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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砸了我家的門鎖,拉走了全年的口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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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14日】我自1997年5月開始修煉法輪功,自得法後,堅持每天讀《轉法輪》,天天煉五套功法,不但得到了一個健康的身體,而且在思想上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就因為我學大法做好人,一次又一次的受到中共惡黨的多次迫害。

1999年7.20前不久,有一些大法學員在濰坊被扣押,我們前去聲援,走到稻田被惡人劫持到鄉政府,強制我們每人交罰款400元。

自1999年7.20後,惡人搶走了我們的部份大法書、師父的法像和煉功帶等,但我們仍然堅持天天學法煉功。鄉610惡人天天夜夜監視煉功人,有一天晚上,派出所來了4、5個惡警把我愛人的大法書、煉功帶、煉功墊都搶走了。

從被搶走大法書的第二天起,我愛人就天天到派出所跟他們要書,講理;受到的是拳打腳踢、用冷水澆身,受盡了折磨。一直堅持了五、六十天也沒有要到大法書,每次都受到惡警們的毒打和辱罵。

在2000年元旦前有一天的晚上11點左右,派出所的惡人從屋後把我喊醒,問我還煉不煉,我說還煉。他們說:明天再來收拾你。

第二天天剛亮,我們做好了早飯還沒吃,派出所來了4、5個人,見面就問還煉不煉?我說煉。他們說:煉就跟我們走。他們連拉帶扯的把我綁架到了外邊的敞篷汽車上,把我銬到了車上。當時正是數九寒冬,我身上穿的衣服很單薄,他們卻毫無人性的故意把車開得最快來折磨我。

到派出所後把我銬到了屋後的大樹上,到11點才把我放下來。他們把抓來的6名大法學員關在了一間屋子裏。就在此時有十幾個同修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抓了回來,當天正是2000年元旦,天下著小雨,很陰冷。惡人把他們都銬到了外邊的樹上凍。610頭目黃曉華和鄉黨委書記李寶華親自上陣,強迫學員表態說不再煉法輪功,不說就狠毒的打學員,說不煉了就鬆手銬。我們在家的6人也是受到了同樣的對待。

隨後又給我們辦洗腦班,去北京的每人罰款1萬元,在家被抓的每人罰款6千元,要我們在3、4天內拿上。我們哪來那麼多錢?他們說要是沒有借也得交上。在惡人黃曉華的指示下,糾合了一、二十個打手把我們逐個的審問拷打。他們把我叫到屋後先問我借到了錢沒有,我說沒有。他們4、5個惡人躥上來把我按倒在地,狠狠的用腳踢,一前一後前後夾擊。然後又上來一個人用蒼蠅拍打我的手、臉,臉被打破了鮮血直流。我家人最後被逼的把吃的口糧都賣了一共交上了1020元錢。

2000年10月初,我用自行車帶著愛人到北京證實大法,被惡警用車拉回來以後,兩個惡警把我從車上拖了下來,一人拉著我的一隻手,在地上拖了3、4十米遠,把我的衣服都拖破了。又圍上來許多惡警,強行把我的鞋子脫了下來,鄉黨委書記200多斤的體重在我的腳趾上踩,腳趾甲當時就黑了,3、4天後就脫落下來。又一個惡人還用打火機燒我的頭髮。後來又把我按倒了地上,用早就準備好的大竹掃帚打我,兩把掃帚的把子打斷了,還不解恨,又用鋁合金片抽打我,惡人打累了就用電棍子、電話機子電,一直打了兩個多小時。把我打的腳面腫起有4、5公分高,腿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小腿腫的跟大腿一樣粗,右小腿的肉就像木頭一樣,硬邦邦的沒了知覺。

在鄉政府待了3、4天,他們叫我弟找車把我拉回了家。在我還沒回家之前,李寶華叫惡警砸了我家的門鎖,抄了我的家,拉走了我家全年的全部口糧玉米、小麥8袋,和錄音機、縫紉機。惡人就是這樣對待煉功人。

我回到家後靜心學法,在炕上躺了60多天,兩個腳上冒著血水,整個褥單染紅了半截。我憑著對大法對師父的堅信,60天就能下地,煉功學法一切恢復正常。

我愛人也被惡人用塑料管子打的腿都腫了,門牙被打掉了一個。

我們將暴露惡黨徒的一切惡行,讓人們認清其邪惡本質,不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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