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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明遭天津薊縣漁山勞教所酷刑折磨後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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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5日】天津市大法弟子李宗明遭薊縣漁山勞教所種種酷刑折磨後身體受到嚴重損害,於2004年被釋放,於2006年3月去世。其父母因惡黨長期恐嚇也相繼離世。

李宗明,男,37歲,東北人,隨父母住在天津市北辰區王馨莊。2001年在雙口講真相被當地惡黨綜合辦不法人員綁架,被非法勞教三年,在薊縣漁山勞教所(現已改戒毒所)遭受電刑、針刑、不讓睡覺等酷刑折磨,出現長期咳嗽、脹肚,身體極度虛弱,2004年釋放,於2006年3月去世。

天津市薊縣漁山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殘忍:不讓大法弟子休息,一分鐘的覺都不讓睡,整日挺直身子坐在小凳子上,誰坐不直就用針扎、用拳打、用電棒電;用大長針、錐子、電棍、木棒等扎、電、擊打頭頸、陰部等身體敏感部位。對絕食抗議的大法弟子更是大打出手,用刷廁所的刷子捅嘴、灌大便、灌辣子麵,用煙頭燒手指蓋、腳趾蓋;幾個人按住,幾根電棒同時電,有的被電的口吐白沫,有的被電死過去繼續電。每個大法弟子都有幾個犯人專門看管,不分晝夜,隨時都會被毒打。更有甚者,它們還往肛門裏塞電池。

漁山勞教所直接參與和發號施令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惡警有:所長王貴福、陳政委、李芬、李佔、李立新、李軍、「小李隊」、王寶東、王新征、王喜光、江永柳、張緒勇、吳志國等等。

參與迫害李宗明漁山勞教所惡警:
大隊長:王寶東
小隊長:張緒勇、李立新
教導員:李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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