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修切磋資料的選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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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7日】首先跟做真相資料的同修說幾句,本想就真相資料取材問題與您當面切磋,提出要求後沒有得到回應,所以就想借明慧一角與您切磋。幾個月前我曾發現了大量的取材於「人民報」的小冊子,當時曾提出過這個問題,可是現在又出現了。我想有必要就這個問題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我認為「人民報」也好「大紀元」也好,這些媒體只是給不同特點的常人讀者提供媒體信息,上面的文章大都是代表個人觀點,甚至有許多是常人的文章,直接編輯在大法弟子講真相的小冊子裏做真相資料散發是不合適的。而明慧網上的真相資料已是成品,經過大法弟子精心的加工和集體智慧的圓容,已不再代表個人觀點。而且我們發現明慧網上的真相資料都充滿著祥和和慈悲,能更好的救度眾生。目前明慧網的真相資料已非常全面,完全能滿足我們講真相的需要,我認為沒有必要向外取材,特別是目前師父已經講了在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不適合做媒體。

二、個人編的真相資料,未經過大家的切磋認可就直接大量打印讓大家做是不合適的。個人的智慧畢竟有限,我認為個人有建議和想法可以提,如果讓大法弟子大量散發,要經過多名同修切磋審核認可後再做比較合適,這也體現了我們為法負責,為同修負責,為眾生負責,因為這直接涉及到我們整體能否走正路的問題。如果您有時間我建議您根據本地區在明慧網發表的文章,編一個樺南專輯(小冊子)我認為很有意義。

三、前幾天發現在街上貼的兩張標語的內容有些不合適,在此也談談個人看法。一張是「正告惡人李軍停止做惡!」一張是「請正義之士搜集國保李軍貪污、淫穢的證據!」

首先我們要明白我們大法弟子為甚麼而存在。我認為我們應該是以證實大法,反迫害救度眾生為根本的。有人曾說:「我們貼這標語不就是反迫害嗎?」那麼我們應該反的是甚麼迫害呢?我認為我們應該反的是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

先說第一張「正告惡人李軍停止做惡!」這個標語裏沒有提及法輪功,不知道真相的人不知道李軍是誰,也不知做了甚麼惡,沒有起到「講清」真相的作用。起不到證實大法,震懾邪惡的作用。如果寫成「正告惡人李軍停止迫害法輪功!」我想這麼寫就可以了。

再說第二張「請正義之士搜集國保李軍貪污、淫穢的證據!」這也是沒有講清這個人和迫害有甚麼關係,也就是沒講清為甚麼要揭露他的其它劣跡,所以看上去就更跟法沒有一點關係了。我個人認為如果在一篇文章裏為了說明都是甚麼樣的人迫害大法,引用一些惡人的醜行是可以的,因為它只是為主題服務的。把反腐敗直接作為主題出現是不合適的,好像變成了常人的爭鬥。我聽說李軍在抓捕大法弟子時,拎著標語說:「你們不能貼嗎?我一天抓一個。」最近我們有很多同修被抓,有沒有我們路沒走正的因素呢?我們是不是有一顆恨人之心哪?

所以我建議我們樺南的同修都負起責任來,編輯真相資料的要以明慧網的真相為依據,不乾膠以明慧網提供的模板為參照。經同修審核後,再大量印製。發真相資料的先看一看資料內容再做。大家都站在法上看問題,修好自己,才能圓容我們整體。

師父在《走正路》這篇經文中說:「正法就是正宇宙過去不正了的法,其中包括宇宙中一切高層生命與低層生命,當然也包括他們留在不同層次的法,以至傳給人的修煉之法。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就是要證實真善忍、成就新宇宙的大法為根本的,怎麼能去傳、去證實那些不屬於真善忍新宇宙的東西呢?不要為達到目地就不考慮大法弟子為甚麼而存在。其實救度眾生中包括著個人修煉提高的因素。無論是救度眾生、個人提高、反迫害都是在證實法,走正你們的路才是證實法。也不要把迫害的邪惡形式作為不證實法和證實不好法的藉口,其實舊勢力安排的邪惡迫害也是為了考驗你們做鋪墊的。雖然我們不承認舊勢力的存在與安排,但是它畢竟幹了它們所幹的。你們才是歷史這個時期的主角,當前無論邪惡還是正神,都是為你們存在的。走正你們的路才是最重要的。最後的時刻,邪惡的因素會減少,環境會寬鬆,世上的形勢會有變化,要求你們走正的路永遠不會變。」

四、建議大家重視學法。法學的不夠是我們地區長期以來普遍存在的問題。我們怕心很重,出來做真相的人不多,揭露當地邪惡不到位,力度不夠。遇事總是習慣於用常人的思維方式考慮問題,不會站在法上看問題。根本原因就是我們法學的不夠。法學的不夠的根本原因是我們沒有重視學法。另外我們還有「學人不學法,崇拜個人」現象,也是這個原因。師父在《去人心》這篇經文中說「有一些學員就是不重視學法,經常把大法學員中出現的甚麼情況都用常人心來認識,不只是表現在盲目崇拜上,其實這種人心的表現是修煉人與常人的真實體現。也會給自己帶來許多修煉中的麻煩,干擾證實法、與學員之間在法上的互相協調。最突出的是許多學員被迫害的很嚴重也是自己的人心過重、正念不足造成的。解決的辦法是一定要重視學法,認真學法。這部大法能正大穹,能使人修煉圓滿,那為甚麼不珍惜這萬古機緣呢?而且這機緣瞬間即逝呀!」

我們的正念,我們的提高,我們所成就的一切,都來自於大法,所以我們一定要重視學法。

個人所見,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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