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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於蓮春被濟南女子勞教所迫害致死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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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16日】那天在網上看到於蓮春被迫害致死,不由的心中一震,再看照片,那熟悉的面容,確信就是和我短暫相處過的那位學員。

那是2000年9月份,我被非法關押在濟南漿水泉第一女子勞教所四大隊,於蓮春從一大隊被轉到四大隊,年近50歲的她看上去很年輕,據說在一大隊遭受了不少迫害,因不放棄修煉,多次被惡警和勞教人員毒打。

在四大隊期間,由於她不放棄大法,惡警王淑貞將她關在倉庫中,20多天不允許她洗漱,不讓她吃菜。每頓飯只給她一個饅頭一塊鹹菜,每天只能睡4個多小時的覺,等所有人都睡覺之後才讓她睡覺。早晨沒起床之前就先讓她上倉庫,每天強迫洗腦,不斷的威脅,致使她被折磨的精神恍惚,漸漸的目光呆滯,有時自言自語,看到惡警王淑貞,嚇的渾身顫抖,後來走路都吃力,周圍的人幾乎不認識,生活不能自理。

二十幾天的時間,於蓮春被折磨的判若兩人,這是惡警們精神上的迫害和肉體摧殘導致的結果。大家要求給她看病,惡警王淑貞卻說她是裝的。大法弟子們心裏非常著急,有時,趁上廁所的時候,背著惡警們幫她洗洗澡,換換衣褲,她上有八十歲的老母親,下有未成年的女兒。

2000年10月份,我被惡警轉到五大隊,再沒有聽到於蓮春的消息,輾轉打聽四大隊的同修,都不知她的下落,直到今天才證實她被勞教所迫害致死。

於蓮春的死是惡警王淑貞一手導致的,惡警為了邀功請賞,不擇手段的迫害大法弟子,漠視大法弟子的生命,這是江澤民集團犯下的又一罪行。

(註﹕於蓮春,出生於1944年,山東省濟南市人,生前是德州市發電廠的退休職工。因信仰「真、善、忍」修煉法輪功,在2000年2月初被非法勞教三年,被劫持到濟南市女子勞教所。2000年12月份,於蓮春在濟南市女子勞教所四大隊被迫害致死。此後不久,其女兒被劫持到王村勞教所遭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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