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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東陵惡警惡行招致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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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27日】我們先來看一看從2002年到2004年初,發生在瀋陽市東陵區公安分局的幾件事。

2002年12月東陵區公安分局惡警在津塘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有3人死亡,1人受傷;2004年2月27日東陵區公安分局惡警在遼沈公路上的遼中地界又發生車禍,有1人死亡,3人受傷;2004年初,東陵區公安分局有2名惡警違法亂紀被開除,另有一名惡警執法犯法被刑拘。

我們再來看看東陵區公安分局的警察這幾年中的所作所為。

2001年5月中旬,警察在凌晨2、3點左右撬門進入南塔附近的一居民房屋中,帶走了大法學員譚新宇,譚開宇,叢明等至少5人。

2001年7月1日晚上,大法學員景自強和從亮抱著電腦到大東區小北邊牆小區,東陵區公安分局南塔派出所的幹警也尾隨至此,南塔派出所的幹警先拉掉了電閘,當時在屋裏一共有9名學員:金岩、王文華、王麗娟、從亮、關月、景自強、張玉生、王姓同修等人。金岩出門看被抓,從亮、景自強為躲避迫害被逼跳樓,摔成重傷。

瀋陽市大東區公安分局小北派出所幹警繼續在該房間附近內蹲坑,大法學員張豔玉、謝常寶、范學軍等多名大法學員被綁架。

從警察口中得知:被綁架的大法弟子有20多人,現都已被非法判刑,最輕的判了7年,最重的竟然是無期。

皇姑區大法學員范學軍被非法判刑七年,2002年他的父親因承受不了打擊含冤去世,他的妻子迫於壓力與他離婚,范學軍2004年在遼陽鏵子監獄被迫害致死;鐵西大法弟子謝常寶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遼陽鏵子監獄;叢明被非法判刑9年,關押在大連瓦房店監獄。

人生卻莫把心欺,神鬼昭彰放過誰?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病魔不會無故纏身,災禍也不會無因降臨,惡行必然招致惡報,這是天理。在這裏我們嚴肅告誡仍在參與迫害大法學員的人:歷史的輪盤在反覆地向人類昭示著一個最簡單的法則:迫害好人的人最終都不會有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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