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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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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七、流離失所

流離失所的我不能去探視媽媽和姐姐,不能與在家的弟弟相見。當時弟弟荊漁沒有正式修煉,但是很支持我們,時常幫在家的同修們傳遞資料。同修們也很關心他,漸漸的弟弟也走入到修煉中來。

2001年10月1日,一直在通緝我的警察們夜晚用紅外線望遠鏡往我家裏照,當時弟弟一人在家沒開燈,他們找來鎖王打開門闖入我家,叫起沒開燈躺在床上的弟弟問:「為甚麼不開門?」弟弟說:「我不願意和你們派出所的人打交道。」

警察們在抽屜裏翻到一篇弟弟寫的感想,面對眼前家庭的變故,面對善良媽媽和姐姐的被迫害,弟弟把江澤民比做法西斯。警察們以此為理由把弟弟帶到黃海派出所審了兩天兩宿,逼問他我的下落,弟弟說不知道,又問他都與甚麼人接觸,是否和其他法輪功學員接觸,弟弟不說任何他們想要的東西,他們就對弟弟用刑,弟弟的汗水往下滴。所長蘇德祥說:這算甚麼,你不說,就讓你的汗流成河。他們讓弟弟跪著,在他腿上放一個棍子,警察張家瑩用腳踩住一頭,讓何健踩另一頭,何健不想使勁踩,但張家瑩很用力,結果何健這一端就翹起來,沒辦法何健只好也用力,過後弟弟看到何健躲在廁所裏抹眼淚。他們又要用電棍電,沒充進去電,就又用其它辦法折磨弟弟,兩宿沒讓睡覺,還打折了兩根肋骨,插入肺中(造成日後的肺膿腫,又演變為肺結核)。弟弟仍舊甚麼都不說,兩天兩宿後他們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為由將弟弟行政拘留15天。躺在自家床上都會違反它治安管理,可見生活在中共統治的國度裏是多麼的危機。

這期間,媽媽被非法判了三年勞教,被劫持到龍山教養院。邪惡之徒並準備對姐姐非法判刑。2001年11月中旬,姐姐絕食抵制迫害,警察讓弟弟擔保簽字把姐姐接回家。後因東陵區檢察院電話騷擾,姐姐和弟弟也被迫流離失所。知道消息的我與姐弟相聚在出租房中。我們要繼續揭露邪惡,向世人講真相直到迫害停止的那一天。

八、再遭綁架

我們姐弟三人與同樣流離失所的金德威、關玉玲夫婦在鐵西區勛業三路租的三室一廳的房間裏做真相資料。

2002年3月6日弟弟與金德威去三好街買耗材,由於買的較多,打出租車直接拉到出租屋樓下,引起出租車司機注意。因為三好街一帶的出租車司機幾乎都被公安打過招呼,讓他們做幫兇舉報法輪功,所以這個司機當天舉報給三好街派出所。三好街有一部份地段歸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轄(簡稱高新區)所以當天夜晚高新區公安分局派警力在樓下蹲坑,我們住在五樓,他們守在六樓。

第二天早晨3月7日,弟弟剛一開門,他們從樓上沖下樓闖進屋裏,進來大約五、六個人,都穿黑色便衣。我們讓他們出示證件,他們不出示,並把我們兩人一個手銬銬住,開始查翻,其中有一個警察叫韓志,原來是瀋陽市公安局一處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現在調到高新區公安分局,他認識姐姐和金德威,看到他們兩人非常興奮,因為都是被通緝的人讓他碰上了,認為立了大功,馬上給市公安局打電話。

他們留下一部份人在房間裏清點資料、器材,另一部份人帶我們下樓,下樓前他們從廳裏拽下一條毛巾蓋在我和姐姐連在一起的手銬上,說:蓋上點,別讓人看見,不好看。我們拒絕,說:「用不著蓋,我們沒做見不得人的事,不怕人看,你們如果正大光明為甚麼怕見人。」我和姐姐小聲商量下樓我們就喊。

到了樓下,因為是上午九、十點鐘,樓下沒有人,但是我們住的樓下院門口是個賣菜的早市,公安的車子開不進來,必須我們走出去,我和姐姐大喊「法輪大法好」,警察們驚恐萬分上來捂我們的嘴,撕扯中我和姐姐連著的手銬從衣袖中露了出來,他們用手機給他們的人打電話,罵他們的人說快點把車子開進來,我和姐姐的嘴被捂住時,弟弟和金德威他們就接著喊,他們又去忙活弟弟他們,車子開過來了,他們把我和姐姐使勁往車裏塞,一個圍觀的大叔約五十歲左右,氣憤的用拳頭砸麵包車的門,被公安們攆走。在車上姐姐看到圍觀的人群裏有人眼中含淚看著我們。

車子緩緩開出人群,警察們得意的說:「喊啊,這回你們使勁喊啊。」姐姐告訴他們迫害法輪功的人會遭惡報的。在車上姐姐看到了市公安局的孫森,孫森對姐姐說:「我們真有緣啊。」車子開到高新區公安分局他們把我們帶到樓上一間大會議室裏銬在椅子上,我們看到他們走來走去的打電話,過一會聽到他們說:都到齊了,各分局的都來了。好像他們在為我們的事開會。他們從市局調過來一個女警察名字叫常建萍,此人很惡,專門協助迫害法輪功,有女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時,經常有她在場,在審我的過程中常建萍曾用腳踢我。等他們開完會,又把我們帶到樓下的麵包車裏,關玉玲沒有和我們一起走,被他們留下,好像要帶她去醫院(因為3月7日是關玉玲的預產期)。

我們被車拉到沈河區看守所的樓上,這裏曾經是沈河區辦法輪功洗腦班的地方,牆上貼的不許煉功的規定還在。我們被分開單獨問話,問話的人我記的有一個是市公安局姓潘的警察,我和他講真相,告訴他我們在做好人,不是犯人,不許用審問犯人的方式和我們對話,指出他是在幫壞人迫害好人,他沉默不語。

我們都是市局的人直接問話,他們總是強調傳單的數量,一定要我們自己說出一個數量來,我說不知道,你們不是自己查過了嗎?可他們還是一定要我自己隨便說一個數出來,說不準也可以。後來我才知道是怎麼回事,當時邪惡在內部定下發傳單數量超過300張的就可以判刑了,300張以下的勞教,他們是想立功,想把案子辦大,所以數量越大越好。

那個叫常建萍的女警察忽然興奮的挨屋傳信說:後台老闆抓到了。原來是金德威的姐夫張慧宇(金德威的姐姐金陽當時被關在龍山教養院),因為那天是弟妹的預產期,前去看望,張慧宇自己用鑰匙開門,正碰上在屋裏清理並蹲坑的警察。警察們當時就把張慧宇送到沈河區看守所。他們認為張慧宇是頭,所以後來把張慧宇判的最重15年。

在警察們記筆錄過程中,金德威為了抵制迫害,利用上廁所的機會從樓上跳了下去,造成腿骨骨折,當天被送往醫院。

第二天3月8日晚上天黑了,他們把我們送往瀋陽市看守所,在路上我們聽跟車的警察說楊局的車跟在後面,後來知道楊局就是當時的瀋陽市公安局局長楊家林。

到了瀋陽市看守所已是晚上九點鐘了,看守所的值班警察問我們都有甚麼病沒有,弟弟說有肺膿腫,一個年輕的男警察說:「沒事,死不了。」並且讓弟弟把毛褲和鞋子脫掉扔了,說這裏不讓穿,是違禁品。三月的天氣還很冷,張慧宇和弟弟只穿一條單褲被男警察帶進去了。我和姐姐也被女警察帶進去,姐姐被分到三監區2號房,當時管教是趙瑩,她問姐姐上次是怎麼出去的,這回可別鬧了。我被送到過渡房8號房,因為當時已過就寢時間,屋裏人都睡下了,我不知道屋裏還有沒有法輪功。

3月9日,我知道屋裏還有兩名法輪功學員,我記住有一個叫朱明齊的,後來被非法判刑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早飯前我被調到10號少犯房,管教叫劉傑。我和姐姐從3月7日被綁架時就不吃飯了,管教劉傑很快就發現並報告了三監區的大隊長徐燕。徐燕找我談話,問我為甚麼不吃飯,我告訴她我沒有罪,要求無條件釋放,徐燕說:你不吃飯我們就給你灌食,就你這體格那不完了嗎,你自己選擇吧,是自己吃還是給你灌。我說兩樣我都不選,我就是要放我出去。徐燕說:那可由不得你了,回去吧,等著灌食。後來他們沒有給我灌,而是給我輸液並叫屋內的少犯看著我。

九、安康醫院裏的罪惡

2002年3月15日,我還記的那天是陰曆二月二,管教劉傑叫房裏的人給我收拾東西說是送去醫院,在走廊裏我看見姐姐被人背著出來了,和我一起被送到位於四台子地區的瀋陽公安醫院,也叫安康醫院,在中國很多城市都有安康醫院,其實就是公安部門的精神病院,表面是醫院實質是共產惡黨迫害異見人士的場所。

這個安康醫院很邪惡,這裏還有一個牌子寫著女子戒毒所,就是關押吃搖頭丸和扎毒針的女子的地方。說是戒毒,其實就是收你很多戒毒費,然後把你關在裏面每天就吃飯、睡覺,到期放人,拿不起戒毒費的,到期後直接送入女子勞教所。女子戒毒所在四樓,後來被關在這裏的法輪功學員就和戒毒女子關在一起。

我和姐姐是第一批被送到這裏的法輪功,當時就我們兩人。安康醫院院長叫謝曉賓,此人也很邪惡,迫害法輪功毫不手軟,他對我和姐姐說:「我們這裏有先進的設備,一流的醫護人員,你們絕食不行了我們就搶救,十年、二十年你們變成植物人我養活你,你們就是別想從我這裏出去。」

他們給我和姐姐做體檢,我被查出肺內積水。他們給我們每天強制輸四瓶液體,兩瓶鹽水,兩瓶糖水。我和姐姐的主治醫生是個女的,姓項。大家叫她項大夫。我們剛來時她給我們做記錄問家裏情況,問的非常詳細,每個家庭成員,都幹甚麼的,甚麼時候煉的法輪功等。謝曉賓安排讓給我和姐姐灌食,他們用很粗的黃膠皮管子先給姐姐灌,由於膠皮管子太粗,拔出來時上面粘著血,灌完後姐姐感到身體一直麻木到腿部。由於灌食很殘忍,屋裏的戒毒人員都嚇的跑出屋不敢看。

然後她們又開始給我灌,我掙扎不讓灌,她們讓戒毒人員幫忙按住我四肢,然後猛然插入管子一下插進氣管裏,我當時憋的說不出話來,看到給我插管的是個老太太,她是退休後返聘的護士,看她平時挺好的,灌食時我看到她的眼珠變成了黃色的像動物的眼睛。她發現我的臉色不對,拔出管子我才上來氣。第二天查房時我告訴她說把管子插入氣管裏了,她說:「灌食插氣管裏正常,不屬於事故。」

3月21日左右,又從市看守所送過來兩名法輪功學員,一個叫張俊生(2002年末至2003年初左右送入遼寧省女子監獄遭迫害),一個叫肖慧傑(遼中人,40多歲)。肖慧傑說市公安局女警察常建萍參與綁架她並對她進行體罰迫害。

這期間醫院裏的醫生們私下議論說我肺內積水每天都在增多,快滿了。有一天晚上,院長謝曉賓查房大罵姐姐說她想害死我,說我不吃飯肺內的水就不吸收,越輸液積水越多很危險,姐姐說:「那你們就放了她,她回家自己會吃飯的。」謝曉賓說:「不行,我們就給她灌食,你們別想用這種方式出去,你妹妹死了就是你害死的,你心太狠了。」姐姐明知道他們不講理,說的都是顛倒是非的話,可是放不下對我的擔心,實在不忍心看到我遭罪,最後同意吃飯了。

4月初,姐姐和張俊生、肖慧傑被接回看守所,我被留在安康醫院繼續治療,我拒絕用藥,告訴他們我自己煉功身體會好的,肺內的水越來越多是因為強行輸液太多造成的。吃飯的第二天他們給我做胸透,發現積水消去四分之三了,他們覺得很奇怪,我告訴他們是因為我是煉功人,大法有很多超常的威力,他們雖然眼見我的情況已超出醫學範例,但還是固執的不相信大法。

又過了兩天他們再次給我做胸透,那個透視的老大夫驚奇的說:「恢復的很好,積水沒有了。」然後這個老大夫又得意的說:「我勸的沒錯吧,該吃飯吃飯,該用藥用藥,還得相信科學。」我告訴他說:「我根本就沒用甚麼藥,是因為我煉法輪功,再說你碰到過用藥就能恢復這樣快的例子嗎?」他連連搖頭不相信我沒用藥,我讓站在旁邊的項大夫證明我沒用藥,對我的恢復過程一清二楚的項大夫居然不吱聲。我感歎大法的傳出有多難,眼見的事實人都不承認。

他們還是把我留在醫院裏,這期間從市看守所又送來很多絕食的法輪功學員,姐姐沒回看守所期間,從看守所送過來的法輪功學員有陳秀凡(現在遼寧省女子監獄,當時和她同時被綁架的是張麗娟和李偉勛)、鄭兆輝。姐姐回看守所當天來的法輪功學員有張麗娟(後被非法判刑11年關入遼寧省女子監獄)、白秀娟(後被非法判刑9年關入遼寧省女子監獄)、呂嫦靚(後被非法勞教兩年半關入瀋陽龍山教養院)、王希斌(非法判刑3年關入遼寧省女子監獄)、王秀霞(非法判刑4年關入遼寧省女子監獄,於2006年1月被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由於不成熟,大家都沒能突破安康醫院的邪惡,絕食都沒有堅持下來。張麗娟被查出心臟有問題留在醫院裏,其他人又送回看守所。有一天又送來一名絕食的法輪功學員叫吳豔萍。她絕食很堅決,就是不配合,輸液、灌食,甚麼都不配合,邪惡瘋狂的針對她,有一天為了給她輸液竟然用針扎了她一上午,胳膊上紮的到處都是眼,最後她們氣得也不找血管了,乾脆就是一針接一針的報復性的隨意紮了。中午吃飯時間到了,一個護士來招呼給吳豔萍扎針的護士,這個護士臉漲的通紅氣急敗壞的說:「我今天認可不吃飯了也要給她扎進去。」有一個姓付的管教,此人素質很差,對法輪功也很邪惡,她長的很胖,一臉橫肉。姓付的從護士手裏拿過止血帶(膠皮管)說:「我來,我就不信治不了她。」她爬上床一條腿壓住吳豔萍的右臂,整個身體的重量都壓上去,然後把止血帶綁在吳豔萍手腕處,喊護士過來紮吧,護士說不行你壓的太死了還是扎不進去。最後她們大罵著走了,但還是不放過迫害吳豔萍。後來他們給吳豔萍灌食,叫了很多戒毒人員幫忙按住四肢、頭部,吳豔萍掙扎的很厲害,有一個戒毒犯當著醫護人員和管教的面用拳頭狠擊吳豔萍面部,在場的人沒有制止的,還指責吳豔萍自己找的。後來吳豔萍被迫害的心臟病發作,安康醫院怕出人命擔責任,有一天早晨偷偷把她交給辦案單位放回家了。這是我知道的唯一一個從安康醫院絕食出去的大法弟子。

還有後來送來安康的大法弟子孫卓被強行輸液到全身浮腫,液體外滲,謝曉賓查房時說:「一瓶也不能少,注意觀察,不行了再說。」還有大法弟子蘇麗、又絕食送來的肖慧傑,都被不同程度的迫害。謝曉賓對全房的大法弟子說:「你們誰也別想用絕食的辦法出去,不吃飯的都給我灌,不怕遭罪的就絕,不行就給我用電針電。」

在這裏戒毒的人員曾告訴過我們,說謝曉賓很殘忍,這裏沒來法輪功之前他對戒毒人員也非常狠,有一次因為一個戒毒人員和他發生矛盾割腕自殺,謝曉賓知道後讓大夫不許打麻藥,給她草草縫合後,第二天投入勞教所。此人走時胳膊腫的像個饅頭。

後來我和張麗娟又絕食抗議他們的迫害,但是最終沒能堅持下去。4月17日分局的警察到安康醫院通知我被批捕了,我拒絕簽字。不久高新區檢察院來了兩個男工作人員告訴我案子已交到檢察院,向我核實事情經過,我記的其中一個歲數大的叫李穎,年輕的叫曹陽。我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他們一心想完成工作任務,一個勁叫我簽字,我拒絕簽任何字,並告訴他們我不是罪犯,不要用任何審問犯人的方式和我對話,否則我拒絕回答一切問題。歲數大的說:「我代表政府來。」我告訴他:「不要用政府來壓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後他略帶同情的對我說:「你太年輕了,很多事情你不懂。」我知道他言外之意是想說跟共產黨不會講出理來的,堅持下去會吃虧的。他看筆錄進行不下去,就隨便問了我一些其它的事情,還問這醫院裏都關的甚麼人,我告訴他把我們和戒毒人員關在一起,他轉身和那個年輕人說:「戒毒人員和他們法輪功不能相比,他們法輪功很有思想。」

十、衝出魔窟

2002年5月22日,我被看守所接回。2002年10月25日,瀋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對我們6人進行非法開庭審判,他們在我們沒有到庭之前就已經定好了刑期,開庭過程只不過是走走形式,休庭5分鐘就宣讀刑期。

在開庭之前,我曾要求讓家屬到庭旁聽,當時母親因為龍山教養院的迫害和我們姐弟三人的被迫害,對母親打擊很大,身體嚴重受損,右眼失明,左眼僅0.2視力,並伴有腦梗塞、糖尿病症狀,龍山教養院為推卸責任讓母親回家自己看病。所以母親當時住在家中,法院曾答應我通知家屬,但實質並沒有通知。在法庭上我問審判長為甚麼家屬沒有到場時,審判長吳國謙還撒謊說通知了家屬不來。後來我和媽媽見面問起此事時,媽媽說我們開庭那幾天她一直都在家,根本沒有人通知她開庭的事。後來我們上訴到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中法同樣受邪惡的610操縱駁回上訴。

2003年3月4日,我和姐姐被瀋陽市看守所投入遼寧省女子監獄,體檢不合格被退回,瀋陽市看守所所長李紹德讓把我和姐姐暫送入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總醫院,準備一個星期後再次投監。一個星期後大隊長徐燕做弊不讓我和姐姐參加體檢,想蒙混過關,強行讓我和姐姐被投監。恰好那天有一個公安系統內部的不知是甚麼刊物的一個女警記者在監獄門口拍照,拍攝整個投監過程和監舍內部生活照,我和姐姐在女監門口大喊「法輪大法好」,並揭露他們為了達到迫害法輪功的目地,作弊強行投監的惡行。獄方接收警察怕事情敗露擔責任,讓我和姐姐參加正常體檢,並責怪看守所隊長差點讓她犯錯誤。看守所女監區隊長徐燕請示所裏,又把我和姐姐送到省監獄管理局總醫院(簡稱監管醫院)。

在監管醫院大概4月初有一天用擔架抬來一個大法弟子,是撫順人,47歲,叫黃桂榮,她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六大隊被殘酷迫害,因她不「轉化」,每天都被殘酷折磨,有時把她吊在女監俱樂部後台幾個人把她悠來悠去的打,用小板凳砍膝蓋骨,雙手反背吊起猛然鬆繩摔下,再吊起再摔下反復進行並捂住嘴不讓喊叫,以免被人發現。主要兇手是遼中縣茨榆柁人付麗娟(也叫付店娟),在郵局工作,是經濟貪污罪,丈夫在男監同時服刑。付麗娟在隊長面前極盡巴結討好之能事,被女惡警選中做打手,任命為「轉化」黃桂榮的小組長,對黃桂榮可以任意折磨。終於導致黃桂榮不堪虐待尋機從二樓跳下,摔成右腿大腿骨骨折,右側骨盆粉碎性骨折,獄醫反覆強調黃桂榮骨質不好,太疏鬆了。

女監六大隊的科長好像姓陳,六大隊的警察們居然派了打人主兇付麗娟來護理黃桂榮,還有一個護理的叫王桂榮,王桂榮是隨從,不主動迫害,但是配合付麗娟打黃桂榮。付麗娟跟隨黃桂榮進病房後,還撒謊說黃桂榮是腳踩空了滾樓梯自己摔的,我看到黃桂榮渾身上下都是青紫色,手背、小臂、大臂、肋骨、腿上等處都是青紫色,他們怕黃桂榮說出事情真相,讓付麗娟和王桂榮守在黃桂榮床邊時刻不離,但監管醫院裏的管教、醫生問病情時,黃桂榮指著付麗娟揭露說她就是打人兇手,付麗娟見事情已經敗露,索性拉下臉來,兇像畢露,不再像剛進屋時假裝關心黃桂榮了。付麗娟知道我也是法輪功時,千方百計的阻擋我和黃桂榮接觸。黃桂榮曾用手指比劃告訴我,她家電話是0413-7699833,愛人姓宋。黃桂榮都被迫害成這樣了,付麗娟還逼黃桂榮寫悔過書。有一天早晨黃桂榮喊「法輪大法好」,付麗娟像瘋了一樣衝過去打付麗娟臉和嘴,並拿出一條繩子勒黃桂榮。我要阻止惡行,被屋裏管房(犯人頭)攔下,她怕我吃虧,不讓我出面而由她出面制止。管房喊來院裏管教制止。

女監六大隊惡警經常來醫院,表面是來探視,實質是來監視。有一天省女子監獄獄政科的一個女警察來問黃桂榮事情經過,此人好像是獄政科科長。她聽了事情經過後沉默不語,後來就走了。黃桂榮做完手術後又被送回女監內部醫院,最後此事不了了之,兇手不但沒受任何處理反而減期獎勵。

8月份,大法弟子張亞萍在市看守所絕食轉到監管醫院後來昏迷不醒,辦案單位讓家屬接回,至今癱瘓在床。

2003年9月11日陰曆八月十五是中秋節,已絕食9天的大法弟子馬廉曉從市看守所送到監管醫院,9月19日,辦案單位給馬廉曉送判決書,非法判決馬廉曉8年。

10月9日,已在瀋陽龍山教養院絕食2個多月的大法弟子溫英欣被送到監管醫院。

10月22日,我和姐姐絕食抵制非法關押,要求無條件釋放。在此期間監管醫院跑了兩個犯人,就把我們全部轉入地下室,地下室是70年代號召「深挖洞,廣積糧」時建的人防工程,裏面陰暗潮濕,常年點著昏黃的燈泡,不知白天還是黑夜,不知外面春夏秋冬是哪個季節,只能從醫護人員和警察們的衣著上看出是甚麼季節,從他們的作息時間上知道現在是白天還是黑夜。地下室裏經常有病死的犯人抬出去,因為在中國的監獄裏,犯人得了輕微的病不會給治療的,得重病的也不會給用好藥,家屬又拿不起那天文數字的保釋金,住在地下室裏終年不見陽光,就算沒病的人也要在地下室裏住出病來,那種壓抑、陰暗的環境簡直能把人憋瘋,更何況病人了。

在地下室期間,有一天瀋陽龍山教養院的惡警唐玉寶帶著其他警察來把溫英欣帶到外面的地方醫院做全面體檢,溫英欣在外面的醫院裏給醫護人員講龍山教養院打法輪功學員,講迫害真相,唐玉寶威脅溫英欣說:「你再到處亂講把你從樓上扔下去。」做完體檢後又把溫英欣送回監管醫院就不管了。

2003年11月份,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總醫院搬遷至於洪區平羅鎮白辛台子村。12月1日絕食已120多天的溫英欣出現病危症狀,便血、腸粘膜脫落,通知龍山教養院接人,龍山教養院警察唐玉寶把責任推給家屬,扔下溫英欣就不管了,家屬把溫英欣接回家中。

2003年12月9日,我和姐姐出現病危症狀,我左腎劇痛,血壓突然下降,低壓聽不到,高壓80,視力模糊看不清東西,感覺體內血液好像凝固一樣,身體發冷。醫院採取搶救措施,並緊急通知看守所及家屬,最後市610簽字同意放人,我和姐姐同時回到家中。其實我和姐姐在地下室期間就已經出現病危症狀,我和姐姐都出現吐血現象,醫院打報告給瀋陽市看守所和市610辦公室,但他們都置之不理。最後12月9日那天,我馬上就要接近死亡了,看守所認為我回到家也是沒救了,死到家裏他們還可以推卸責任,才簽字同意放人。由於他們人為的拖延天數,致使我和姐姐身體損傷非常嚴重。

弟弟於12月8日未經體檢投入遼陽鏵子監獄至今。弟弟自從黃海派出所警察張家瑩等打折肋骨插入肺中引發肺囊腫,以至日後轉為肺結核,至今仍舊關在鏵子監獄衛生所。

在監管醫院關押期間,我碰到一名送進來的病犯,她竟然是省監獄管理局老幹部處處長,她丈夫是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田鳳岐,她丈夫因牽涉審理瀋陽黑社會頭子劉勇大案不知道甚麼原因被抓起來了,她本人不知道是經濟問題還是甚麼原因也被抓了,好像還有兒子也被抓了,因為我和她在一個房間只有兩天時間,不是知道很詳細。但當我知道他們夫婦兩人的身份後就問她:「馬三家勞教所和省女子監獄裏隨意打罵、折磨法輪功學員,你們監獄系統和司法系統的領導們都不知道嗎?」她嘆了口氣說:「怎麼不知道,上邊沒話,他們下面敢那麼做嗎?就那麼回事兒吧。」

這就是七年來我所經歷的迫害,七年來在中國大地上每天都在發生著罪惡,比我經歷的迫害更加殘酷的何止千萬人,我盼望著儘早結束這些罪惡,盼望著世人能清醒,盼望著世界上正義的機構、善良的人們能向中國大陸還生活在迫害中的善良群體伸出援助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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