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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非法扣押周飛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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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17日】2006年3月6日,長沙大法弟子周飛燕被長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的一幫惡警從單位綁架,這已經是周飛燕第四次被非法抓捕。目前,檢察院已將起訴周飛燕的資料退回,但長沙市公共交通分局仍拒不放人。

周飛燕,長沙市汽車西站稽查科工作人員。1997年得法後扔掉了常年不離身的藥瓶,身心受益良多。她用「真善忍」規範自己的言行,在同事和朋友中的口碑極好,年年都被評為「先進工作者」。汽車西站很多部門因職務之便很容易就可以賺到「外快」,周飛燕從未拿過一分「外快」。汽車西站職工說,「全汽車西站上上下下,沒有收過小費的就只有一個人,就是那個煉法輪功的。」

2001年元月,周飛燕在票據上寫大法真相,被人舉報遭關押。她絕食七天,看守所無條件放人,家人將當時站立都很困難的周飛燕背回家。

2004年,周飛燕被強行關在臭名昭著的長沙市撈刀河洗腦班三個月,期間為抗議迫害,她絕食六天。

2005年11月,周飛燕再次被西站派出所和公交分局合謀從單位綁架,並被非法抄家。當時公交分局到處搜集偽證並向檢察院遞交起訴案卷,被檢察院退回,一個月後周飛燕再次闖出牢籠。

2006年1月13日下午,西站派出所惡警周德明強行要搜看周飛燕的包,並追到周飛燕的辦公室,被拒後,周德明通知西站派出所和公交分局來人,一幫人撬開櫃子搶走了數本《明慧週刊》。這一次,周飛燕被迫離家兩天。

2006年3月6日,時值兩會期間,周飛燕再度無故被公交分局從單位帶走。3月28日,公交分局又一次將起訴周飛燕的材料送到檢察院。4月,檢察院再次「退捕」,不予立案。然而公交分局有關惡人仍不死心,聲稱要做「補充偵查」,拒不放人。

邪惡最是見不得人的,所有對周飛燕發出的「傳喚通知書」、「拘留通知書」、「逮捕通知書」上都沒有辦案人員的簽字,可見很多執法者也都明白他們自己的行為才是違法的。辦案中,有些幹警也表示不願意做這些事,是上面壓下來的。

長沙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和其下屬單位西站派出所是幾年來多次非法抓捕周飛燕的 直接策劃者與參與者。這次,在檢察院已明確不予立案的情況下,公交分局的有關人仍要一意孤行,這不禁使我們要問,這些人的執意目的何在?

一直以來,對公交分局和西站派出所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行徑少有曝光,它們的犯罪行為也鮮為人知,建議,長沙大法弟子借營救周飛燕之機,針對這些地方開展各種方式的講真相,曝光邪惡,發正念清除邪惡(寄信、發傳單、貼不乾膠、近距離發正念等等)。不管邪惡表現如何,我們都不能放鬆對同修的營救,直至周飛燕被無罪釋放。也希望海外弟子給長沙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和其下屬單位西站派出所有關惡警打電話,營救同修周飛燕。

迫害相關單位電話: 區號:0731
長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
地址:長沙市赤崗北路4號,坐公交車到 「公交新村」站下

主要辦案人員:姓羅,20幾歲,手機:13974826804
局長室:5496459
法制辦公室:5490832, 人員:陳峰,陳一平
辦公室:5491502,5491505
值班室:5496110

長沙市西站派出所:
所長:金華 13786181222
指導員:梁振培 13787141899
惡警:周德明

長沙市汽車西站有關領導和人員在數次對周飛燕的抓捕中,也都起了不好的作用,請大法弟子向他們講真相、勸善。他們是:

經理、黨委書記、工會主席:楊民主 13875889857, 8816339轉8018(辦公室)
站長:楊效 13037319495
副經理:汪洋(西站派出所屬於他管理),13908476528
西站辦公室:8813201
以下電話由總機轉 總機:8816339
黨委書記辦:8028
副經理辦:8068
工會主席辦:8088
財務科:8888
稽查辦:8148(周飛燕所在科室)
人勞科:8128
經警執勤室:8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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