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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縣大法弟子闕發秀、朱明春被迫害情況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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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30日】四川米易縣大法弟子闕發秀、朱明春2003年11月17日被米易縣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闕發秀被送往成都龍泉驛至今未歸,朱明春目前在五馬坪監獄被非法關押、迫害。

* 大法弟子闕發秀被迫害情況的補充

2002年11月7日,闕發秀被關押在米易縣看守所,因她煉功,遭到看守所所長朱成龍、林海的辱罵和毒打,後被用手銬把手銬在監號的鐵窗上。

2003年1月,闕發秀因煉功被朱成龍罰站,並用狼牙棒猛打臀部大腿,闕發秀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疼痛難忍。從1月份開始,由值班的管教朱成龍、林海、(赫萬發、付文輝、彭永春、這三人已退休)等用手銬把闕發秀的手(有時單手,有時雙手)銬起吊在鐵門上,只有腳尖粘地,從早上吊到晚上,身體吊得痛、麻木再失去知覺,而且不准吃飯喝水大小便,連續5天都是如此。

2003年3月,闕發秀因絕食抗議迫害被惡人用擴宮器擴嘴,插管灌食,由刑事犯小寶、老趙姓闕的等按住頭、手腳、不能動彈,一人捏鼻子,陳青、朱成龍、林海他們將稀飯不停的倒在管子裏,由於吞不下憋得喘不過氣來, 那種痛苦無法用語言來形容。這次野蠻灌食插管把喉管插傷,喝水的時候都疼痛難忍。

2003年2月,叫去照相,闕發秀不配合邪惡,被攀枝花惡警秦剛打了幾耳光,臉被打腫。4月膽囊炎病發,被朱成龍、林海等人押送到縣醫院輸液,輸入不明藥物,病情嚴重邪惡之徒也不發放人。後被判刑8年送往成都龍泉驛至今未歸。

* 朱明春被迫害的情況

朱明春,男,現年45歲,四川米易縣人,原米易縣醫院醫務人員。

2002年11月5日,朱明春在四川會理縣做大法真相資料,被會理縣公安局惡警和米易縣公安局政保科楊梓華、周林、饒顯文、柴發祥等人綁架。兩天兩夜不給水喝不給飯吃。於2002年11月7日押回米易,途中被柴發祥戴上手銬腳鐐,在車上又被折磨4個小時。

朱明春在米易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受到所長吳學明、副所長朱成龍、管教彭永春、付文輝、赫萬發、林海的迫害,受盡了各種折磨,邪惡之徒不准家人探望。

2003年11月17日被米易縣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2004年1月12日被送往四川樂山五馬坪監獄,即將到達五馬坪時途中走脫。又於1月14日被搜捕綁架,送往五馬坪監獄遭毒打,身體被打的遍體鱗傷,腿部受傷尤其嚴重,不能行走。關押在監獄嚴管隊,遭受跑步、站軍姿、暴曬、不讓喝水、不准睡覺、犯人包夾等非人折磨長達兩個月。

2004年3月,朱明春被送回米易看守所關押,米易縣法院以逃脫罪加刑一年半。

2004年5月30日,朱明春再一次被送到五馬坪監獄關押至今。由於邪惡的迫害,被單位開除工職。惡黨規定凡煉法輪功的,不准其子女親屬升學、參軍、就業,無賴,妻子離婚,子女隨母。

參與迫害的惡人:

2001年至2003年李群林(縣委書記)
2001年至2003年縣長沈均,調到攀枝花,2004年底因召開東旅會又將他從新調回米易任縣委書記,2005年底遭惡報被調到攀枝花西區 。

法院院長唐炬州2001年至2005年
檢察長亢鋒99年底至2003年
610主任何洪佩 2001年至2003年
610副主任鄺紹明99年至2005年
2000年至2003年公安局局長劉太明
99年至2004年政保科科長向金發
2004年至2006年政保科科長楊梓華 大隊長李雪松
政保科成員:周林 陶和剛 柴發祥 饒顯文 99年至2004年
城關派出所所長蔣啟兵 看守所所長吳學明99年 至2002年
副所長朱成龍99年至2002年
2002年至2006年所長朱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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