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明,男,37歲,東北人,隨父母住在天津市北辰區王馨莊。2001年在雙口講真相被當地惡黨綜合辦不法人員綁架,被非法勞教三年,在薊縣漁山勞教所(現已改戒毒所)遭受電刑、針刑、不讓睡覺等酷刑折磨,出現長期咳嗽、脹肚,身體極度虛弱,2004年釋放,於2006年3月去世。
天津市薊縣漁山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殘忍:不讓大法弟子休息,一分鐘的覺都不讓睡,整日挺直身子坐在小凳子上,誰坐不直就用針扎、用拳打、用電棒電;用大長針、錐子、電棍、木棒等扎、電、擊打頭頸、陰部等身體敏感部位。對絕食抗議的大法弟子更是大打出手,用刷廁所的刷子捅嘴、灌大便、灌辣子麵,用煙頭燒手指蓋、腳趾蓋;幾個人按住,幾根電棒同時電,有的被電的口吐白沫,有的被電死過去繼續電。每個大法弟子都有幾個犯人專門看管,不分晝夜,隨時都會被毒打。更有甚者,它們還往肛門裏塞電池。
漁山勞教所直接參與和發號施令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惡警有:所長王貴福、陳政委、李芬、李佔、李立新、李軍、「小李隊」、王寶東、王新征、王喜光、江永柳、張緒勇、吳志國等等。
參與迫害李宗明漁山勞教所惡警:
大隊長:王寶東
小隊長:張緒勇、李立新
教導員:李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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