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6年4月22日(星期六):雅加達法輪功學員首次在班芝蘭唐人街講真相,掛橫幅,揭露中共以百種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橫幅標語內容告訴人們,在中國,所謂的器官移植,其供體很多都是從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活摘下來的。
當時參加活動的約有十多位學員。活動受到干擾,數位學員被帶到附近的警察局做紀錄、錄口供。
二、2006年4月28日(星期五),雅加達法輪功學員第二次在班芝蘭唐人街講真相。當時只有兩位學員:林士福和Bahtiar(Kear/凱亞),他們沒有在同一時間到達,林士福先到,凱亞約十五分鐘後到。林士福一抵達,即刻已經有幾位華裔憤怒的禁止林展開橫幅,也沒有給予林解釋的機會,不斷的粗口大罵林。林被在場的保安人員帶去附近警察局。凱亞到達時,即刻也被在場的保安人員帶去警察局。在警察局,當時在場的兩位華裔,其中一位不斷的粗口大罵兩位法輪功學員,並揮起手中的長木棍,正打在凱亞頭頂,血從凱亞頭頂飛濺,噴到站在凱亞旁邊的林士福的T恤上。聽到一些人驚叫起來,兇手趁混亂局勢逃跑。後來經林士福數月調查,得知兇手是班芝蘭唐人街第二號巷長,當時和他在一起的華裔是第一號巷長。
事發後,凱亞到醫院取證,再報警錄口供。
三、2006年5月6日(星期六),法輪功學員在唐人街舉辦第三次講真相活動,參加的學員約20名,數位學員均攜帶攝影機和錄影機,以備搗亂份子的騷擾。
活動進行了約45分鐘,現場來了一位華裔,來勢兇猛的樣子,一來就粗暴的撕破橫幅和標語,在場的保安沒有加以阻止。林士福和數位學員被帶去警察局,保安局長軟硬兼施要求學員不在班芝蘭活動,林士福不同意。
此事除了報警,也向全國人權機構做了報告。
班芝蘭唐人街第一、二和三號巷長開始搜集簽名,企圖以居民的集體簽名阻止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活動,實際上是拉更多的人一同犯罪。
四、此後,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活動進行的非常順利,其間也經歷過被當地土族騷擾,但對方聽了真相後,態度改善。週末的活動一般於早上十時至中午十二時舉辦。
五、2006年7月15日(星期六),班芝蘭唐人街第一巷長帶了約50名人士,在場守候,不准許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活動進行。穿便服的警員只作旁觀者,巷長聲稱,如果學員退(離場),他們也退,學員不離場,他們也不離場。
7月12日,丹曼•洒麗鄰組長和法輪功學員見面。講了很多後,才明說禁止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活動繼續進行。林士福當時表示拒絕,並說講真相活動是按照法律手續合法舉行的,沒有人可以隨意阻止。林士福還表示,希望任何人都不要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
敢於報導法輪功真相的「大紀元時報」在當地的分發也受到干擾,之前許多商家如書店、餐廳、小型酒店都有大紀元,後來在第一巷長的脅迫下,他們都不敢接受大紀元,放在書店的大紀元被巷長沒收。
六、2006年7月22日(星期六),班芝蘭唐人街第一巷長帶領50名人士,親自守住現場,不讓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活動進行。他們還粗暴的驅趕林士福。從學員錄到的一些鏡頭中,看到好多位身份不明的人士拿出一箱箱的誣蔑法輪大法的資料和光碟,散發給路人,他們也掛橫幅,煽動草埔(班芝蘭)居民拒絕法輪功的一切活動。
七、2006年7月29日(星期六),講真相活動再度受到嚴重干擾。以巷長帶頭的一群人,用擴音器聲稱不准許講真相活動,他們掛的橫幅,印尼文的內容是:草埔居民強烈拒絕法輪功的一切活動,華文橫幅寫著誣蔑大法的標語。
星期六當晚,西區警察局局長約學員見面,晚上十時,局長先約見學員,後也約見十餘位班芝蘭唐人街人士。
八、2006年8月2日(星期二),法輪功學員到警察局總部報案,對巷長等人掛出的誣蔑大法的標語提出控訴。據悉,物證已在學員手上收存。
以上種種干擾印尼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事件,與中共以謊言散布仇恨並企圖將迫害輸出海外難脫幹繫。中共十分懼怕海外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曾在各地以種種手段製造事端,但其卑劣的行徑阻止不了法輪功學員反迫害的步伐,而那些助紂為虐者,如不懸崖勒馬,將成為行將滅亡的中共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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