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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學員遞信新加坡最高專員署 籲撤銷起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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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25日】馬來西亞法輪功學員於2006年7月24日上午前往新加坡駐馬最高專員署遞交請願信,呼籲新加坡政府撤銷對十一名法輪功學員的起訴。



「天滅中共在即 切勿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

法輪功學員在新加坡最高專員署前舉起「天滅中共在即 切勿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橫幅,呼籲新國政府撤消起訴。最高專員的第一秘書德告魯士(Brandon D』Cruz)接收了請願信。



新加坡駐馬最高專員第一秘書德告魯士(右)接收了請願信

事後法輪功學員召開記者會。發言人張旭峰說:「我們鄭重呼籲新加坡政府,撤銷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起訴,他們(法輪功學員)只是在緊急援救生命時刻受到威脅的中國學員。我們也呼籲新加坡政府協助制止中共活摘器官的暴行,協助救援在中國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7月4-6日,中共610頭目李嵐清受李光耀邀請在新加坡期間,新加坡連續發生了一系列企圖遣返法輪功學員,取締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活動的事件,甚至在7月份一個月內兩度起訴法輪功學員。

7月10日,九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被以「無准證集會」(assembly without assembly)起訴。原因是上述學員分別於去年10月22和23日在鬧市區分發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和聲援500萬退黨的傳單。整個過程平靜祥和,沒有與路人和警察發生任何衝突。

十天後的7月20日,三位法輪功學員在中共駐新大使館前絕食抗議中共迫害法輪功達七年之久。不久後,他們被警方逮捕並在當天以「帶有共同意圖的通過展示侮辱性文字進行騷擾(Harassment by displaying insulting writings ─ with common intention」起訴。事實上,他們只是以和平的方式在中使館前抗議。

此外,在6月2日,持雙重合法居留身份的法輪功學員聶歌,工作准證突然被無辜吊銷,並被非法帶到警署扣押8個小時。6月14日,移民廳通知一位中國籍學員楊女士3日內必須離境,這位學員當時是以合法身份居留新加坡。6月15日獲得國際人權組織援助,暫緩離境。

所有這些事件都在610頭目李嵐清訪新的前後時間內發生。法輪功學員相信新加坡政府向中共壓力妥協,並為了取悅中共,在新加坡製造迫害事件。

張旭峰也表示,目前全世界都在關注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暴行。加拿大獨立調查團的報告也證實如此罪惡的獸行確實存在,媒體也在廣泛報導。因此法輪功學員呼籲新加坡政府切勿走向正義的反面。馬國學員也把調查團報告和參加「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邀請函遞交新加坡最高專員署,希望新國政府作出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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