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走後,小孩與母親商量一下,便把米藏匿了起來。孕婦回來取米時,母子兩人拒不承認,孕婦因為害怕丈夫責怪而不敢回家,而且自己也已經飢餓難耐,一氣之下就自縊而死。家中久病的丈夫失去了唯一的依靠,沒幾天也過世了。
第二年六月,藏米的這家人搬遷到了郡城的養育巷,忽然聽到耳邊有聲音說:「我已經在某處告了你,很快雷神就要懲罰你了。」
不到三天,這對母子便在自家庭院中遭雷擊而死,婦人死時還抱著自己的孩子。這一天是康熙丙子年七月初三。此事是該郡的人親眼所見。
俗話說「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因為藏匿四斗米,卻害死了兩條人命,要知道生命是輪迴不息的,給他人造成的痛苦自己將來要一一如數償還,做了惡事遲早要遭惡報,像故事中的母子那樣,為了蠅頭小利而付出如此慘重的代價,孰輕孰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