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訓蒙文》淺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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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25日】「訓蒙文」,在以前是一篇用來啟蒙養正,教育孩童待人處世時應遵循的禮儀和規範的文章,與《三字經》類似,影響也僅次於「三字經」,其內容包括孝悌敬老、謹慎守信、寬容待人等待人處世的方方面面。由清康熙年間的秀才李毓秀所編,內容言簡意賅,通俗易懂。後清朝賈存仁修訂後改名為「弟子規」。

(接前文)

凡出言 信為先 詐與妄 奚可焉
話說多 不如少 惟其是 勿佞巧
奸巧語 穢污詞 市井氣 切戒之
見未真 勿輕言 知未的 勿輕傳

【淺譯:】凡說話,要以誠實守信為本,一定要遵守承諾,欺騙不實的話一定不能說。無聊無用的話少說為好,特別是花言巧語、機巧詐偽的話更不能說。奸滑詐偽的話、污穢骯髒之詞,這些市井歪邪之氣,切莫沾染。沒有親眼見到的事,就不要隨便到處對人說,自己不清楚、沒弄明白的事,就不要到處去傳播。

見人善 即思齊 縱去遠 以漸躋
見人惡 即內省 有則改 無加警
唯德學 唯才藝 不如人 當自礪
若衣服 若飲食 不如人 勿生戚

【淺譯:】見到他人有優點,自己應立即想到去學習,即使相差很遠,也要不斷努力。見到他人有過錯,應立即反省自身,有過就立即改正,無過就加以警示。只有德行、學問、和才藝方面不如人時,才應刻苦自礪。如果是衣服穿戴或飲食方面不如人,那就不必憂愁了。

聞過怒 聞譽樂 損友來 益友卻
聞譽恐 聞過欣 直諒士 漸相親
無心非 名為錯 有心非 名為惡
過能改 歸於無 倘揜飾 增一辜

【淺譯:】如果聽到別人指出自己的過失就發怒生氣,聽到別人說自己的好話就高興,這樣對自己不利的朋友就會來到,真正的良朋益友會離自己越來越疏遠。只有聽到別人說自己的好話時感到驚恐,聽到別人指出自己過失的時候感到欣慰高興,這樣正直誠信的人才會與自己親近。無心的過失,稱為錯,如果是明知故犯,那就稱為惡了。知錯能改,那麼過錯會越來越少,如果知錯不改,反而去加以修飾掩蓋,那就是錯上加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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