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我在廣州天河看守所的所見所聞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8月28日】2001年我因傳銷而被廣州天河分局抓捕拘留在天河看守所。那一年我看到很多法輪功弟子進進出出看守所。他們和一般人不一樣,看上去很溫和善良。

平時接觸的時候他們老愛和你講法輪功是怎麼回事,做人要按「真善忍」去做好人,為甚麼會受迫害等。我曾因看守所組織看「天安門自焚」事件而對法輪功有偏見,但他們的行為表現讓我感覺到政府在撒謊,再經過他們解釋我也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很多在押的像我一樣受中共欺騙的人最終都明白了真相,有的還打算出去以後學習法輪功。

儘管這些法輪功弟子非常慈悲善良,可那些惡警從不放過他們。他們經常被警察隔三差五的叫出去所謂的「談心」,偽善的誘惑他們所謂的「轉化」。但法輪功弟子大多數都態度堅定的回絕。我遇到一個名叫時會文的法輪功弟子,已經研究生畢業。他被管教人員強令坐在水池邊「反思」兩個月之久,吃飯、勞動、睡覺都在那裏,受盡侮辱。還有一個名叫朱德志的法輪功弟子被用鐵鐐釘在地上,兩隻胳膊從膝蓋下穿過後銬在一起,這就是所謂的「穿針釘鐐」,這樣一來大小便都要人幫助,有時大便只好拉在自己的口杯裏倒掉後接著使用。

那時候天河看守所裏的奴役勞動很重,每天都要幹到晚上十二點以後才收工。我以前在外面看到那五顏六色的彩燈和塑膠花感到很漂亮,現在才知道那裏面都浸透著許多人的血和淚。本來看守所按法律規定是不能用來賺錢盈利的,可那些警察早已被利慾熏心,為了最大限度的得到「獎金」,視在押人員性命如草芥。他們張口閉口稱在押人員為罪犯,要勞動改造。按中共法律規定,在未經法院判決以前,在押人員是不能稱為罪犯的,何況那些無辜的法輪功弟子呢!改造甚麼呢?無非是想要最大限度榨取金錢利益的一面幌子而已。

所以每天早上一開門,只覺一陣陰風衝進監室。抬頭一看,管教人員早已坐在一把椅子上,後面站立著幾個穿紅馬甲的當差在押人員,肩上扛著一把廢棄的步槍拖把。管教把手一揮,倉管人員趕忙把昨天的勞動任務表交上去,管教從後面點名,這時裏面的人都嚇呆了,接下來的一幕便是中國古代縣官斷案所用的酷刑──杖刑。完成任務差的被勒令趴在地上,脫下褲子,當差的抗槍站立在一邊,把槍掄到背後,然後用力打下去,只聽得「嗚嗚」的風聲和「啪啪」的擊打聲和人的慘叫聲混雜在一起,令人毛骨悚然,真似一個人間地獄。我以前聽說中國南方開放發達,想去那裏見識一下文明開放的繁華都市,沒想到在這麼一個大都市裏面竟然有這麼一個野蠻的令人髮指的地獄。有一個叫王金華的法輪功弟子被用杖刑擊打了5次,人行走都很困難了。至於打耳光、戴腳鐐更是家常便飯。

這裏的管教不但殘酷,還很虛偽。每次中共的上一級機關或社會團體或人大代表之類的來檢查之前,他們就把標準答案先讓在押人員熟記,並威脅誰不按標準答案回答提問誰就要遭殃。比如「吃不吃得飽」,那答案一定是「吃得飽」;「一天幹幾個小時」,那答案一定是「8個小時」;「管教有沒有打人」,那答案一定是「沒打,很關心我們,經常找談心」,諸如此類等等,可見中共內部自己都在欺上瞞下,為大惡卻要裝大善,天下的流氓都自愧不如了啊。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