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新疆喀什大法弟子王燕紅、李玲紅被迫害情況補充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5月15日】新疆喀什大法弟子王燕紅、李玲紅因傳播真相資料,分別被岳普湖縣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5年和3年。這是她們被非法關押8個月後做出的非法判決。因此事的發生,喀什的610辦公室人員由過去的2人增至5-6人。據岳普湖縣有關人員透露:判決是按照喀什惡黨地委書記史大剛專門批示決定的,判決時未通知律師和家人到場。2006年5月10日兩大法弟子被押送至烏魯木齊女子監獄也未通知家人,有內部好心人提前悄悄通知了王燕紅家人,其年邁的父親趕去見了一面。

大法弟子王燕紅、李玲紅兩人堅修大法,年齡都40歲左右。王燕紅家庭和睦,有一兒子在上中學。她曾在喀什地區外經局工作,科級幹部,負責多項業務,工作兢兢業業,經常加班加點無怨言,同事間相處很好。被綁架前已公開向單位相關領導遞交了退黨報告,單位領導多次「勸導」,她始終不動搖,他們終於無可奈何。

李玲紅家庭和睦,有一女兒在上中學。她曾在喀什某賓館當服務員,管理一些事物。她常做洪法的事,工作勤勤懇懇,同事間相處很好。李玲紅自非法綁架關押後,年邁的父親經受不起邪黨這一迫害,病倒住院2個多月。至今親人們都不敢去看望李玲紅。

王燕紅、李玲紅兩弟子被押送至烏魯木齊前一直狀態良好,望烏魯木齊大法弟子關注進展,助兩位同修早日闖出魔窟。望新疆喀什地區的大法弟子多發正念,邪惡迫害不停正念不止。

喀什地委相關電話:區號:0998
地直機關黨委:書記辦:2529025 辦公室:2522434
信息督查室:2524501、2522917總支辦公室:2524102政法委副書記辦:2529125、2523315
綜合治理辦:2523318 辦公室:2522935
秘書長辦:2522503 副秘書長辦:2523383 、2525345、2528320主任辦:2522142、
副主任辦:2522017、2528321秘書辦:2522037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