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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單位、派出所、精神病院等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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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15日】1999年7.20惡黨江政權迫害大法及大法學員以後,我本著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言論自由,上訪權利等法律規定,三次去過北京上訪,為師父、為大法講句公道話,證實大法是清白的,卻被非法抓捕,在當地派出所、拘留所、單位、精神病院、勞教所遭受了精神上、身體上非人折磨和殘酷迫害。

1999年12月我被抓進派出所,被非法關押兩天,把一隻手銬在暖氣片上;罰款也沒有收據。因為堅持不放棄修煉「真、善、忍」,又被送進本地拘留所關押,由興學街派出所李峰送進的。在拘留所被剝奪人身自由14天,關在一個又髒又黑暗的小屋裏,不給水喝,限制大小便。

我還被非法關在單位4次,剝奪工作,不讓回家,孩子一個人在家吃飯、上學一律不能管,對孩子成長造成了很大傷害。丈夫在鐵路火車上工作,回家沒有照顧,還不斷遭到我單位的恐嚇,最終承受不住,離我和孩子而去。

由於反覆長期關押迫害,失去人身自由,精神、心理、身體、經濟傷害太重,回想我修煉法輪大法,信仰「真、善、忍」利國利民,一點錯也沒有,為甚麼對我這麼不公,就絕食抗議,遭到單位李少敏、曹永華、耿玉軍、陳晉東、白淑芬、郭秀梅、劉夏茹的迫害。由白淑芬、劉夏茹和害怕遭到迫害的家人把我送進了淄博第五精神病院進行迫害。

我繼續抗議絕食,又遭到精神病院醫生護士的灌食、電擊等殘酷的迫害。一個姓趙的主任電擊我三次,一個男醫生電擊我三次,強制吃藥、打針、過電迫害將近兩個月,造成我神志不清,短時期內失語,語言不清,恐懼。回到家好長時間才調整過來。

回家後,單位不法人員李少敏、耿玉華打電話進行騷擾,李少敏並威脅我丈夫,要求丈夫下崗看著我。丈夫長期被這個環境的折磨下承受不住,離我和孩子而去。當時我有大半年不讓上班,不開一分錢的工資,我與孩子艱難的生活。

第三次上訪回來,被單位李少敏、郭秀梅、興學街派出所李峰,還有一位把我送進了王村勞教所迫害。在我人不同意下,於××(所長)、李峰、李少敏、郭秀梅強行把我送進了勞教所迫害。

在王村勞教所,我們絕食抗議時,有一個學員被男惡警綁架,我喊了一聲「打人犯法」,所長指示四、五個惡警用電警棍電擊我,把我的面部電腫了七、八天,留了好長時間的黃色水樣液體。惡警把我雙手銬在門窗上,還電擊了好多學員。有兩個學員被電的四肢紅腫,鞋都穿不上;還有一個學員被銬在門窗上銬了好幾天,腿腫得像橡皮腿那麼粗,惡警還把她靠在死刑床上好幾天。還有一個學員被打得臉、耳朵腫的很厲害眼都睜不開。

這些都是我經歷過和親眼目睹過的,我今天把這些邪惡迫害真相揭露出來,曝光出來,是為了清除這些邪惡,制止迫害。這些被中共惡黨矇騙下做惡事的惡人惡警,把他們做的惡事曝光出來也是為了救他們,不讓他們再繼續無知的幹下去,制止他們在繼續迫害大法弟子對大法犯罪,讓他們清醒,儘量的救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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