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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湧忠被北江監獄迫害至生命垂危(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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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21日】2006年7月7日早上5點左右,廣東省揭陽市人民醫院急診室接到一位危重病人,其中一個送病人來的人對醫生說:「這是個罪犯,能治就治,不能治就算了,別管他。」這番話讓在場的人無不感到吃驚:究竟是哪號重罪犯,才遭到如此冷漠的對待?原來他就是大法弟子黃湧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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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黃湧忠被韶關監獄惡警毒打,照片為15天後所攝

黃湧忠是揭陽市東山新河村人,今年30多歲,自幼體弱,又得了癲癇病,十年前做工時不慎被機器扎斷了四根手指,因流血過多,使他的身體非常虛弱,臉色蒼白,用他的母親的話說:風刮得大點都會把他掀倒。97年他幸遇大法,修煉幾個月後他的病根就清除了,身體變得強壯起來,臉色也紅潤了。癲癇病再也沒發作過,加上他從小好學,漸漸掌握了一些維修家電的技術,從此湧忠過上了幸福、充實、健康的日子。

可是99年7月20日江氏邪惡流氓集團開始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之後,黃湧忠和千千萬萬大法學員一樣失去了自由煉功的環境和安寧的日子。2000 年夏天,憑著對政府的信任,黃湧忠來到北京信訪局上訪,他希望以自己煉功後受益無窮的切身體會向政府說句公道話。可沒想到的是黃湧忠不僅遭到警察的抓捕、毒打,還被關進了監獄。

在監獄裏,獄警指使犯人圍著湧忠就是一頓暴打,邊打邊說:「打你們法輪功學員沒事,打死算自殺,還可以加分、減刑。」當時湧忠有好幾次被打得昏迷過去,還發起了高燒。監獄在黃湧忠發著高燒、神志不清、全身多處被打傷且沒有對他做任何救治的情況下把他送回到揭陽。當時黃湧忠連上下車都要別人背,自己根本就不能行走。

幾天後,他母親在東山公安分局見到了渾身青紫、血跡斑斑、奄奄一息的湧忠。母親一邊喊他的名字一邊往他嘴上滴了幾滴水,這時又飢又渴、渾身是傷的黃湧忠嘴角開始顫動,把水吞下去,母親見他還有一口氣,就把他送到醫院治療,過了幾天才算是把命給保住了,後來他通過學法煉功,身體很快得到了康復。

黃湧忠雖然身體恢復了,可人身自由也失去了,從此以後每逢「敏感日」就遭到執法人員的騷擾、恐嚇、抄家、甚至拘禁等。2001年江氏集團為了導演震驚中外「天安門自焚」醜劇而在全國大肆抓捕拘留大法弟子時,黃湧忠又被無故拘禁了十多天。

黃湧忠知道自己的命是大法一次次救回來的,可中共還在不斷造謠誣陷法輪功,對世人的欺騙毒害也還在不斷加劇,他覺得自己有責任把真實的情況告訴世人。於是他有機會就給人們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實情況,希望更多的人明白真相,不被謊言矇蔽。

2001年9月9日,黃湧忠在揭東龍尾鎮給人們發放介紹法輪功真相的傳單時,被綁架,關在揭東看守所。在那裏他不但遭到該所所長吳某的拳打腳踢、抽皮帶,還經常在晚上7點左右被以審問為由單獨拉出去毒打。遭到同樣迫害的還有蔡慧等幾名大法弟子。

在揭東法院非法開庭審理此案時,黃湧忠已經不能走路,要其他人背著,在庭上法官無視黃湧忠等人的反駁,竟憑派出所捏造、漏洞百出的所謂「證據」,以「擾亂社會治安」為名非法判了黃湧忠七年徒刑,黃湧忠依法提起上訴,也被狼狽為奸的揭陽中法院以所謂的「維持原判」定了冤案。2001年11月20日,黃湧忠被送韶關北江監獄。

在北江監獄裏,像黃湧忠這樣堅持信仰的大法學員被單獨關小號,強制超額勞動,不讓睡覺,甚至把不知名的藥物混在飯裏讓他們吃,造成他們精神恍惚、神志不清,一個多月後湧忠被轉到十二監區,在那裏被惡警、犯人按住毒打更是成了家常便飯,黃湧忠多次被打得傷痕累累、昏迷過去。

2006年7月2日湧忠的父母接到監獄兩次電話,要他們儘快趕到監獄。二老覺得不對勁,就和湧忠的一位朋友7月3日乘車到了監獄,可監獄的負責人說黃湧忠在醫院;於是他們又趕到了醫院。當他們找到湧忠時,只見他被手銬腳鐐鎖在病床上,已經不能說話,由一個犯人看管,母親掀開被子,看到湧忠身上都是一塊塊的瘀傷。她責問監獄的人:「你們為甚麼把我兒子打成這樣,你們還要鎖他!」那人滿臉堆笑的說:「我們這是文明單位,怎麼會打他呢?這些傷是給他檢查身體時,他不斷掙扎造成的,這手銬也是怕給他打針時他要掙扎才給鎖住的。」母親氣憤的反駁:「甚麼樣的檢查能讓人掙扎的渾身青紫、瘀傷?連話都說不出來,動一下都很困難、甚至還要插上導尿管呢?」那人又狡辯說:「那是因為他的肝腎病毒已經擴散,才有那麼多一片一片的青紫色的,他要得起病來誰有甚麼辦法呀?」

這時,母親見湧忠的嘴唇很乾燥,好像很久沒有喝水了,也就顧不上和那人爭論,趕緊餵了湧忠一點水又削了一塊蘋果給他吃。吃完後湧忠好像來了一點精神,很小聲的喊了一聲「媽」,還指著監獄的人斷斷續續的說:「……惡死……」說完便抓住他的朋友的手不放,好像有很多話想說,卻說不出來。

父母向監獄要求釋放湧忠,讓他們接回家醫治,可是監獄百般刁難,說要向610請示、要研究、又要老人回來辦這樣那樣的證明。兩個年紀七十、老實巴交的農村老人有理無處訴,只好搖頭嘆氣的回到了家。

7月5日早上,老人顧不上休息分頭去找公安局、610等有關部門,誰知這些部門都互相推諉,根本就不理他們,老人含著淚說:「我兒子都生命垂危了,你們還這樣難為我,他要是有個三長兩短,天理都不容啊!」就這樣老人帶著好不容易辦到的證明當晚又乘車來到監獄。

7月6日,監獄負責人看完證明後,拿出一張紙讓老人簽名,才能把湧忠領回去。那字條大意是說如果黃湧忠在路上有生命危險,一概與監獄無關。他的母親一看怒火中燒,大聲的斥責:「我兒子被抓時,你們不叫我簽字,現在他生命垂危了,你們倒來叫我簽字,況且人是被你們迫害成這樣的,你們還要推卸責任,這不是殺了人還要把刀洗乾淨嗎?」面對老人義正辭嚴的譴責,監獄理屈詞窮,只好派專車、幾名醫務人員和一名獄警把湧忠送回揭陽,並送到人民醫院。剛安頓下來,那個隨行的惡警又對醫生說出了本文開頭那些毫無人性的話。

除此之外,惡警還要求老人每月都要到當地有關部門彙報,可是湧忠現在還在住院醫治每天都要一、二千元醫藥費,這對這個飽受迫害的家庭來講,無疑是巨大的負擔。當老人找到公安局反映情況並要求賠償醫藥費時,公安局還在推卸責任:「你們去找當地派出所,讓他們逐級上報,我們再來研究。」

一個遵循「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卻被扣上「重罪犯」的帽子,一個不偷不搶、只是發幾份真相傳單的人卻被判七年徒刑,一個身有殘疾應該受到法律保護、政府照顧的人卻因為不放棄信仰而被迫害成生命垂危,天理何在?公義何在?

我們強烈呼籲監獄等有關部門正視此事,停止迫害大法弟子,嚴懲行惡者,賠償黃湧忠的醫療費用及家人的精神損失。當真相大白的時候任何一個行惡者都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韶關北江監獄
地址:廣東省韶關黃崗北江監獄
郵編:512032
政治處主任:陸國新
副監獄長:黃福平
教育科長:賴文標
監獄長:林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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