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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在勞教所被迫害和體檢的幾段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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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18日】我於2000年11月被非法所謂勞教3年,關押在廣東三水婦女勞教所迫害。在美國政府和國際機構及法輪功學員的持續大力支持幫助下,2004年1月13日終獲自由,同年9月11日我來到美國與家人團聚。

2001年9月底,至11月28日,三水婦教所警察毛丹等(其背後主使不知是誰)指使308房間的所謂班長等人強制我戴嚴管牌,如果我不戴那個紅色的嚴管牌的話,不給我出房間去拿飯。該房間的人有的老阿姨出於同情和善良偷偷塞給我一點兒餅乾,這在當時對我真是雪中送炭。有的新得法、被非法抓捕的年輕大學生曾幫我拿過幾次飯,然而很快被惡人阻擋住了;在愈來愈邪惡的壓力下,最後無人敢過問我的情況。整整幾乎2個月,惡黨人員們沒有給我飯吃,還邪惡的說「主動權在你手裏」,意思就是戴了嚴管牌子就可以出門吃飯了,否則的話……

幾乎整整2個月,我全靠事先聞聽風聲就準備的40克一包的一盒東莞米粉支撐,總重大概4、5磅吧。漸漸的,後來我一天只能泡一次米粉了,我用開水,惡徒何春玲叫嚷起來,胡說我懶,不幹活還要吸取他人勞動成果,不准我用開水,說要守著開水不准我用,引起全房間人的反感。當時同房間有人披露我用自來水泡米粉,雖然我自在坦然,她們都很震動,因為平時她們用開水燙一次還用開水再捂好幾分鐘,米粉不同於麵條,不容易泡軟。

惡徒何春玲來自深圳,自稱自己做家教1個月賺1萬,名利熏心。我當時冷眼看她,就知道勞教所會重用人渣、小丑,果不其然,後來她做了「班長」,還成了邪惡的二大隊的紅人,可以不用去工房,上躥下跳,吃吃喝喝,玩玩樂樂,對陳海霞用酷刑「麻辣燙」,殘忍的折磨賴春英,主謀並參與迫害杜玉華、阿衝、鄧妹等。我的眼睛就是她在其中搗鬼,逼著我去工房,加上平時陰邪的手段,不讓我休息等等手段,終致我的眼睛幾乎失明。這其中不法警察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從整個大背景下考慮,勞教所是直接責任人。

我被隔離囚禁,身後始終有跟班的所謂「監控」,幾年斷斷續續期間 ,確實聽說過體檢,有時甚至就是醫生在樓下坐堂量血壓。勞教所這幾年的花樣很多,一會兒防火演習,一會兒體檢,2003年曾有一次幾乎所有法輪功學員都被要求的體檢,內容包括:抽血化驗,心電圖等,當時覺的這次怪怪的,不知是對付海外輿論、欺騙外界,還是廣東省要搞「政績」愚弄民眾,還是另有企圖。當時它們把法輪功學員運到外面幾個秘密地點秘密殘害,之後再運回來身心俱受傷害的大法弟子,那麼這個體檢給我的感覺當然就是明明是狼,還裝成吃草的模樣,滑稽極了,也恐怖極了。

值得提出的是三水勞教所實施監控隔離很有「經驗」,操作非常「到位」,以致我有時很久了不知隔壁關的與我同等「待遇」的是誰,而且,早年來的大法弟子,早被其隔離到各個大隊,名姓更是無人知,到期放沒放,沒放送哪兒了,還是不知,勞教所警察幹盡了壞事。有些農村來的大法弟子來的早,又關在其它地方,也沒有甚麼家裏人來看她和送她東西,這樣的大法弟子中我聽說了不只一個,然而我唯一知道的一個可惜我沒有記住她的名字,依稀記得她在四大隊,這還是2001年輾轉在大法弟子中傳給我的消息。

望國際社會幫助我們進入中國大陸調查勞教所真實的迫害情況,我願為我所經歷的一切親身經歷及相關事實作證,我還要說,在中國大陸直接親身受過迫害的證人有千百萬。也期望中國善良的民眾配合調查,做應該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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