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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黑嘴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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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21日】我是法輪功學員,2003年11月末被非法勞教,教期一年,被關在長春黑嘴勞教所,分到二大隊,被洗腦一個月。不准接觸任何人,不許和別人說話。

黑嘴勞教所像地獄一般,每天從早上4點多起床,一直到晚上10點以後收工,除了吃飯上廁所之外,沒有休息時間。每頓飯從下樓排號到對過飯廳,再回到車間幹活也不超過20分鐘。惡警強迫我們看污衊大法的電視片。

每當節假日,管教回家過節,值班人員不讓我們活動,不讓看電視,在宿舍裏排隊坐著,整整坐了兩天多。因為我們寫了嚴正聲明作廢了過去的違心轉化,惡警非常害怕,變著法迫害我們。有一次,有一位同修在勞動時和另一個同修說話,被管教用電棍狠毒的電了很長時間。我知道有一位同修非法教期到了,在洗手間和她說了幾句道別的話,被包夾報告了管教,管教王小玲和大隊長劉連英一齊上來往我臉上打,然後用穿著皮鞋的腳狠狠地踢我腿,打了好長時間。

以上是我在勞教所的經歷,寫出來是為了徹底鏟除邪惡,加倍彌補過失,排除一切干擾,努力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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