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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林甸縣610頭目及西街派出所警長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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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25日】

1.惡人張炳濤和李維國

張炳濤:男,林甸縣610頭目。自從中共惡黨99年成立610這個非法組織以來,他一直擔任610頭目。李維國:男,林甸縣政法委書記。

這兩個人自99年7.20之後,為了提高自己的工作政績,緊密配合江氏邪惡集團,瘋狂迫害本縣的大法弟子。7.20之後,他們配合公安局,指揮東西街派出所,東西街道辦事處及大法弟子所在單位領導,長期對大法弟子從事監控、跟蹤、「蹲坑」看守、非法抄家、沒收大法資料、長期關押、勞教、判刑、開除公職、勒索大法弟子錢財等惡行。在他們的迫害下,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禁、勞教、判刑,有的大法弟子不堪公安惡警的日夜騷擾而被迫流離失所,無家可歸,至今扔下的房屋無人看管。

他們倆還游走於本縣各單位,扣壓被判刑的大法弟子的工作證件,而大法弟子去任何單位打工、找工作他們都不讓錄用,力圖在經濟上扼殺大法弟子。

這兩個人雖然很少露面,卻是本地迫害法輪功的邪惡主謀,他們的惡行遲早會大白於天下,遭到正義的審判。

李維國,電話:0459──3316565(宅電),0459──3312002(辦公室電話)

林甸縣610辦公室,電話:0459──3315610

2.惡人李春奇

李春奇,男,大慶市林甸縣西街派出所警長。李春奇平時吃喝嫖賭,五毒俱全,依仗自己手中做警察的工作方便,在社會上狂賭、狂嫖。1999年7.20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之後,李春奇緊隨江氏邪惡集團,對林甸縣的幾名大法弟子進行長時間的跟蹤、蹲坑、監控、非法看管拘禁、逼迫大法學員作誹謗大法的記錄、非法入室搜查大法書籍、綁架等行為,在這期間,他還長時間對某大法弟子的妻子恐嚇和性騷擾,有一次被該大法弟子堵在家中而強姦未遂,後來在該大法弟子服刑期間,仍多次騷擾該大法弟子的妻子,使該大法弟子的妻子被迫住進單位宿舍。

該人在本地已是惡行累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些人的惡行早晚會受到神的懲罰。

李春奇,電話:0459──332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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