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心臟病患者宋永樂(男)和在江蘇南京的肺呼吸功能障礙患者任美芬(女),因長期患病隨時可能有生命危險,需進行器官移植。通過中國大陸醫院內部網路聯繫,在全國範圍尋找適合移植的器官。通過血液比對確定了大連的一個所謂的供體捐獻者的心臟和肺可同時給他們兩人進行移植。2005年2月確定兩人在大連大學附屬新華醫院進行器官移植手術,其中任美芬為雙肺移植,並同時將手術時間定在2005年3月5日。
3月5日,上午7:00在某地點(片中未提及)供體器官摘除手術開始,7:55供體心、肺摘除完畢,心、肺裝箱送往新華醫院,到院後進行供體心肺分離,9:15心肺分離完畢,移植手術開始,不到11點,宋永樂手術完畢。下午13:48任美芬手術完畢。術後一年,兩人身體狀況正常。
該節目在近1小時連篇累牘後,僅在最後結束時,主持人輕描淡寫的說了一句「感謝無私奉獻的器官捐獻者」。通篇都沒有講供體捐獻者的個人信息和捐獻的過程。
該手術幾處疑點分析:
1.手術時間太精確、供體器官質量太好
北京患者宋永樂是在2005年2月份被決定到大連進行手術,疑點是:2月份大連大學附屬新華醫院很快就將手術時間確定在了3月5日。片中還提到從供體腦死亡到取出心肺的時間不能超過6分鐘,而供體器官摘除手術的時間是從3月5日上午7:00開始,7:55心肺摘除完畢,也就是說在這55分鐘的時間內供體必須是活的。
片中提到術後,兩人情況正常,其中移植給宋永樂的心臟,主動脈連接後,不需要輔助措施,就立即開始跳動。而移植給任美芬的雙肺因體積大,經裁剪後植入,仍工作正常,三天後任美芬就可摘掉呼吸機,進行自主呼吸。兩人術後的情況說明兩個問題: 一、肺體積大證明供體可能為男性;二、心肺植入後的反應證明器官捐獻者的身體非常健康!!
因為在國外心肺器官移植一般是無法確定時間的,捐獻者正常活著的時候怎麼能去摘除心肺呢?國外的心肺捐獻者一般都是同意在自己因正常患病或因突發事件受傷的情況下且已昏迷不醒並經醫生確認確實無法生還才能將器官摘除的。正常的社會條件下,醫生決不可能提前那麼多天就知道供體將要死亡的準確時間,並搶在其斷氣前將其心臟摘除。所以因為車禍、突發腦病等偶然因素造成供體突然瀕死臨時決定進行移植的假定是不成立的,因為手術時間早在2月份就已確定在3月5日了,而血樣比對還在2月份之前(這個具體時間沒記住)。那個早被確定唯一可用的供體怎麼可能那麼巧,就選在3月4日出事故,第二天早上剛好快死了,等著被摘器官,哪有這種巧合。
而一個長期有病的人和經過長時間治療的人身體的其它器官在長期的藥物治療中不可能那麼健康。往往這樣的人,他的其它器官因藥物的副作用和身體的虛弱會不同程度的出現衰竭或病症,很難用於移植。用於移植的器官是有嚴格要求的,各項指標差一點都不行,一個外表健康的人的器官也會因指標不合格而不適合移植,何況將死的病人。
新華醫院的醫生不但能早早準確確定手術時間(精確到日),而且還毫不拖延按期進行手術,並且還保證了供體在手術期間還活著,其器官質量還很好,這種種跡象表明這個手術的供體為活體,且直到被摘除器官前都活的好好的。是人為措施強制摘除其器官,如此健康的一個活人,是不允許對他進行活體器官摘除的,特別是心肺摘除,那不就等於是殺人嗎!!而該手術的供體的信息也早就被收集、存檔了,從道邊現拉一個人做血樣比對來不及也不可能,即便是有志願者配型合適人家也不會身體好好的按你要求的時間去死把心肺給你。而且既然是血樣比對,那麼就不可能只是一個活的供體用來比對,還有其他活供體可供選擇,從中選擇相配的,用於移植。這一點也說明,當時大連地區可用的活體還有不少,他們的血樣隨時可用於比對,只要相配,可隨時摘取器官。
2.供體捐獻者身份不明
該節目整個過程根本沒有提及捐獻者的任何信息和捐獻的過程。正常情況下,身體健康的死刑犯必須在徵得其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在執行死刑命令下達後使其麻醉,在無痛苦的情況下,立即進行器官摘取,用於移植。還有是器官良好的長期腦昏迷患者(如植物人)或偶然事故(如車禍)已造成一定時間的昏迷確實無法生還瀕死的傷者,其本人也曾有捐獻的契約,且經家屬同意後(這一點很重要),可進行器官移植。
以上情況下所出現的供體也確是健康的活體,手術時間也可準確確定,但現實中卻極其少見。如果這個手術真的是符合了以上的情況,完全可以大大方方的把捐獻者的情況公布出來,並對其的人道主義精神進行表彰,以激勵其他人,怎麼能不去提及呢!!
稍有經驗的電視製作人誰也不會忽略此事,更何況是中央台裏這些「煽情」的老手,他們是決不會放過這一素材的。退一步講,即便捐獻者家屬不願公開此事,也可以不提及捐獻者的姓名,只講其捐獻的過程也可以,這對有捐獻願望的人,也是必須了解的科學知識。
可是該節目製作者卻總在躲躲藏藏,隻字不提捐獻者的情況和捐獻的過程,有意識的在迴避著這個話題。通篇都在強調醫生的敬業、手術的難度與風險,用以吸引和轉移觀眾的注意力。但稍有經驗的人就會對此有質疑。該片製作人欲蓋彌彰的拍攝手法本身就說明了此手術的供體來源有問題。
3.摘除地點的疑問
新華醫院完全有能力進行器官摘除手術,而且就近摘除還可為移植手術節省時間。可此移植手術的供體器官摘除手術,並不是在新華醫院進行,而是在某地點,片中沒有講具體地點,只講了時間。3月5日上午7:55器官摘除完畢,裝箱送到新華醫院,幾十分鐘便送到了。這說明秘密摘除地點在大連市內。因為據我了解,在大連市的解放廣場地帶,就有一個大型的地下監獄,主要關押政治犯,我懷疑在大連市內就有秘密關押異議人士和法輪功學員的秘密場所,而今已發展成了邪惡的人體器官採集地和活體庫。
4.全國聯網找供體的背後
此手術的病人是在醫院系統全國範圍進行血樣比對來尋找心肺器官供體。這說明在中國大陸各地都有隨時可供器官移植所用的活供體庫,並相互聯絡,不同地區可根據手術需要,隨時取用,「互相補充,互惠互利」。
手術方法是將供體局麻後活著摘除器官,手段殘忍,即便是死刑犯也不應該這樣做,對活人怎麼能下的了手,這樣做的醫生真是白狼。因為在法律上,醫生只有救人的職責,出了醫療事故還要追究法律責任的,醫生絕對沒有對任何人執行死刑的權力。
大多數病人家屬,也因救人心切,並不深究器官來源,自欺欺人。而有一些人是清楚怎麼回事的,有意識的縱容罪惡。
中國大陸各地的醫院與這些掌控活供體庫的邪惡之徒勾結起來,秘密摘取活人器官,賺取血錢。形成了以活體收集、器官摘取、器官出售為內容的「暴利產銷一條龍邪惡秘密體系」,一聲不響的在全國範圍幹著最邪惡卑鄙的勾當。
以上種種疑點說明了一個問題,邪惡之徒非法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進行移植的罪惡行徑被曝光後,為了欺騙民眾,推出許多此類電視片,想誤導老百姓輕信它們是在正當的做器官移植的事情。但它們的諸如此類一切所為都是徒勞的,因為它們的所做所為實在是太卑鄙下流了,根本經不起推敲,所以它們無論怎樣表白,其實都是在曝光自己的罪惡,是在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參與該手術主要人員:院長 王江寧(男)
心臟移植主治醫生 呂樹梁(男)
雙肺移植主治醫生 許凝(男)
新華醫院其他主要官員:
王志軍,男,中共黨員,附屬新華醫院黨委委員、副院長、紀委書記,教授,擬任附屬新華醫院黨委書記。
於曉青,女,中共黨員,附屬新華醫院黨委委員、黨辦主任,高級政工師,擬任附屬新華醫院黨委副書記。
大連大學附屬新華醫院地址:大連市沙河口區萬歲街156號
電話:0411-82182126
傳真:0411-84311728
郵箱:ddlirida@yahoo.com.cn
附:大連大學附屬新華醫院(集團)簡介(採自網上,未作文字改動,只刪除不必要的段落)
大連大學附屬醫院是一所集醫療、科研、教學為一體的具有雄厚技術力量、有著巨大發展潛力的綜合性三級甲等醫院。醫院開放病床900張,設44個臨床科室,13個醫技科室,16個臨床教研室。高級職稱有185人,博士、碩士85人,享受國務院、市政府津貼11人,國家級專業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人,省級正、副主任委員4人,各級各類學會委員10餘人;國家核心學術期刊雜誌編委11人、副主編1人;醫院肛腸科為市一級醫學重點學科,整形美容顯微外科是醫院新興的重點學科,該科匯聚了省內外優秀專家學者,並被批准為大連大學整形美容∮美容中心,中國醫師協會美容與整形醫師分會東北碚訓中心。腫瘤科、胸外科、腦外科、泌尿外科等,已形成具有明顯特色的優勢學科群。同時也聚集了強大的專家隊伍,為病人提供了可靠保障。2005年1月醫院心臟外科、胸外科分別進行了我市首例心臟移植、肺移植手術,並獲成功。目前已完成六例心臟移植和四例肺移植(其中二例為雙肺移植術),二例肝臟移植。
醫院十分注重科技進步,已經承擔國家級、省市級在研項目(課題)26項,各級各類獎項8個,近三年發表學術論文400餘篇,獲發明專利3項,有125項新技術和項目填補了省、市及院內空白。
醫院每年承擔大連大學醫學院以及體育學院的2個層次、8個專業39門課程2200學時教學任務,並承擔大連大學醫學院的6個專業及優育學院1個專業畢業班實習工作,每年有105位教師參與教學工作,理論授課高職授課率達85%以上,臨床實習均選派中級以上職稱具有豐富臨床經驗的老師帶教。2001年獲省衛生廳、省教育廳的「合格附屬醫院」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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