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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迫害大法遭惡報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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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4月22日】

1.程傳昭:男,50來歲,在河南省開封市郊區檢察院工作。據可靠消息說,程傳昭負責迫害法輪功。他身體原來一直很好,於2004年5月遭惡報,死於胃癌,吐出來的是黑水。

2.范剛如,河北衡水市桃城區副書記兼桃城區紀檢委書記,曾任桃城區組織部長。其在99年7.20以來積極追隨江氏流氓集團,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曾在電視等許多公開場合誣蔑大法,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但是,善惡終有報,范剛如迫害大法禍及家人。最近,其兒子在一場車禍中喪生。

范剛如之子范林林(音),大約二十六、七歲,大學畢業後,憑借其父的關係進了衡水市委宣傳部。準備在2006年5月1日舉行婚禮。4月11日左右,范林林騎摩托車撞在了馬路護欄上,送到醫院後,醫生說早已死亡。

3.今年3月上旬的一天晚上,遼寧省葫蘆島市龍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馬清波私自駕公車與其所謂「表妹」(實為姘婦)在一起飲酒作樂。酒後馬清波駕車將行人撞死一人,撞傷一人。事後二人訂立攻守同盟,謊稱其「表妹」駕車肇事,上級公安機關調查時,要求給馬抽血化驗,遭到馬的拒絕。初始調查認為馬酒後駕車,但其「表妹」充當替罪羊為馬擔罪,受刑拘束,3天後釋放。最後龍港公安分局給馬清波行政處分,按退休處理了事。

馬清波酒後駕車已成事實,按照公安部「五條禁令」第三條規定:「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違者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馬清波為此事上下托人說情、行賄,買通局長為其包庇,使其從輕發落。

馬清波作為當地破壞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首惡,經他手非法判刑、勞教、拘留大法弟子不下上百人,同時訛詐法輪功學員家屬的錢財。雖然這次只是破財、丟官,更大的報應還在後頭,同時也在警示那些執迷不悟還在破壞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不要步馬清波的後塵,善惡有報是天理,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4.黑龍江省北安市通北鎮火車站站長張君、書記姜國忠,配合鐵路系統迫害本單位煉法輪大法的職工,致使本單位職工長期下崗,後來雖恢復工作,但待遇已不像以前,同時多次以送勞教相要挾,今年春天又以考試為名讓本單位大法弟子下崗。事隔不久,車站一次小事故,使站長、書記雙雙撤職,遭到了惡報。

5.王志剛,男,現年42歲,在遼寧葫蘆島防控大隊任職(原遼寧葫蘆島連山區興工派出所所長),於2006年4月上旬自行駕車在某高速公路上行駛時突然滑出高速公路,造成了車毀人亡,同車的還有一名本市世紀小學女教師。

王志剛在任派出所所長時,貪圖名利,緊隨江氏流氓邪惡集團,不遺餘力的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經他手非法判勞教的大法弟子就有50多人,並非法向大法弟子家屬勒索錢財。

6.吉林省靖宇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魏健,7.20以來長期迫害大法弟子,勒索大法弟子,有多名大法弟子被迫流離失所。魏健竟然發展到後來利用職務之便辦起假出國護照,以騙取錢財,善惡有報,終因東窗事發被告上檢察院,於2006年4月18日,被檢察機關刑事拘留,異地審理。 

在此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邪惡之徒,趕快懸崖勒馬,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給自己留條後路吧。否則,一旦報應臨頭,後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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