笑,我現在回想起來很慚愧:她的工資比我高,可她從不亂花一分錢,把錢都用在了講清真相、救度眾生上,而我花錢大手大腳,有時做事累了,還要慰勞自己一下,花錢去大吃一頓,看到喜歡的衣服就想買。

我也看到有的同修經濟條件比較好,在這方面做的就不是很好,只顧自己過安逸的日子,不願為大法付出,有的還攢錢留給兒子、孫子。

寫出此文只有一個目地,為了大法弟子的修煉成熟、整體提高,我們應該真正的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同時更不能忘了修去自己方方面面的執著,我們每一個修煉人捫心自問,沒有師尊的苦度,沒有堅實的修煉基礎,絕不會有此位同修所做的這一切,所以當我們看到或聽到某件事情時,我們都能看看自己在這方面做的如何,我想我們以後都會做的更好,只有以法輪大法為標準,以身邊的同修為鏡子,時刻不忘向內找,我們的整體會更加純潔,也會更好的助師正法,不負眾生所盼,更加努力的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

層次有限,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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