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台北縣警察局加強宣導民眾勿貿然前往大陸移植器官 (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8月31日】2006年8月7日,「台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就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事件,致信司法院所屬各法院、法務部所屬各檢察署及調查局、警政署所屬各分局,請求關注此事。8月14日台北縣警察局回函稱,已具文轉知所屬板橋、中和、永和等分局,加強宣導民眾勿貿然前往大陸地區進行非法器官移植。各分局亦表示將採取相關措施防止此類事件。中和分局回函稱該分局已將函件影印各所,於治安座談會及對外活動加強宣導。


中和分局回函稱已將函件影印各所加強宣導

台灣目前是前往大陸做器官移植最多的地區之一,為了避免善良的台灣人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參與中共當局的犯罪系統,成為替罪羔羊,協助中共進行殺戮或成為器官移植的犧牲者,「台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在信中呼籲各部門能協助宣導並杜絕非法器官移植之行為,減少台灣人民受害的機會,及減少大陸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虐殺的機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