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惡警多次把我打昏死過去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7月16日】我於1996年得法。2000年4月,我去北京信訪辦上訪,在北京信訪辦門口被非法抓捕,被張家口南站派出所接回,非法拘留十五天,並罰款500元。

我丈夫2001年4月去同修家修電視,因這位同修家的電話被惡警監聽,丈夫當晚被抓,被劫持到宣化說要勞教三年。家人老去要人,不知花了多少錢(家裏人不告訴),拘留三個月後,家人接回,惡警再讓他母親交了一萬元保證金。

邪惡綁架我丈夫幾天後,我就去了北京天安門證實法,被抓後惡警問我是甚麼地方的,因我老家是唐山,我就說是唐山的,我就被唐山駐京辦事處接去,他們一查沒有我這個人,一50多歲的矮胖惡警,用電棍打我的雙腿,把我打昏死過去,惡警再用冷水往我頭上潑,掐我人中,等我醒來後接著再打,我被打的昏死過去三次。

我被逼說出了是張家口的,後來南站派出所把我接回南站派出所已是深夜2點多。剛把我銬到約束椅上,原南站辦事處主任王雲,一進門就罵,並把正抽著的煙往我嘴裏塞,說讓我吃掉,我把嘴閉上,他把我嘴唇立刻燙傷一塊,然後他用雙手猛打我的頭和臉,20多下,把我打昏過去。王雲走後,派出所所長張玉問我:你知道打你的人是誰嗎?我說:不認識。張玉告訴我說:打你的人是辦事處主任王雲。

上午,警察劉紅波做筆錄,我左耳被打聾,聽不見聲音。下午,惡警要罰我錢,我沒有,法院來了好多人說要抄我的家,並要封門。我婆婆只好借了5000元給他們,他們才沒抄家。惡警把我關入宣化看守所,企圖非法勞教我三年。到宣化看守所第三天,我腿疼的無法走路,腫的很厲害,把褲子脫下一看,雙腿全是黑的。後來南站派出所把我送宣化醫院檢查,並拍了片子,說是肌肉壞死,必須住院治療,否則雙腿截肢。我小姑子和婆婆花5000元給我辦了保外就醫才出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