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17日,我被黑龍江省撫遠縣公安局張思東非法送進勞教所。一到勞教所,我被關進單間,從這天開始我不能隨便在屋走動,只能直立坐床頭,坐小凳;走廊裏經常播放刺耳的音樂與汪洋湖事蹟及公安通知等。後來得知,當被非法關押在對面走廊的大法弟子被迫害時,勞教所音樂異常響亮,用以掩蓋他們的犯罪事實,遮人耳目。
2002年10月份我被調入對面走廊集訓隊。一天,隊裏讓我們勞動,我們不配合,這時何強拿來電棍、警棍,交給當班幹警徐紅豔、陳晶,這兩名幹警對大法弟子張曉更一陣毒打。我們上前制止時,陳晶踢了我胯下一腳,我差點坐在地上,當時何強站在一旁,看著陳晶、徐紅豔亂打亂罵一氣。
10月22日我們被所裏調到三樓進行強行轉化。他們從所裏調來男幹警,手拿電棍、警棍、手槍、手銬等把我們幾十名大法弟子圍在中間,讓我們坐小凳,凳面螺絲露出一釐米高,用來硌我們的臀部,有的臀部都被硌爛了。
惡警強迫我們看邪惡的電視節目,不准說話,上廁所,從早上5點多鐘一直坐到夜裏11點多鐘,過程中不是拳打腳踢,就是加點十分鐘或二十分鐘,有時十點多到半夜1點才休息。他們還把我們圈在0.5米的地磚中間,不能出格,否則就是一陣毒打。室內四週貼滿了邪惡標語,氣氛十分恐怖。
惡警們逼我們念邪惡文章,我不念,孫立敏在一旁加綱,陳晶用一摞本夾打我前胸,這時過來兩名男警,一名手拿警棍朝我腿部、頸部猛打,我被打的蹲在牆根。那天被打的有康愛民、齊淑青、李國雲,另一名不知道姓名。徐紅針因撕標語,被幾個男警察一陣毒打後,拽著脖領子拖出去扣上了。他們還點名叫大法弟子出去說談話,其實到了二樓不是毒打就是上大刑。何強親自督陣,淒慘的叫聲,哭泣聲和警察的叫罵聲,充滿了整個二樓,李國雲被扣殘一支胳膊,楊淑慧被迫害瘋了。
在三樓,當班隊長王秀榮燒了許多大法弟子的衣服,當天晚上隊長王秀榮因心臟病發作暈倒在衛生間,這期間幹警不許我們洗衣物,換衣服。
2003年4月23日這天下午,我們十多名大法弟子一個個被叫到無人房間。我一進屋大隊副隊長張曉丹、犯人王洪豔等幾個人在場,我立即明白了。張曉丹讓我轉化,我說,大家在做好人,世界上最好的人,往哪轉呢?張曉丹上前一陣拳腳,隨即與這幾個人將我大背扣,大隊長何強坐在我對面的床上,叼著煙捲,看著痛苦的我。我告訴他,別這樣對待我們。
這時,犯人武小革、王洪豔說給我活動活動手,別扣殘了,這一活動,簡直撕心裂肺的痛苦。大約二十多分鐘,給我的手銬打開,我的手已經不聽使喚,他們摁著我的手在紙上亂劃拉,說我轉化了,我不承認,他們又扣了我一次。
2003年6月24日夜晚,李秀錦讓我們寫所謂的法輪功作業,盧靜不寫,李秀錦、王鐵軍、孫慧、祝鐵紅他們給盧靜上了大背扣,盧靜痛苦的喊著。他們立即將盧靜的嘴用毛巾給捂上了。第二天要迫害我們,蔡榮、於曉華、成漢波、包麗霞、代麗霞、楊鳳英、費金榮、關迎春反迫害,抗議勞教所的暴行,割脈,當何強帶領著慕振娟、劉亞東、高曉華、犯人何亞芹、王洪豔等將我們毒打近一小時,何強給了我一嘴巴子,劉亞東對我拳腳相加,慕振娟一腳踢在我的右眼眉上,我一下坐在了地上。劉亞東用鞋子把費金榮打了近半小時,蔡榮的耳朵被高曉華打的好長時間聽不見聲音,楊鳳英、成漢波、包麗霞被打的臉都變形了。何強下令將我們八名女大法弟子關在二樓單間,給我們背扣在床上,手銬扣進了肉裏。
第二天下午高潔問何亞芹,看看他們的手腫沒腫,他們說都腫了。高潔說:好啦,把她們的手朝前扣,幹警李永波夜間還開窗戶凍我們,踢我們,何強下令給我們每個人加期一個月。馬曉華加期兩個月。這期間,我們經常聽到別的單間傳來慘叫聲,我們知道這是他們在給大法弟子上刑。
2003年7月25日這天,李秀錦對我一陣拳腳(這時已經扣了三十天了,右手依然腫痛),然後又給我上大背扣。又一拳打在我左胸,疼痛近一個月,從此我左手失去了知覺,不能自理。高潔逼迫九中隊每天早起四、五點鐘大小便,白天不准大便。他們經常因為家庭,或互相之間不愉快,就拿大法弟子出氣,打罵、體罰、坐小凳、關單間、上大背扣、不讓上廁所、加期、超負荷勞動、不讓吃飯、曬綁死人床等折磨大法弟子。
何強經常指使男幹警打大法弟子,造成多人傷殘,生活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