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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劉玉風的妻子訴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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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訴訟狀

原告:林均蘭(被迫害致死大法弟子劉玉風的妻子),女,現年六十六歲,係山東省威海文登市宋村鎮小澤頭村大法弟子,現住小澤頭村。


被迫害致死的山東文登大法弟子劉玉風

被告:文登市公安局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十七時許,被告在沒有任何拘留手續也沒在法定時間內通知被害人劉玉風家屬的情況下,將被害人劉玉風拘禁在文登市看守所,以政保科的叢樹欣等(號稱三叢)刑訊逼供、濫用酷刑,對劉玉風進行人身摧殘,用高壓電棍進行電擊。據目擊者說:劉玉風被電的直跳。人被不法人員折磨的不行了,叢樹欣又夥同看守所的獄警唆使犯人對劉玉風行惡,把劉玉風打的只有出氣,沒有入氣。所以劉玉風之死屬於有預謀的故意殺人。

為推卸罪責,被告在二十二日即第四天,電話通知被害人的家屬將其領回。接通知後,劉玉風的親屬來到文登看守所,當見到被害人劉玉風時發現,被害人劉玉風已面目全非,從頭到腳滿身是傷,脖子歪斜、四肢癱軟,其親屬把劉玉風背上出租車,劉玉風的褲子掉在腚片上,其狀慘不忍睹。

回到家中的第二天,即二十三日六時左右,劉玉風含冤離世。

同日,文登市司法機關以劉玉風的死因不明為由,對被打死的劉玉風進行屍體解剖。劉玉風的家屬:劉志剛、劉志強、侯永強三人在場;司法機關參加的有:文登市政法委員會劉玉江主任,文登市檢察院宋副檢察長,文登市法院院長等,公安局、檢察院法醫參加屍檢。

經法醫對被害人劉玉風屍體解剖發現:一、被害人劉玉風右眼外側有3.5cm x 4cm淤血;二、臉部有劃傷;三、喉結處有2cm 青紫;四、左右上臂均有多處不規則片狀青紫;五、胸部有25cm x 34cm青紫;六、左右下肢有多處不規則青紫,並有脫皮現象、皮下軟組織受損;七、背部有大面積青紫;八、腦網膜下出血;九、左右胸肋第二、第三、第四節骨折。十、胸骨上端骨折。

上述法醫對劉玉風屍體解剖證實,被害人親屬認為:被害人劉玉風致死原因繫外力作用,並非被害人自殘所致。

被告追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藐視法律尊嚴、踐踏法律、草菅人命,為推卸罪責,轉移目標,拿幾個犯人當替罪羊,加幾年刑,企圖蒙混過關。對這麼一起重大的故意殺人案,輕描淡寫的不了了之,視法律如同兒戲,泱泱大國形像喪盡。

訴訟請求:
一、 將真正的兇手從樹欣等緝拿歸案,繩之以法。
二、 按國際法標準被告必須向原告賠償一切損失。

具狀人:林均蘭

2006年9月21日

(請轉交:聯合國人權組織、 國際追查組織、國 際 法 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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