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妒嫉心的心態與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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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做常人的時候,比較爭強好勝,處處想做到最好,總想保持個第一甚麼的。在這種虛榮心的作用下,心胸狹隘而不自知。對於別人超過自己就不平衡,這種東方妒嫉在我的骨子裏埋藏很深。其實這種妒嫉心就是以己為大,也是舊的生命一種狹隘的私的體現。

修煉後漸漸不執著常人中的利益了。聽到常人中的朋友買車買別墅怎麼出人頭地,知道那些物慾橫流的「享樂」不是人來一世的根本,現代人多為各種慾望所困,在名利情的執著下離宇宙特性越來越遠,為自己平添了數不清的業力。因此常人中的朋友怎麼發達了,聽到了沒怎麼動心。

因此我對妒嫉心的理解也是很表面的,覺的自己不會去妒嫉常人。也沒有重視這顆心。直到在修煉中觸及到這顆心很不舒服了,才去反思,原來它是如此強烈而不自知。

它的表現為:見到別的功友證實法中能力很強,在稱讚和羨慕之餘心中為自己做不到而有些遺憾;看到有同修去了國外,心中不自覺會想如果我在那樣的環境下,可能會有很多用武之地(將證實法當作轟轟烈烈的活動和表現自己,證實自己),甚至還想要是我去了國外,也去街頭發資料,參加花車遊行甚麼的。天寒地凍,那點苦算甚麼?和國內冒著生命危險發資料救人還是不能比的。人為的將一個整體在我的心目中劃分開來,還分孰輕孰重。大家在看到以上這段文字時,可能已經看到了我骯髒的人心。修煉九年了,在做證實法的事時掩蓋著證實自我,顯示自我,這種私滋生和加強了我的妒嫉心。妒嫉心是修煉人必須要去掉的心。

這種妒嫉心總讓我覺的自己好,高人一等,不虛心,直到它在我的頭腦中形成了嚴重的思想業,讓我不能清靜。這種妒嫉心的思維方式讓我總是看到同修的不足,利用法理要求同修甚至指責,卻不願找自己,潛意識裏就是想讓別人達到自己的要求。發生矛盾首先想對方怎麼不在法上,想著怎麼跟對方提出來,因為師父講過不指出來也是私嘛,大家要整體提高嘛,利用大法掩蓋和維護著自己的人心。在和同修有矛盾時在找出自己的執著後也非要找同修的執著,好像只改正自己就不平衡,非要讓對方明白他(她)在這個矛盾中也有執著,自己有錯也要找出別人的錯,似乎自己默默的改正了就吃了虧了。這種為私為氣自謂不公的妒嫉的心態多麼強烈啊!在這種維護自己私心的心態下向同修指出不足,效果能好嗎?根本就不是真正為別人好啊,語氣自然也達不到善,因為善是發自內心的,師父在《精進要旨》<境界>一文中寫道:

「惡者妒嫉心所致,為私、為氣、自謂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無怨、無恨、以苦為樂。覺者執著心無存,靜觀世人,為幻所迷。」

寫到這,我對師父說的「妒嫉心要不去,人所修煉的一切心都變的很脆弱」(《轉法輪》)的含意有了一些理解,以前看到這句話總不明白。

比如:在與同修的矛盾中,本來認真向內找出自己的人心就又提高了,也就沒白出現這個矛盾,壞事變好事了。可妒嫉的心態和思維讓自己的基點並非完全是無條件改變自己,自己意識到錯了可也很在意對方是否改了,對方達不到自己的所謂「法理上的要求」時,會指責埋怨,憤憤不平,甚至用常人的標準覺的自己受委屈了,還和其他同修講對方同修的不是。請問自古以來有這樣去執著的嗎?這種妒嫉心態,這種有條件的去執著能修的紮實嗎?能不脆弱嗎?

這種妒嫉心態帶到證實法中來危害很大,比如做了一些證實法的事就開始自滿,認為有了些資本了,認為自己特殊了,有意無意的會說起證實法怎麼艱辛,怎麼吃苦付出了。在與同修配合中指責對方,甚至彼此都利用大法的法理證實自己是對的,各不相讓,表面在探討法理,為解決矛盾,實際是在相鬥。這強烈的妒嫉心,以己為大,維護自己的變異的私,怎麼形成圓容不破的整體呢?

首先能包容別人,才能默默為其補充圓容啊。妒嫉心是一種惡念,既傷害自己也傷害他人。當我認清它時,我要求自己要聽進同修的批評,越是不舒服的話越要能聽,真正向內找。當腦子裏出現同修哪不足我又想指責時,就意識到這是惡念,排除它。

個人最近修煉中的一點心得。層次有限,敬請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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