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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黨書記迫害大法遭惡報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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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7月10日】

1. 黑龍江省同江市委書記王毓華對大法弟子作惡多端 惡報而亡

原同江市,市委書記王毓華。自99年以後積極跟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與大法學員。親自發放污衊法輪功的小冊子,他為追求「政績」,把同江市大法弟子陳麗等人非法判刑三年,送哈爾濱女子勞教所關押。還帶人和指使他人到金川、五屯等地大法弟子家裏非法抓人,並搶走影碟機,錄音機等物品。其中的程學善老人他共往佳木斯市勞教所送三次,前兩次因年齡大勞教所拒收,第三次是送了禮才把人留在勞教所的,程學善老人本來被勞教一年,但是王毓華因老人不肯放棄修煉,又指使勞教所給老人加期一年,直到被迫害至生命垂危才將人放回。後來,程學善在2005年4月5日又被非法抓捕,4月12日被迫害致死。

善惡必報是天理,壞事幹盡的王毓華在2003年送兩名大法弟子去哈市勞教所,回來的路上發生車禍死亡。後來,還在他的辦公桌內發現沒來得及處理的贓款120萬元。

2. 迫害大法遭惡報 殃及子女車禍亡

2003年7月,在瀋陽市康平縣境內,發生了一起汽車與火車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

車禍身亡之一者,田某,年僅24歲,繫在校大學生。車禍這一天,田某是從瀋陽回家到康平,田某的父親於當天乘坐自己的專車去了瀋陽,按常理田某本應乘坐其父的專車,但他卻沒有採納其父的建議,而是改乘別人的便車,中途發生了車禍。

聽到此消息的人們無不為車禍的慘烈而嘆息,同時,也對車禍的蹊蹺劃了許多問號,是甚麼力量使他捨專車不坐而坐別人的便車?知曉善惡因果之理的人們不約而同的看到了車禍的根本原因。

田某的父親,田柏祥,當時任瀋陽市康平縣委副書記(政法書記),主管公、檢、法,其在任期間,多次在全縣會議中發布罪惡命令,指使其下屬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大法弟子犯罪,罰款、抄家、抓捕,幾十人被非法送洗腦班、拘留、判刑。罪惡就在其指揮和命令下發生著。

多行不義必自斃。在無可抗拒的善惡必報的天理中,田柏祥吞下了自己種下的苦果。我們報導這則消息,沒有憎恨之心,更沒有幸災樂禍之意,只是真心的希望田柏祥及其親人在悲痛之餘,捫心自問一下:大權在握了,名利雙收了,可兒子卻永遠的沒了。為官一任,就是為了這個結果嗎?就是為了執行上級命令嗎?在良心與上級犯罪命令面前該如何選擇?

在此奉勸那些仍在發布命令對法輪大法犯罪的官員們,找一本《九評》讀一讀,清醒清醒吧!棄惡從善,為自己和親人選擇一個光明的未來。

3. 山東省壽光市村支部書記王曉東迫害大法學員 遭惡報

山東省壽光市聖城街道辦北郭村支部書記王曉東自1999年7月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以來,積極配合惡黨多次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王志紅、紅玫瑰,並多次恐嚇法輪功學員家屬,強行罰款,每人近兩萬元。

2002年又協同壞人一起把王志紅、洪玫瑰綁架到壽光市「610」洗腦班進行酷刑迫害,非法關押迫害20多天。真是壞事做盡。

「善惡有報是天理」。時辰一到,終究會遭到天理的懲罰。2004年4月30日晚,王曉東開車送朋友的路上,撞在路邊停放的一輛拖拉機拖盤的後腚裏,當場死亡。奇怪的是,他的朋友只受了點輕傷。

在此奉勸那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不法之徒們:天滅中共是歷史的必然,不要一葉障目當殉葬品。「善惡有報是天理」。趕緊懸崖勒馬,停止罪惡行為,並將功補過,不要等到天理的懲罰輪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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