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美北京分公司人員煉法輪功被勞教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8月22日】美國之音8月21日報導,美國亞洲基金會北京辦事處的中國工作人員卜東偉被拘留將近3個月後,最近被判處勞教2年6個月。

*被捕三月 家屬無音信*

今年38歲的卜東偉是總部設在舊金山的美國亞洲基金會北京辦事處的人員,也是法輪功學員。今年5月19日被捕以後,他的妻子婁宏偉央求北大法學院的老同學為卜東偉辯護,但律師和卜東偉的家人都無法見到卜東偉,也沒有接到當局發出的任何書面說明,他們只能從旁打聽消息。

婁宏偉說:「按照法律規定,任何一個當事人不管他犯了甚麼罪,律師是可以見面的,但律師就是見不到他,還被告知,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說律師可以見當事人。昨天律師告訴我,他要退出這個案子。」

*接到兩個月前簽署的勞教通知書*

婁宏偉為了營救丈夫,已經來到美國。婁宏偉說:「8月15號我打電話回家,父母告訴我說,他們收到了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法制科寄來的勞教通知書,這是我們從卜東偉被抓3個月後接到的第一個正式的東西。」

婁宏偉說,通知書裏說在家裏搜出80份法輪功的宣傳品,這與目擊者所見的事實不符,所引用的法規也根本牛頭不對馬嘴,警察還說覆議的期限為60天,已經過期,但婁宏偉認為,應該從收到通知書的日期起算。

婁宏偉說:「這個勞教通知書署的是6月19號,也就是在卜東偉被抓1個月之後,但是,我們是在他被抓將近3個月之後才接到的。所以,這個中間違法的東西太多太多了,包括不讓律師探視和這麼晚才送達通知書等等這一切。」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