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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祁東縣大法弟子羅光忠自述遭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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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10日】我是湖南祁東縣官家咀鎮清水村人,現年67歲,1998年有緣得法。修煉前患有腦震盪後遺症,萎縮性鼻炎、胃痛病、腿腰痛、牙周炎並經常出血等,還有諸多不明的疾病,經常吃藥也不能解決問題,身體越來越虛弱,算卦的說,我活不到60歲,我也相信,因為我曾經被送醫院急救二次,體重下降到120斤。

修煉法輪功後,按師父在書中講的修煉標準要求自己,做個道德高尚的人、更好的人,不到半年,上述疾病基本痊癒,身體增加到135斤,從修煉開始至現在為老百姓做了很多好事,我村老百姓都說:「法輪功好」。

可是意想不到,1999年7月20日,以江魔頭為首的流氓腐敗集團,看到我們這些越來越多的修心向善的好人,對大法和大法弟子行無端打壓和殘酷迫害,踐踏憲法和法律、侵犯人權、混淆是非、欺騙、矇蔽、毒害了老百姓。於是我於2002年6月份,向祁東縣公安局政保股反映我修煉法輪功的情況(寫了6頁紙),不到十天祁東公安局李偉與清礦派出所周善普、張柏雲開車來到我家,把我送到祁東拘留所非法關押,李偉打電話告訴我兒子立即趕到祁東,想了各種辦法,花用了近3000元現金,其中拘留所生活費400元,還是非法拘留了15天才把我放回家。

2004年10月20日左右,我們和其他兩個同修在邵東雙板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舉報到邵東簡家隴鄉派出所,當時有二人追捕我,其中一個抓我時,用石頭打得我頭破血流。在警車上,他們用繩子把我綁上後,有一個人使勁用拳頭猛打我的腿。

車到邵東公安局時,突然我發現大腿腫得很大,比好腿大了一半,並發青紫不能下車,他們有二人把我扶下車。整理好我的材料後,當晚把我送入看守所十二間子。當天晚上看守所惡警安排了五個牢霸輪流毒打我的頭部、耳朵、兩肋,又問我的師父好不好。我說:「好。他叫我們做好人,修心向善,病也煉好了。」他們就恨恨的打我,又問我「天安門自焚」、殺人是真的是假的,我說:「自焚、殺人都是假的,是栽贓陷害我們法輪功。」他們又使勁打我,就這樣反覆問,反覆打我,看到我一直不屈服,上面有個惡警揚手不打了。他們手打痛了,就用鞋底板打,打了近一個小時。

幾天後有個牢霸說:「來時身體好好的,現在變了樣子了,還煉不煉」,他要我寫「保證不煉」,早點回家,免得死在這裏。我說:「做好人沒罪,怎麼不煉?」又過了幾天我發現眼睛也看不清東西了,耳朵也聽不清楚了,我被打得頭面變了形。

40天後的早晨,起床站在地板上,等待開門洗臉,不知不覺倒在水泥地板上,把犯人嚇壞了,忙叫醫生掐我的人中穴,我一下就醒來了。牢霸們看我生命危險,要求獄警把我轉到十四間子,那間子都是病人,又不要做事,我也同意。誰知一到那間子,牢霸要洗冷水澡,我不洗,因十二月天,外面還下雪,惡人又把我毒打了一頓。

在親戚的幫助下,我被非法關押了45天才放回家。

在十二間子遭到毒打後,我神志不清,骨瘦如柴,面目變了相。獄警看我生命很危險,為了脫責任,就告訴了簡家隴派出所來警察把我叫出去,重複原來的問話,寫好後,叫我簽了字。在簽好字後,念給我聽時,好像聽出有反動的甚麼,沒聽清楚。我問及他時,他說沒有甚麼就走了。這份材料我回來後,就寄到清水塘派出所。

為了這些事,我在十二號間子裏絕食四天、抗議它栽贓陷害我們是反動組織,惡警不理睬我,他們的目地,怕我受刑死去,日後擔責任。我出來後聽說公安局勒索了我家5000元,其中1000元是生活費。

2005年5月份,我去了武漢,沒在家,清水塘派出所劉方志等人非法闖入我家,翻箱倒櫃近一個小時,把我師父的法像、大法書、錄音帶,煉功帶二套等全部搜走,包括心得體會,背了一麻袋。

在中國做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為甚麼不行呢?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嗎?願善良的人們支持正義,使人類道德回升,社會安定和諧,正氣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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