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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順被害慘死 惡警不許家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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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6月10日】福建省龍岩市新羅區白沙鎮大法弟子李國順,2004年8月23日被惡警綁架關押,絕食抗議迫害,同年10月14日被迫害致死。近日,鎮派出所所長讓人傳話與李國順母親,如有人來調查李國順之事,必須說「不知道」;凡詢問與法輪功有關的,均回答「不知道」。

李國順如此慘死,被不法人員火化。他家人連病歷、屍檢報告都沒有看到,至今上告無門,有冤不得申,有關犯罪人員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李國順母親時時以淚洗面,現在卻被要求對惡警罪行保持沉默。

李國順,男,27歲,1998年畢業於龍岩工業學校,2000年8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1年。於2001年8月9日被釋放。2001年12月因住處搜出真相材料,再次被非法勞教兩年。

2004 年8月23日,出勞教所不到半年的李國順又被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在龍岩看守所。李國順為抵制迫害,喚醒世人,在看守所進行絕食抗議迫害。看守所和閩西監獄醫院草菅人命,故意拖延不予救治。李國順母親曾兩次要求保外就醫,均遭拒絕。直至李國順生命垂危無法挽回時警察才要求家人取保。2004 年10月3日李國順被轉入龍岩市第二醫院搶救,醫生當即說如果監獄醫院及時採取救治措施,根本不致如此。

據了解,李國順當日轉至龍岩市第二醫院時,骨瘦如柴,四肢冰涼,藏在被子下的雙手還戴著手銬;下身未穿任何衣物,臀部通紅且有潰爛。其後看守所不予繳納費用,致使院方逼迫家人,沒有費用將予停藥。家人多次懇求主治醫生,讓她盡力救治李國順,她只是搖頭,告訴家人:人已至此,沒有辦法。看守所頭目幾次驅開家屬,同醫生密談。

李國順於10天後,即2004年10月14日含冤而逝。

鎮派出所:福建省龍岩市新羅區白沙鎮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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