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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西昌市方征平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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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7日】我叫方征平,男,漢族,四川省涼山州西昌市410廠家屬,家住410生活區。

2000年4月24號,十幾個大法弟子到我家來玩,被守大院的李媽舉報到長寧辦居委會。第二天長安派出所伍所長就帶人來把我綁架了。西昌國安的鄭啟友,李玉旭,周欣又來把我非法關押在市看守所。市所的張所長指使犯人對我拳打腳踢,致使我全身腫痛,回來後一個月都沒有恢復。它們還以所謂的交伙食費的名義剝削我的錢。

2001年2月18日,長寧辦居委會強行把我送到長安派出所,派出所又把我送到馬坪壩洗腦班強行轉化,非法關押了我5個月。其中市國安大隊的張小兵和鄭啟友最兇,他們把我用手銬把我銬上之後,拋起來摔在地上,讓我們在烈日下暴曬,一天持續幾個小時;出來後還要我們交生活費,連迫害我的幫教的生活費都算在我頭上,一共交了1000元。

2001年10月13日,我在西寧鎮給一個養蜂人講真相,被人舉報。市國安大隊的周欣等人強行對我進行了非法搜身,並抄了我的家,李玉旭和陳莉將我非法關進了馬坪壩戒毒所,關了三十天後,我沒有放棄修煉,周欣就掏出一張空白的拘留證,未經我允許就自主的填上再關押二十天。最後連那張所謂的拘留證也沒有給我看。在那個人間地獄裏,我同樣受盡了折磨。

2003年8月27日凌晨,西寧鎮派出所綁架了我,當時的值勤人員全部過來打我,最兇的是一個40多歲的人,1米7左右,身材瘦,瓜子臉,他對我下毒手,想到我年齡大就專門打我的胸口,將我打倒在地之後就把我綁在電線桿上,再次狠毒的打。然後通知西寧鎮派出所所長,來了3個人強行將我抬上車,非法關押我到8、9點鐘。西昌市國安大隊又來了3個人,周欣,李大隊等。他們開車把我拉到家門口,無任何證明的情況下把我家抄了個底朝天,當時周欣用繩子捆住我,不准我進屋,狠毒的掐住我的脖子,幾乎想置我於死地。抄完家之後,他們又把我非法關押到國安大隊辦公室,刑訊逼供。李傑和周欣打我打得最兇,他們約有九個人一起輪番審訊折磨了我二十幾個小時。28號早上九點過,我又被他們帶到了涼山州看守所,看守所的人都說人都打成這樣了,我們不敢收,要收都要寫保證。周欣向國安大隊請示彙報之後又將我送到了市看守所七號房,整整被它們非法關押迫害到了9月27號。到了11月份我身上的傷都還沒有好。

2004年元月13日,我到國安大隊去要我的自行車(上次被他們非法扣留的)。不僅沒有拿到,還被王永榮,羅毅等4位警察強行將我抬上車,我被他們按倒在地之後,他們就用手銬銬我,我堅決反抗,他們根本就是鐵了心想害死我,下狠心的銬我,我的手被他們銬得不能動彈,我幾乎都要停止了呼吸,連喊叫的聲音都發不出來了。他們把我關進拓荒戒毒所,一關就關到4月8日。他們還指使犯人來打我。

那時候別人都在過新年,我和妻子卻被關押在鐵窗裏,有家不能回。4月8日那天,李傑、蔣紅等幾個人強行把我送到綿陽新華勞教所,折磨了幾個月。裏面迫害我的人有:

張管教,姓鐘的副隊長,姓盧的警察,他們經常指揮犯人打我。我的腳手都被打腫,他們就強行的灌我吃藥,我不吃他們把我的牙齒打落了2顆。

和我關在一起的功友有:浙江省的寧麗滿,成都的劉永生,郫縣的吳天從,南充的陳明(已經被關了3次的),古藺縣的羅姓同修,瀘州市的衛姓同修。

從新華勞教所出來以後,他們不讓我回家,強行將我送回老家馬邊,馬邊二區派出所的一個男子,身材瘦小,約30歲左右。他強行要我照相,我不照,他就強行讓我按手印。來到馬邊二區民主鄉公社我又被一個年輕小伙子,狠狠的踢了幾腳,打了幾個耳光。此人約20歲,1米7左右。長寧辦居委會經常派人來監視我。

我又去國安大隊要自行車,市國安大隊劉國強還威脅我說:你都來要了四次了,到時新帳老帳一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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