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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珍被廣東茂名所謂"法制學校"迫害至精神失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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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16日】廣東省茂名市化州中垌鎮大法學員李文珍,被茂名市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迫害精神失常、生命垂危,於2006年6月底落水死亡。

李文珍,50歲,於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在修煉前患有心臟病等多種疾病,修煉大法後身體痊癒。

1999年7月20日中共惡黨開始迫害法輪功,李文珍在2000年4月28日去北京上訪說明真相,被不法人員押回在化州看守所非法行政拘留迫害二十多天,後又被送回中垌鎮派出所與其他學員一起遭受非法關押。惡人輪番看管。李文珍家庭的正常生活受到嚴重的干擾、與丈夫早已離婚,剩下的兩個幼小的孩子無人照顧。

由於李文珍一直堅持信仰「真善忍」,沒有放棄修煉法輪功,在2001年底,化州610不法人員又將她轉到茂名所謂的「法制教育學校」強制洗腦,受盡了各種非人的精神與肉體的折磨,其間過著非人的生活。

2002 年農曆正月十五日早上,所謂「法制教育學校」的保安將四樓所有房門關閉,湧進大批惡警、保安及610人員,亂搶、亂翻、亂丟法輪功學員的東西,對反抗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上吊、毒打,蔡安、蔡華興兩位法輪功學員被打得講話都困難,被吊了2天沒進過一點水的法輪功學員柯朗生被毒打後,保安「權仔」推其頭部撞牆。

在這個邪惡洗腦班,610人員用種種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將二、三樓的法輪功學員放到學校一樓地下,強迫這些法輪功學員所謂「軍訓」,不配合口令就受到保安毒打。被非法關押在「法制學校」的所有法輪功學員幾乎都被吊扣,連7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陳炳剛、近70歲的法輪功學員沈元雄也不例外,經常受到吊扣或毒打。

直至2004年2月份,李文珍被迫害到生命垂危,精神失常,才被送回家中。之後,由於身體一直極其虛弱並嚴重精神失常,導致於2006年6月底落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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