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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北京市七處到團河勞教所,龔坤遭受的部份迫害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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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七月五日】本文的主要目的是揭露龔坤所遭受的迫害,所以對其被非法勞教的原因不作分析。這裏主要回覆明慧網2006年4月4日提出的關於龔坤的相關情況,因此對其他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事實較少涉及。

自中共惡黨與江澤民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大法以來,位於北京大興的團河勞教所對法輪大法及大法學員犯下的罪行,那真是「罄南山之竹,書罪未窮;決東海之波,流惡難盡」!然而,團河勞教所僅僅是中國大陸幾百個勞教所中的一個。

明慧網上已披露的北京勞教系統對大法學員龔坤的迫害事實只是龔坤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所遭受迫害的一部份,現補充部份事實如下:

2001年6月,由於龔坤曾在某同修家中通過其固定電話、用200電話卡往另外一位同修家打電話,念誦經文《大法堅不可摧》,後來被人誤認為是特務,以致為尋找住處而奔波,並於2001年7月12日在北京海澱區翠微路某軍隊招待所內被便衣(據說是國保)劫持,此前房間內只有龔坤一人。被綁架時有人拿出抽屜裏的租房合同說:某某租下這兒的當天我們就盯上他了!

一、在北京市看守所(七處)遭受的迫害

後來龔坤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看守所(七處)3區314室,龔坤被綁架的第二天,預審(姓名待查)帶他去一個地方登記隨身物品,登完後又帶他去預審室繼續所謂的「提審」,以下是其中部份對話的大意:

預審:剛才在樓道門口有沒有注意到有個人蹲在那兒?
龔坤:沒有!

預審:你不是說「自焚」是假的嗎?那個蹲在那兒的人就是「自焚」的王進東!王進東現在關在一個單獨的地方,需要特殊「護理」。
龔坤:是嗎?那你當時怎麼不告訴我呢?

預審:那當然不能告訴你!要不然你和他說話怎麼辦呢?
龔坤:啊?!

……

預審:你看這張王進東「自焚」時的照片,你不是說這個雪碧瓶應該燒掉的嗎,可是這個雪碧瓶是大頭朝上,有瓶蓋的那頭朝下啊!

很明顯這是預審在故弄玄虛、自欺欺人,既然是大頭(瓶底)朝上,那麼與火燄的接觸面積更大,而且上面的溫度也更高,應該燃燒的更厲害才對!由於中共就是邪教,所以為中共賣命,以及被中共洗腦後的人其思維邏輯都不正常!

被劫持期間龔坤被反覆的所謂「提審」,有時在夜間進行,目地是要問出他在哪些地方住過。

龔坤:我不說!我有權保持沉默!
預審和旁邊的警察都笑了:保持沉默?!那是在香港,在中國大陸你沒那權利!
龔坤曾經說過:就是我自己坐牢也不能出賣別人!

就這樣龔坤一直沒有說出在哪些地方住過。由於龔坤拒絕在筆錄上簽字,有一次預審說:那你就在筆錄後面寫上你沒有違法犯罪再簽個名,你要是不簽名那怎麼知道是你寫的呢,就這樣龔坤簽過一次名。

有一次,七處的預審說:看上去一個案子只是由那麼兩三個人在處理,其實我們說了也不算,都是根據上面的精神在做!

是啊,大法學員被抓、被打、被勞教、被判刑、被強姦、被折磨致死、被活體摘取器官等等,其最根本原因並不是像某些人所說的是由警察等具體執行人員素質低下造成的,而是江××利用其惡首身份與共產惡黨相互利用,發動了這場史無前例的對法輪大法的迫害。

同年9月3日,龔坤在已關押54天、連續一個月左右沒有提審、不知對其如何處理的情況下向看守所負責3區整個筒道的管教(姓名待查)提出要見預審,那也是在七處被劫持期間龔坤最後一次見到該預審,但預審仍未向龔坤宣讀或出示過《勞動教養決定書》和《勞動教養通知書》,也未曾告知龔坤被勞教的原因就直接將其送往勞教場所。第一、龔坤根本就沒有違法;第二、這屬於超期關押;第三、沒有履行行政處罰的告知程序,屬程序違法。

幾天後,那名看守所的管教找龔坤談話,了解了龔坤上次和預審的談話內容後,告訴龔坤:

第一、以後不要再通過他找預審,那樣對他來說很麻煩;

第二、他那兒沒有紙和筆,建議龔坤申請覆議時不要找他,而是在下次預審提審時在預審那兒寫,寫完後當場交給預審。

當龔坤問及綁架自己的那些便衣是甚麼人時,管教說,應該是國保。

在七處和龔坤一起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韓世民,男,四、五十歲,北京延慶人,因在河北某地製作真相材料、橫幅等被綁架,被綁架時他所有財物,包括幾千元現金,均被在場的警察非法私分,在當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段時間後於2001年8月被轉至七處,到七處的當天晚上被非法逮捕。由於其所有財物均被警察非法私吞,導致韓世民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身無分文。

2001年9月19日,在七處被非法關押約70天後,在一直沒有收到《勞動教養通知書》等書面材料的情況下,龔坤與吳相萬、秦鵬、陳致祥、劉慧瓊等七名大法學員一起被送往北京市勞教局調遣處。離開七處時,一名獄警見龔坤帳上有錢,就強賣給龔坤一套被褥,收了100元人民幣。

二、在北京市勞教局調遣處所遭受的迫害

在被送往調遣處之前,大法學員先被送到北京勞教局所屬的團河醫院進行所謂的體檢,當時女大法學員劉慧瓊抵制體檢。

北京市勞教局調遣處,也稱為北京市勞教人員調遣處。剛進調遣處的大門,只見一片陰森恐怖的景象,兩排警察惡毒的盯著新來者,一個獄警叫道:把這些×教份子給我帶上來!並讓法輪功學員們低下頭,走在前面的大法學員劉慧瓊由於拒絕按其要求低下頭即慘遭幾個警察的毒打,在那裏,很多法輪功學員都是生平第一次見到女警察兇悍的參與打人,而且,被打的是一個弱女子。

當時男法輪功學員都被分至一大隊,然後是極具污辱性的脫光衣服搜查,搜查完以後被迫寫「保證書」,然後就是「摟著」,即雙手手指交叉抱後腦勺下蹲,兩肘放於兩大腿裏側,不許抬頭。隨後是剃頭,剃完後,男學員的頭髮大約只有1釐米長,很多人的頭髮被剃的參差不齊。

2001年9月在調遣處期間,開始是練隊列,隨後開始被強迫包筷子,在那裏待過的人都知道,就是用印有「衛生筷」字樣的票簽包裹住木製筷子的一頭;這些票簽有的印的十分清楚,有的則很模糊,為了包起來速度快,負責相關事務的警察讓人將票簽提前一天「悶票」,即:把票簽裝在盆裏,用濕毛巾蓋起來,第二天再用來包筷子時因有些潮濕所以手感較澀,不易打滑,從而達到包起筷子來速度快的目的。另外,由於長時間包筷子,很多人的手指被磨平,在勞教所裏常用的方法就是在包筷子時往手指上抹一點牙膏,和「悶票」的作用相似,可以使手感較澀,不易打滑,也是要達到包起來速度快的目的。所以一捆筷子包完後,即使相隔很遠也聞到一股牙膏味。

而木製筷子則是裝在編織袋裏用大卡車運來的,裏面的筷子用皮筋套上捆成捆,分派到各班後由於班內空間狹小,筷子被堆在地上、墊在屁股下……包好後按指定的數目(每次都有可能不同)用皮筋捆成捆、套上塑料袋、然後裝箱。如果參與包筷子的人把數目給數錯了則有可能會挨整,但包筷子的過程中是否注意了衛生則無人問津。紙箱上赫然寫著:「已消毒」,紙箱上面的廠家和票簽上印的一樣,是黑龍江大興安嶺某廠。最後將成品運走,既沒有消毒過程,也不是在黑龍江大興安嶺生產,明顯是中共邪黨的專政機關直接參與製造假貨、製造偽劣產品!

有警察曾說過當時有一批貨主要供應北京地區的「十一」日市場!

2001年9月的一天,練隊列時天氣炎熱,大法學員靳紅光當場暈倒在地。

2001年9、10月間在調遣處的一次大會上,時任調遣處處長的惡警李愛民公然恐嚇:不管你是甚麼人,到了(調遣處)這兒,是龍你給我盤著,是虎你給我臥著!

有一次,龔坤獨自一人去上廁所,被當時的大隊長鄧九珍(音)看到,鄧立即要求龔坤的兩個包夾,龔坤上哪兒他們都得跟著。

同年9月的一天,班長(因吸毒被勞教)因龔坤與其他同修說話而對班內所有法輪功學員進行體罰,後因龔坤要求找「人民警察」反映情況而收斂;幾天後的一個早上,龔坤由於與其他同修說話而挨打,又因拒絕背勞教規範而面壁罰站,於是龔坤開始絕食抗議,並拒絕生產害人的「衛生筷」,當天下午一個姓申的副大隊長(當時專門負責迫害大法學員,瀋陽人,名字待查)找龔坤談話,龔坤提出「衛生筷」是害人的,一點也不衛生……。後來該警察承認班長無權打人,並同意龔坤個人不再生產所謂的「衛生筷」,但卻安排他去打掃廁所、操場及一大隊範圍內的衛生。談完後該警察讓打人的班長到隊部將龔坤接走。班長見到龔坤,滿臉賠笑……

第二天早上,該副大隊長變卦,在分配筷子數額時仍然給龔坤分配了筷子生產任務,龔坤再次找到該警察後問題得到解決。從此,龔坤所處的環境變的相對寬鬆:洗漱、上廁所等不必和其他人一樣受時間限制,能獨自在一定範圍內自由走動,也能和其他同修一起坐在班門外面交流,聽同修背經文;到其它班去時,常看到有同修坐在地上雙盤……

一天下午,龔坤正在水房洗澡,一個人跑來說:別洗了,隊長找你呢,快去。龔坤洗完澡後,出了水房,那個副大隊長「關心」的說,以後不要洗冷水澡了,容易生病!龔坤說:我沒關係,不會生病。那個副大隊長堅持說以後不能洗冷水澡,但是又沒有可用來洗澡的熱水,其實就是限制大法學員洗澡。

後來在「十一」期間,班長主動讓班內所有大法學員坐在一起交流,並說:你們聊吧,聊透了啊!隨後被當時的大隊長鄧九珍看到,班長因此而被責罵。但其後班內的大法學員相互說話時再無人干涉,而其他被關押人員也極少有人被體罰。

剛到調遣處時,不背所謂的「規範」等就會被剝奪部份睡眠時間,別人都睡下了,不背的人卻要罰站,並拿著那些東西背,甚麼時候查夜的警察或值夜班的(被勞教者)說可以睡了才能睡,由於法輪功學員堅持不背,剛開始時都被剝奪了部份睡眠時間,到後來不背這些東西也可以及時睡覺了。

一個被關押者回憶調遣處的生活時說:那天排隊時我就是看了一下那個警察,跟他對了一下眼,他就電了我一炮!

據被關押在調遣處時間長的人說:以前這調遣處簡直不是人待的地方,天天用電棍電人,後來由於你們法輪功(學員)在網上給它們曝了光,警察都嚇壞了,現在環境好多了!一般情況下很少見到電棍了!

在調遣處,出門時要喊「報告」、「是」,即所謂的「見門喊報告」,有人說:甚麼「報告是」呀,剛才某某喊的是「不合適」!有人說:我喊的是「不夠吃」!唱某邪黨歌曲時,有人把歌詞改了,唱的是:說得到、做不到;而有人唱的是:說一套、做一套。

2001年10月的一天,當大部份人都去參加隊列比賽時,大隊長鄧九珍讓當時被普教(勞教所內對除法輪功學員之外的被勞教者的稱呼)認為是最嚴厲的一個警察去「管理」法輪功學員,結果被當場拒絕。而在以前,不低頭的大法學員經常被該警察用「脖切」(即雙掌猛砍學員的頸部)打得昏死在地上……後來得知,該警察將一名男性普教打的失去生育能力,而目擊證人當時全都被關在勞教場所所以不敢作證,受害人家屬上告無門。

9月底的一天,調遣處一大隊的姓吳的警察找龔坤談話,當龔坤提及沒有勞教的通知書和決定書時,該警察說調遣處要憑勞教通知書和勞動教養決定書才能收人,這裏的每個人都應該有這兩份材料,見龔坤不信,就複印了一份《勞動教養決定書》給他。那時龔坤才知道他被非法勞教的原因是決定書上寫的所謂的「2001年6月,龔坤在本市豐台區洋橋馬家堡中街72號進行非法活動,抗拒國家法律實施,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而在北京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2001年7月12日至2001年9月19日)所有預審和龔坤的談話以及預審所作的筆錄中卻從來沒有出現過「豐台區」、「洋橋」和「馬家堡中街」等詞,2001年9月3日的最後一次筆錄也不例外。在看到勞教決定書之前龔坤怎麼也想不到他被非法勞教竟和豐台區有關係。

北京市勞教局調遣處以體檢為名針對法輪功學員抽血:

2001年10月的一天上午,在調遣處所有男、女法輪功學員都被抽血、量血壓及其它一些檢查,說是所謂的體檢(事先被通知不能吃早餐)。至於抽了多少血,當時沒有留意。被關押在調遣處時間較長的人說:只有你們法輪功(學員)才有這種「待遇」,其他人員都沒有。但是所有法輪功學員中,沒有人見到過體檢的結果!

2001年10月16日,從各看守所送來了很多法輪功學員,午飯後,龔坤和被非法關在調遣處的大部份法輪功學員約12人一起被送往臭名昭著的團河勞教所,這批法輪功學員中很多是高學歷,後來這12人中至少4名法輪功學員被延期10個月。

三、在團河勞教所遭受的部份迫害

1、在二大隊遭受的部份迫害:

剛到勞教所龔坤被非法關押在其中的二大隊。大法學員首先被帶到大廳搜身,當時大法學員朱志亮即慘遭毒打,在場的多名大法學員高喊:不許打人!

沒過幾天,由於朱志亮在班內公開說「大法堅不可摧」,隨後該班有一人「翻板」(即聲明以前的「轉化」作廢),勞教所以此為藉口將朱志亮送往集訓隊迫害;一個警察說,像朱志亮這樣剛來不到一星期就送去集訓的在這個大隊還是第一個。

在團河勞教所,常常聽到枝頭的小鳥「咕咕咕咕、咕咕咕咕」的叫,好像在向人訴說:「團河好苦!團河真苦!」

很多人在痛苦的所謂「轉化」之後,修煉大法之前的舊病復發,2001年在短短的幾個月內,迫害大法學員的二、三、五大隊的醫療費就高達數萬元。而且這幾個隊都有自己的「特色病」,例如,二大隊有人因腳難受無法正常行走而去醫務室檢查,醫務室的人說:這是二大隊的「特色病」!

警察了解到龔坤是江西人後,說:某班班長就是江西的,於是把龔坤安排到該班。剛到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一般都不讓睡覺,一般中午被迫在外進行所謂的「轉化」,即使回到班內一般也不讓睡覺,但那個班長總是讓龔坤午休。可能由於多方面原因,沒多久,那個班長被撤、並被調到其它班,後來龔坤也被剝奪了午休。

2001年10月底,又要登記11月份的「採買」(即購買日常生活用品)了,龔坤要求買食品,負責採買的人說:沒「轉化」的只能買用的東西,不讓買吃的,除非隊長同意。二大隊的採買是獄警吳多智負責的,於是龔坤找到吳多智要求買食品,當時就得到了同意。其實,「採買」時的登記、賬目都應該是由警察來做的,但各個大隊的警察都是找被非法勞教的人做,自己根本不做。

一天晚上,在筒道值夜班的獄警吳多智找龔坤「談話」,後來問龔坤是想繼續聊下去還是想去睡覺,當回答想睡覺時,吳多智卻有意不讓其回去睡覺,而是繼續跟其「談話」,直到近深夜1點鐘左右才讓他去睡覺。

惡警們雖然在迫害法輪功問題上沆瀣一氣,但是,他們內部互相利用、明爭暗鬥卻從來沒有停止過。一次,當時二大隊的大隊長、號稱團河勞教所四大惡人之一的蔣文來要洗澡,他吩咐正在筒道值班的獄警吳多智:去!給我搬個椅子來放衣服!儼然是電影中看到的黑社會老大指揮小嘍囉時的派頭!

2001年底,蔣文來調離二大隊,竄升為管理科副科長,二大隊大隊長職位出現空缺,惡警倪振雄由於在迫害法輪功問題上不遺餘力,自認為在二大隊其邪惡成度僅次於蔣文來,本以為能由副大隊長升為大隊長,但結果卻是由宋葉明接任大隊長,此事令沉迷於幻想中的倪振雄由滿心歡喜轉為妒嫉和忿忿不平。

後來因蔣文來調離後二大隊的邪勁不夠、「轉化率」明顯下降,團河勞教所又讓蔣文來「坐鎮」二大隊,大隊長仍是宋葉明。

一天,龔坤由於不背所謂的「規範」被惡警吳多智找去在筒道「坐板」,蔣文來從旁邊經過,見龔坤還坐在那兒,就用手揪著龔坤的耳朵讓龔坤站起來,說:見到隊長要起立問好!

在一次所謂的「轉化工作」時,當時的邪悟者付彥飆從龔坤身後將其抱起,導致龔坤雙腳離地,龔坤當時大聲斥責付彥飆讓其放手;大家原以為「人民警察」會批評付彥飆,但事實恰好相反,「人民警察」宋葉明、趙穎波卻多次責罵龔坤。後來龔坤在「感想」中寫道(大意):你們抓我時根本不講法律,抓來後卻要我遵守這裏的規定……。之後「人民警察」對此事絕口不提。

龔坤到二大隊不久,給他做所謂的「轉化」工作的某個人聲明以前的「轉化」作廢。因該學員被非法勞教後他妻子生了小孩,所以常往家裏打電話;勞教所惡警利用這一點,隨即剝奪了他往家裏打電話的「權利」。幾天後,龔坤主動找一邪悟者到「儲藏室」交流,此事得到了另一邪悟者王強(當時的副班長)的同意,但後來王強找到惡警倪振雄,說龔坤在做某某某的「反轉化」工作,於是惡警倪振雄讓龔坤寫「檢查」,龔坤反問倪振雄:不是你們安排我和他一起談的嗎?倪振雄卻說:隊裏安排的才可以,現在是你找他談,這就不行。倪振雄堅持讓龔坤寫「檢查」,承認「錯誤」,並說如果寫的好就給龔坤以記過處分,如果寫的不好就延期,後來龔坤明確表示不寫,結果龔坤沒有因此事受任何「處分」。

邪悟者王強曾對龔坤說:如果我是江××,對待像你這樣沒轉化的,就殺你全家!當龔坤反駁時,該邪悟者讓龔坤去找「人民警察」理論,結果所有在場的「人民警察」,如倪振雄、宋葉明、趙穎波等人,無一人主持正義,並一致責罵龔坤。

其他人也覺的這些惡警做的過份,說:既然他們跟你有矛盾,不如申請調到其它隊去。

其實不是某個惡警與大法學員有矛盾,而是這些惡警在江××與共產惡黨的脅迫利誘下選擇了與大法對立。

2001年11月份,又一批法輪功學員被送到團河勞教所,其中劉宵在剛到勞教所二大隊的第一天,見到龔坤在筒道經過,就走到班門口喊龔坤的名字,龔坤走回頭要和劉宵說話時被人打斷,當時在二大隊劉宵認識的熟人還有與其同單位的林澄濤。第二天,劉宵被轉往勞教所五大隊,被劫持在五大隊的法輪功學員鄭立彬與之對調,被轉至二大隊。

通過此事可以看到:勞教所的各個大隊在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學員這個問題上,既有競爭、又有合作,同時也有來自勞教所的協調。

後來惡警安排龔坤天天去西樓打掃廁所,西樓當時是被用來做所謂的「轉化工作」的地方。之前龔坤等大法學員還被找去挖土。

2001年12月的一天,龔坤和翟廣才、鄭立彬、李春元、穆君魁等法輪功學員被轉移到一大隊(普教隊)。龔坤離開二大隊時,班裏好幾個人流淚,其中包括當時的邪悟者王強。

據回憶,當時在二大隊的那幾個月,從不曾見到龔坤愁眉苦臉。

2、在一大隊遭受的部份迫害:

到了一大隊,這些法輪功學員均被安排去打掃衛生,如:打掃廁所、打掃大廳及筒道、打掃水房衛生等。在那裏,其他被關押者隨著對大法學員的接觸和認識,其中很多對大法有了正面的認識,並與大法學員相處的很好。

很多從其它隊轉來的被勞教者問龔坤:為甚麼(綁架在)×大隊的法輪功(學員)和你們不一樣,他們平時一句話都不說、連一個字都不說?龔坤總是回答:他們有他們的情況吧!

龔坤被安排與包夾一起打掃水房,每日三餐過後,要把各班扔掉的饅頭掰碎,從地漏用水沖走,衝不下去就用棍子捅下去。當龔坤問:這樣不是浪費嗎?包夾不以為然的說:這是按上頭的規定辦的,在分局(指看守所)的時候不也是這樣嗎?

在北京,除了看守所、戒毒所、勞教所還有監獄,中共統治下的這些場所一天不知要浪費多少糧食?這與中國大陸貧困地區吃不飽的現狀形成鮮明的對比!

很久以後,團河勞教所在廣大法輪功學員的要求下收回沒吃完的饅頭,並提前登記幾天後所需的饅頭數量。

剛到一大隊不久,有一次龔坤給其他同修默寫經文時被一「包夾」看見並舉報。後來其他多名被關押者商量要好好教訓一下那個「包夾」,原因是:他今天會給龔坤「扎針」,沒準明天就給我們「扎針」。在看守所、勞教所和監獄等特殊場所,喜歡「扎針」的人受到普遍的厭惡和唾棄。後來那個「包夾」在熄燈後被人多次用皮帶猛抽。(註﹕「扎針」就是指向獄警或其他管理機關告密。)

在團河勞教所,以往每次被勞教者減期前都要自己寫減期材料,除了寫自己「在某某隊長的教育、感化、挽救下」如何如何之類的、黨文化中常見的那些溜鬚拍馬的話之外,還要寫自己如何幫助別人做好事並舉例說明,而這些材料基本上通篇都是假話!由於勞教所的生活比較單調,也實在想不出來甚麼,大部份人寫的都是某天某某某釘子砸的不夠,沒能完成生產任務,自己幫他砸了釘子使他完成了生產任務。勞教所裏的很多警察也說:釘子在勞教所裏本身就是違禁品,這裏卻還要生產釘子?!

2002年6月的那次被勞教者減期前夕,龔坤當時的一個包夾對他說:這次寫的減期材料是鄒副大隊長幫著編的,編了大半天才編出來,就說你缺少日常生活用品,我主動關心你並給你提供了這些用品,如果鄒大問你時,就說有這麼回事!龔坤當時沒有回答。

雖然該包夾的確問過龔坤是否缺少生活用品,如果不夠的話他可以幫忙,但事實是,龔坤從沒要過他的東西,相反龔坤常拿自己的硫磺皂給他用,因為硫磺皂以前在勞教所賣過,但後來買不到了。

這件事如果配合他們造假,可能會給大法抹黑,給邪惡以口舌:「某某在隊長的教育下對被包夾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感化……」

幾天後該副大隊長問龔坤是否有這回事時,龔坤回答:「沒有!」

又過了幾天,全大隊所有面臨減期的被勞教者都得到了通知:這次減期,幫人做好事的相關材料不用寫!

在團河勞教所一大隊,大法學員往家裏寫信,不論交給哪個警察,最終都要轉交給惡警王華,它看過後同意才能發信,龔坤往家裏寫的多封信件中,除告知家裏已經被延期10個月的那一封信外,其餘無一送達。

2002年6月,勞教所普教隊綁架的大法學員有一次大的調動,龔坤則被繼續綁架在一大隊。

3、中共煽動仇恨、「發動群眾鬥群眾」

由於受到中共「發動群眾鬥群眾」的影響,在看守所、戒毒所、勞教所和監獄等場所有這樣的「傳統」:很多事務警察並不親自出面去管,而是在被關押的人中找出一個或幾個來幫他們管,所謂的「牢頭獄霸」、「筒道大哥」等都是由警察親自指定的,有的「牢頭獄霸」離開該關押場所時,警察會要求其推薦下一任的人選。由於「牢頭獄霸」的管理方法也是來源於中共的整人運動,再加上有警察撐腰,動起手來毫無顧忌,有時會出人命。

2000年下半年或2001年初,在北京門頭溝看守所,由於一法輪功學員拒絕報姓名地址,「牢頭」在警察的唆使下讓號裏的人對其大打出手,結果該法輪功學員被活活打死,據說該法輪功學員是海南口音。參與打人的部份人等有的只是被加刑半年,但幕後主使──「人民警察」,卻逍遙法外。

而2001年上半年在北京某看守所內一普通被關押人員被「牢頭」帶領多人活活打死,卻引起北京司法部門高度重視,參與打人者被砸上腳鐐送往七處關押,並製作錄像在各看守所播放,在北京各看守所開展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打擊「牢頭獄霸」的活動。不過,這些走過場的活動絲毫難不倒中共的警察,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警察需要做的就是把其管轄範圍內的「牢頭獄霸」調換一下,例如:將兩個號子裏的「牢頭獄霸」對調,然後再通過新的「牢頭獄霸」吩咐所有被關押者:如果有上級來檢查,問到是否有「牢頭獄霸」時,必須回答沒有「牢頭獄霸」,只有「值班員」,而且這裏沒有打人現象。這裏說的「值班員」其實就是對「牢頭獄霸」的另一個稱呼,可謂換湯不換藥。

在團河勞教所一大隊,一名法輪功學員的「包夾」被「筒道大哥」認為衛生沒弄乾淨,該「包夾」被「筒道大哥」拉到班內用疏通廁所的搋子猛擊頭部,在場的龔坤見狀,上前用手抓住打人的搋子,「筒道大哥」回頭一看,當時覺的很不好意思,是啊,「人之初,性本善」!是中共將仇恨裝進了人們心中!「筒道大哥」對被打的人說:這次看在××的面子上就算了,……

中共通過造謠宣傳煽動人們仇視法輪大法、仇視大法學員,將仇恨裝進了人們心中。大法學員甘國和,30多歲,碩士期間就讀於北京大學,英語專業,在北京某大學任教。一次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毒打,導致後來一隻眼睛失明!而打人者也被移送司法機關!導致行兇者害人害己的根本原因就是中共的造謠宣傳、煽動仇恨!後來甘國和被非法勞教,並被劫持在團河勞教所二大隊。(詳細情況請知情者補充。)

4、利用親情動搖、迫害大法學員:

2003年,為達到「轉化」目的,團河勞教所的「人民警察」曾脅迫、挑唆大法學員劉興杜(當時已經被延期十個月)的妻子向劉興杜提出離婚。

2002年7月初,龔坤的父母到勞教所看望兒子,勞教所本來讓其父母在勞教所內的團聚樓住一晚,第二天其父母被勞教所要求再住幾天,而幾天後勞教所見利用龔坤父母對龔坤做「轉化工作」沒有達到目的,就再一次要求其父母再住幾天,後來也許是其父母看清了勞教所的邪惡,自己提出回家。

二大隊惡警吳多智畢業於中央民族大學,據說曾經是大法學員李春元的學生。

這不禁讓人想起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由中共煽動而在中國普遍存在的夫妻互鬥,師生反目,父子相殘,……從這一方面看,這難道不是文革時期中共煽動仇恨的又一次上演嗎?

2002年12月,龔坤的母親得知兒子已被延期的消息後到勞教所探望,在和惡警王華約定好的時間惡警竟然不在。在離開勞教所的路上,巨大的精神壓力導致龔坤母親吐血。晚上龔坤母親到附近找地方住,都說住滿了,後來找到一家,當其母說來看望因煉法輪功而被非法勞教的兒子,因外面有雪,只要有個地方能坐一夜就行,老闆馬上讓人騰出一個多人間給龔坤母親一個人住,旁邊有人不解,認為影響了財路,已經明白真相的老闆說:煉法輪功的這些年受苦了!

5、以搜查儲藏室為由迫害大法學員:

在大法學員靳紅光的帶動下,被劫持在團河勞教所一大隊的大法學員開始全面抵制搜身和「清所」檢查。一次檢查時,二大隊的倪振雄參與了檢查,它讓龔坤打開儲藏室的櫃門,遭到拒絕;後來它就用胳膊卡住龔坤的脖子,逼迫其交出櫃門鑰匙,僵持了一段時間沒有結果,後來倪振雄和其他警察一起走了。而當時不僅有很多警察在現場看著倪振雄施暴,而且倪振雄施暴時站的位置恰好同時在儲藏室的兩個監控頭的監控範圍之內;不但勞教所的每個大隊有監控室可以監控本隊的情況,在勞教所所部也有監控室,可以看到各個大隊的情況,但此事根本無人問津,就此不了了之。

幾天後,團河勞教所管理科科長姜海權找到龔坤,讓龔坤打開儲藏室給他檢查,過了一會兒見沒有動靜就問:你怎麼不去「開窯」?(北京司法系統的黑話,管「儲藏室」叫「窯房」,管打開儲藏室的櫃門叫「開窯」)龔坤說:我不想開!之後,姜海權掉頭走了。

2003年4月初,二大隊從新樓搬回東面的老樓後,要求所有被劫持在一大隊的大法學員從新買鎖頭,新買的鎖頭有兩把鑰匙,而與往常自己單獨買鎖不同的是,這次每個人只能得到一把鑰匙,另一把鑰匙須交由「人民警察」保管。這樣,「人民警察」就可以隨意打開儲藏室櫃門翻看學員的東西了,由於它們非法翻看時往往是大規模的,很多儲藏櫃同時被打開,所以他們翻完後把東西塞回去時經常塞錯地方,導致東西經常丟失……從任何一方面來看,警察都是勞教所裏最大的不穩定因素。

2003年2月,二大隊還在新樓,一天深夜,大部份人都已熟睡,龔坤從西樓被帶回二大隊,在大廳被獄警吳多智攔住,吳多智先翻了龔坤手裏的《上訴狀》等材料,然後又要搜身,被龔坤拒絕,吳多智就揪著龔坤的衣服不放,要強行搜身。僵持中兩人聲音越來越大,這時二大隊的副大隊長何琨出現了,何琨讓吳多智離開,然後把龔坤帶到辦公室談話,等到龔坤情緒穩定了之後讓龔坤去睡覺。

6、延期迫害:

2002年夏天,大隊長孫金亮把當時被劫持在一大隊的三名大法學員(李京生當時已被送至集訓隊迫害)帶到一大隊的車間,並讓他們砸釘子,裝釘子的外包裝箱上面印刷的全是英文,曾有警察說過那裏砸的釘子都是出口到英國的。龔坤反問孫金亮:不是有規定勞教所和監獄做的東西不能出口嗎?

後來孫金亮轉而要求法輪功學員們去拔草,美其名曰「接接地氣」、「活動活動」;後來遭到大法學員們的抵制。

團河勞教所為了給龔坤湊足兩次所謂的「處分」(一次是所謂的「警告」,另一次是所謂的「記過」)用以對其延期10個月,就找到當時與龔坤關在同一個班的兩個被勞教者,讓他們作證在拔草勞動中龔坤拒絕勞動,結果那兩位處於弱勢群體的被勞教者說:龔坤拔草的地方是在車間外面,而我們當時是在車間裏面砸釘子,他拔沒拔草我們不知道!沒法作證!

後來給龔坤所謂的「處分」時,勞教所惡警說有證人證言,龔坤要求其出示時,惡警不肯。

當龔坤問:對我勞教本身就是錯的,即使按勞教局的規定,抗工幾天也只是延長勞教期幾天,為甚麼要來個這樣的「處分」呢?

勞教所惡警回答:我們這是給你「從輕處理」了!

好一個「從輕處理」!「從輕處理」的實質是將延長勞教期幾天變為延期10個月。

在一大隊期間,根本無人通知龔坤參加「掃盲水平」的所謂學習和考試,為了給他羅織罪名,湊夠兩次所謂的「處分」,2002年底惡警倪振雄、吳多智根據上級「精神」多次找到龔坤做筆錄,以不參加勞教所考試為由又給他一次所謂的「處分」。

明慧網2003年1月16日大陸綜合消息《妄圖「殺一儆百」,團河勞教所惡警加重迫害堅定的大法學員》講到「給龔坤先後兩次'集訓'迫害一個月和兩個月」,在當時勞教所內發行的某小報也是這樣登的,但龔坤並沒有被送往集訓隊。

北京對勞教人員的相關處罰條例規定:勞教人員在勞教期間受到兩次處分後才能延期3-5個月。而對法輪功學員延期一次就是10個月(以前延期一次是6個月),由此可見,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是勞教人員!

2002年底的一天,勞教局有人到團河勞教所檢查,龔坤找到參與檢查的警察要求反映非法勞教的情況,那名警察以龔坤沒有寫好相關文字材料為名進行推脫。事後,與龔坤關在同一個班內的其他人受到警察的指責:你們怎麼讓他出去了?回答是:法輪功(學員)跟我們不一樣,我們也管不了。

被延期後的一天,有幾個警察到一大隊找到龔坤要他寫的上訴材料,開始時龔坤以為他們只是要看看,就給了他們,沒想到他們二話不說,拿了就走,龔坤這才意識到這和強盜行徑沒甚麼兩樣,於是龔坤追出去向那幾個警察要回材料,並說:要交的話我自己會交!就這樣,龔坤要回了材料。參與搶材料的其中一個警察姓李,患有腎病。

在任何地方,大法學員們都是一個整體。大法學員們在共同改變著團河勞教所惡劣的環境,並以自己的正念正行減少其他大法學員所遭受的迫害,例如:龔坤剛到團河勞教所二大隊時,惡警倪振雄在了解了龔坤的情況後說:龔坤和某某某的情況類似,而某某某來了勞教所一個多月,勞教所用盡了辦法都沒能讓他「轉化」。由於大法學員整體的正念正行,在被團河勞教所非法延期10個月的法輪功學員中,龔坤遭受的迫害相對較少。又例如:2003年的一天,惡警倪振雄在會議室裏接到一個電話,電話那頭問它是否願意接受對某大法學員的所謂「轉化」任務,從通話內容判斷那名大法學員可能當時在看守所,倪振雄說,你說的這個人和某某某一樣,像這樣身上背著大案子的都不好轉(化),他要轉(化)了就要把自己的事情都說出來,那就判的更重了,他肯定不會轉(化),這人我們不要!

李春元,男,49歲,朝鮮族,中央民族大學哲學與宗教系教師,因起訴中共惡黨黨魁江澤民而被非法勞教1年半,李春元對勞教不服,提起的行政覆議沒有回音。龔坤、李春元分別於2002年1月8日、1月22日向宣武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非法的勞動教養決定。原審法院以李春元、龔坤提起的訴訟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裁定不予受理。二人不服提出上訴。2002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到勞教所向二人送達裁定書,以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當龔坤問前來送裁定書的審判長哪裏不符合起訴條件時,審判長說:你自己回去看法律書吧!龔坤說:我都看過了,我這就是根據法律書寫的呀!審判長無言以對。龔坤又說:你們這是官官相護!審判長卻說不是官官相護。後來龔坤提起申訴,沒有得到法院的任何答覆。

2002年初在龔坤寫《行政訴訟狀》期間,二大隊惡警倪振雄得知龔坤在看法律書時,授意一大隊的「人民警察」,讓龔坤的包夾禁止龔坤看法律書!而2002年底惡警倪振雄、吳多智卻又根據上級「精神」多次找到龔坤做筆錄,給龔坤羅織罪名,在無人通知龔坤參加所謂考試的情況下,以龔坤不參加「掃盲水平」的所謂法律考試為名,又給龔坤一次所謂的「處分」。

這不禁讓人想起《九評共產黨》中所說的「在共產黨那裏,沒有普遍的人性標準,善良和貪惡、法律和原則變成隨意移動的標準。不能殺人,但黨認定的敵人除外;孝敬父母,但階級敵人父母除外;仁義禮智信,但黨不想或不願意的時候除外。」在團河勞教所,要求被綁架的學員學習法律,但黨不想或不願意的時候除外!也真是難為這些中共惡黨的「人民警察」了,又要當婊子,又想立牌坊。

由此也可看到:中共惡黨對法輪功學員根本就沒有講過法律,在中國沒有司法獨立,所謂的「取消勞教」、「廢除勞教」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問題,就是中國現行憲法所規定的信仰自由在中共的統治下也無法實現,所謂的「依法治國」只不過是一句美麗的謊言!要想拯救全體中國人於水火,就唯有解體中共!

7、值得注意的幾種隱蔽的迫害現象

在團河勞教所,迫害的方式多種多樣,現在揭露的較多的是在所謂的「轉化」工作中採用的直接或間接的、各種強制的或偽善的方式,而有的迫害方式比較隱蔽,揭露的較少,下面僅舉例說明:

①關於洗腦錄像等

在團河勞教所,不論是否「轉化」,都要經常被強迫去看洗腦錄像,洗腦錄像多種多樣,有痞子司馬南的一套所謂「反偽」的錄像,有在女子勞教所上的所謂「心理健康」課的錄像,所謂的「反邪教協會」副理事長王渝生的錄像,等等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美國如何出動武力對付「大衛××教」,日本如何對付「奧姆××教」的錄像。不僅在勞教所有這些錄像,在社會上、在某些單位裏也曾掛過相關的宣傳品,這些也曾在一定成度上達到了對中國人民洗腦的作用:看!美國對付邪教也出動武力,好像給中共犯罪製造藉口並開脫。其實理性的分析一下不難發現,這是在偷換概念,美國如何對付「大衛××教」、日本如何對付「奧姆××教」跟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大法是一回事嗎?法輪大法根本就不是所謂的「邪教」!甚至我們根本無需了解「大衛××教」和「奧姆××教」是怎麼回事,就只需要對中宣部說:既然你們想在這個問題上學習美國和日本,就學習學習美國、日本的政府和人民是如何對待法輪大法的!把法輪大法在美國和日本受到法律保護、受到普遍尊敬和歡迎的錄像放給中國人民看看!

所謂的「天安門自焚」錄像中大部份被提出有疑問的鏡頭在後來的播放中也刪除了。

勞教所惡警還經常恬不知恥的說:你看,你們就是說劉春玲不是煉法輪功的,那其他幾個總是(煉法輪功的)吧?

稍微分析一下不難發現:參與所謂「自焚」的人中找出一個假的不就足以說明問題了嗎?誰會找一個不相干的冒牌貨跟自己一起去「自焚」呢?

2001年11月至12月間,團河勞教所二大隊在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中,竟拿出了CCTV(遭殃電視台)的「王牌」欄目「焦點謊談」中所謂「通州拋屍案」的錄像片來迷惑、欺騙學員,被當事人揭穿後惱羞成怒,把當事人隔離,從此不讓當事人與其他學員一起觀看。從那之後,我們都不曾聽到二大隊惡警提起所謂的「通州拋屍案」。

何琨,男,約30歲左右,二大隊副大隊長,在2003年10月份二大隊與五大隊合併後仍然留在二大隊任副大隊長,平時在所謂的「轉化」工作中極少露面。在其他「人民警察」帶走參加所謂「轉化」工作的人後,何琨常常帶著剩下的人去看洗腦錄像、幹活、練隊、散步、打球、唱「改造」歌曲或是在觀看勞教所的動物後寫感想。如果何琨認為隊列走的不好就要讓大家在原地反覆練。2003年夏日的一個下午,何琨以練隊為名,讓大家單腳著地、另一隻腳踢出並繃直、甩開胳膊、長時間保持這個姿勢不變,然後開始「訓話」:我是在二大隊呆的時間最長的隊長,你看那些隊長都沒我呆的時間長,明慧網上就沒有我的名字。隊裏給我的任務就是穩定、鞏固你們這些已經「轉化」了的……

何琨帶去幹活常常是包害人的「衛生筷」、粘信封、拔雜草等,即使是在散步或打球時,眼睛也常常盯著哪些人喜歡在一起說話。

二大隊的警察不讓大法學員看《西遊記》和武打小說;很多警察也不願意說「神」字,例如:很多警察把「走神」說成「走思」,第一次聽到他們說這些話時,以為是在說「走私」。

②關於非法勞教期

在不同的時期,對大法學員的非法勞教期限不同,據本人了解到的情況,2000年12月31日前被綁架的,一般被非法勞教一年;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被綁架的,一般被非法勞教一年半;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被綁架的,一般被非法勞教2年;……第二次被非法勞教的,在此基礎上再加半年。這裏說的是一般情況,也有其他例外的。惡警曾說過:勞教3年也不算多,在上海勞教期最高是5年!你們都是有期的,我們這些警察都是無期的!

非法勞教期不斷延長的原因是邪惡的邪勁不夠了,需要升級表面的邪惡形式來補充。

而對於因吸毒、盜竊等其它原因被勞教的則不同,2002年開始北京市勞教局開始了所謂的「改革」,以前因盜竊要勞教一年半的改為勞教一年零三個月,要勞教2年的改為勞教一年零九個月……有被多次勞教的人說,在勞教所混了這麼多年,頭一回見到有勞教一年零三個月的!

③關於罪惡的《同一首歌》

在調遣處和團河勞教所,通常每週都要求看《同一首歌》,而且是帶有強迫性質的,由於《同歌》中並不直接提及大法,所以很多學員在勞教所都沒能及時認清《同歌》的邪惡。《同歌》通常在結束時唱同名歌曲,據說《同歌》的原唱歌手現旅居新加坡。

參加《同歌》演出的不僅有中國大陸、台、港、澳的歌手,也有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和韓國的藝人,甚至日本藝人谷村新司在《同歌》中出場時唱過的一首歌(據說就是為中國寫的)也曾在部份法輪功學員中流傳……

另外,《同歌》曾不止一次與韓國KBS電視台舉辦過所謂的「中韓歌會」,在網絡上搜索關於同一首歌的信息,可以看到它流毒甚廣……

8、在團河勞教所遭受的最後一次迫害

龔坤在團河勞教所遭受的最後一次迫害是在他離開團河勞教所的當天──2003年11月11日,也就是他被非法關押28個月後的日子。那天早上,在儲藏室裏龔坤和兩位大法學員說話,在場的普教看到後立即把這事告訴了惡警,說有人傳紙條給龔坤,惡警馬上把那兩位大法學員找去會議室脫光衣服搜身;後來惡警找到龔坤,讓人把龔坤所有的東西全部拿到辦公室。到了辦公室,龔坤也被脫光衣服搜身,結果甚麼也沒搜到。惡警倪振雄誘騙龔坤說,交代了以後馬上放你回家,見欺騙沒有成功就找來一個和龔坤關係比較好的普教對其進行勸說,結果遭到拒絕,就一直不讓龔坤離開。期間二大隊多次接到電話,說龔坤單位的人來接他了,催促二大隊放人,由於倪振雄找不到證據,只好帶龔坤去醫務室進行離所前的例行體檢,體檢前倪振雄還不死心,又把龔坤帶到一個房間讓他「交代」,再次遭到失敗後只好帶他去體檢。

體檢後惡警倪振雄對龔坤說:「我還沒怎麼整過你呢!」回到二大隊後倪振雄再次對龔坤進行極具污辱性的脫光衣服搜身,結果一無所獲。期間倪振雄以不能攜帶任何字跡出勞教所為由搶走了龔坤的《勞動教養決定書》複印件、《行政覆議決定書》及上訴書等材料並扔進了痰盂。

9、天理昭彰,報應毫釐不差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在中華大地流傳了幾千年,不斷的應驗、兌現著,而且「Evil is rewarded with evil」(惡有惡報)也堂堂正正的寫上了英國的國徽!

2003年2月,龔坤剛調回二大隊,因拒絕穿勞教服受到惡警倪振雄的威脅,後來龔坤開始絕食。絕食期間惡警吳多智給龔坤作筆錄時威脅說:你不吃就給你灌棒子麵粥,灌一次收你80元,你還有多少錢,等你的錢用完了我們就讓你家裏寄錢來!

在明慧網2005年9月14日及9月18日的《北京團河勞教所惡警遭惡報》報導中我們看到「吳多智於2003年到今患有白血病,一直住在宣武區醫院做化療,共花去人民幣30多萬元,最近又要做骨髓移植還需醫藥費10多萬元。」如今惡警吳多智威脅龔坤時所說的已經應驗在了吳多智自己身上:錢用完了就讓家裏寄錢來!

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的大法、大法學員的惡人,看看吳多智,想想自己!福禍誰人定,報應豈無憑?

就目前了解到的情況,所有參與過迫害大法學員的不法人員幾乎都遭到了不同成度的惡報,有腰椎盤突出的,有得了糖尿病的,有得白血病的,也有遭惡報死亡的。參與綁架大法學員鄭立彬的一個惡警由於作惡多端已經暴斃。原中科院數學與系統科學研究院黨委書記李福安,他曾與中科院黨委配合,將多名大法學員送往洗腦班,其中計算數學所研究員魏紫鑾在被送往團河勞教所參加洗腦班期間,勞教所惡警(姓名待查)為逼迫其放棄信仰而對其進行毒打(該惡警叫囂:轉了吧,業力都給我!後來該惡警病倒);李福安也曾多次逼迫龔坤放棄信仰,不斷給其年事已高的父母施加壓力,幾次要兩位老人來京帶他回家,令其父母身心備受折磨;李福安還勒令龔坤長期休學,並一再延長休學期限。後來李福安於2002年底住院,到醫院竟然查不出得了甚麼病,就是難受。而2002年底正是團河勞教所給龔坤羅織罪名延期10個月的時候!2005年2月,中科院610副組長、中科院黨組副書記郭傳傑在紐約被以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起訴,後被判有罪!

其實,這只是我們了解到的一部份惡報情況,他們將要受到的惡報還遠不止這些!

龔坤被其單位從勞教所接走後被家人接回,只是撥打他家電話時會聽到提示音:您撥打的電話是空號!或:您撥打的電話無法接通!

由於本人修煉中有漏,導致明慧網2006年4月4日刊登的相關失蹤消息沒有及時看到,直到5月底查找以前同修的信息時才看到相關失蹤消息;而寫本文的過程中干擾也很多,而本人又未給予足夠的重視,導致本文至今才完成。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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