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甘肅省慶陽大法弟子金秀蘭受到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十日】我叫金秀蘭,女,55歲,甘肅省慶陽地區西峰肖金鎮芮嶺村農民。98年12月份喜得大法。

2000年4月份我去北京證實大法,在西峰區看守所被關押一個月,因不放棄修煉大法又被轉到西峰戒毒所半個月逼供,最後因不寫三書,被罰款1200元,交伙食費150元錢才放人。

2000年7月15日,肖金鎮派出所給我們法輪功學員辦了15天的洗腦班,強制參加的有10多名,我被逼參加了。

2000年11月西峰區國安特務抄了我的家,沒查到甚麼東西,就毆打了我一頓,給我定的罪名是「給公安寫上訪信」,把我從家綁架到西峰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

2001年1月我二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前被抓關在北京看守所沒報姓名,又轉到天津南街監獄,我絕食15天抗議,惡警強迫灌食,用銬子把我吊起來往身上倒冷水,用電棍電,不讓睡覺,最後逼出我的姓名,打電話把我帶回肖金鎮派出所關押在西峰區看守所1個月,又轉到西峰區戒毒所關押了15天。因兩次進京,就判我勞教1年,送甘肅省平安台第一勞教所女子七大隊二中隊勞教。在勞教中強迫3個月不轉化就動大刑。用背銬吊上房樑,每次要吊5、6個小時,最多的要吊10多個小時。還有用電棍電敏感部位、不讓睡覺、罰跪、毆打、收莊稼等,惡警每次把我吊掛後,叫吸毒犯人給我卸掛並在我的腰部用拳擊打,打得我直不起腰來,疼痛難忍,還多次用電棍電擊我,打腫我的臉,我昏暈過去後就用冷水激醒。

在這幾年的迫害中,我無辜的被勞教1年,4次進監獄,1次洗腦,多次抄家監控,騷擾不斷,共罰款計1350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