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心向善 利己利人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8月14日】我們夫妻是97年得大法的。得法前,我得過灰指甲,身體多處牛皮癬,心臟病和各種疾病,煉功之後,我全身的病都沒有了,真是無病一身輕。

我有一次騎摩托車出門,在馬路上突然後邊一輛轎車把我給撞了,把我撞了個臉朝天,連人帶車撞了出去。我的腰撞到了地上,腿也破了,車還壓著我的身體。轎車上三個人下來馬上把我扶起來,說,「趕快上醫院。」

我說「沒事」,人沒事,可我的摩托車壞了不能騎了。後來幾個人把摩托車給我修了修,說:今天真對不起,我們幾位領導去市裏趕九點的會議,車開的快了點,把你給撞了,醫院你又不去,這樣吧我們給你放下500元錢你自己去醫院看看吧。

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錢我是不要的。車上的幾個人感激的說,今天真是碰到神仙了,煉法輪功的人這麼好,政府還不讓你們煉,你叫甚麼名字我們記一下,以後也得好好謝謝你。

我說,你們不要謝我,要謝就謝我們師父吧,是李老師讓我們這樣做的,以後你要記住「法輪大法好」。

他們幾個人都說,我們牢記法輪大法好,有機會我們也要學煉法輪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